楊東明小說自選集

字體:16+-

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精神科擻過。我就是這樣,越有壓力,越是抗爭。壓力沒有,我反而鬆了。

那女人後來也到我們單位鬧了一場,我頓時成了名人。名人當然要有名人的氣魄,你們既然要來參觀朝拜我,我就得擺個架子給你們看了。

“舊房子”的狀況挺可憐。他住辦公室,一張床,白禾收起來,晚上把桌子挪一挪,搭個鋪。辦公室院內沒有食堂,隻好用個小煤油爐子,湊合著炒點菜,煮點兒方便麵吃。

我像打仗一樣,每天鬥誌昂揚地去看他。中午一下班,立刻蹬上自行車,把買好的鹵肉、燒雞和青菜什麽的帶上,趕到他的辦公室去,和他一起做飯,然後一起吃。晚上下班,要麽就在辦公室再和我湊合一頓,要麽就和我一起蹬一個小時自行車,到我的小蝸居去。

“舊房子”也倔,你們既然說我和哪個女人好了,我就索性好給你們看。看你們嚼爛了舌頭,還能再嚼什麽。

人們也怪,我初拋頭露麵時,他們單位的人指指點點,甚至找個借口過來說話,瞧個希罕。再後來,一見我去,就點頭客氣地說:“來了。”辦公室裏的人,會趕快讓出去,“你們在,你們說。”隻把我們倆留在那裏。

每天吃完飯,我給他洗碗,洗衣服。他就悠然地點著一根煙,一邊噴雲吐霧,一邊打趣,“你這倒好,成了支前模範。”

我就笑,“哪比得上你,整個一老山前線勇士,貓耳洞裏的英雄。”

我們就樂成一團。

我覺得,這時我們倒真真灑脫起來。

“舊房子”也有沉鬱的時候,那總是因為女兒莎莎。

莎莎第一次到“舊房子”的辦公室來的時候,我們倆正在吃飯。

小姑娘推開門,呆呆地站在那裏,叫了一聲“爸爸一“舊房子”謔地站起,撲過去,一把將女兒摟在懷裏。“莎莎,我的好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