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東明小說自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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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房子”把新居稱做“自適居”。他說,這房子不管別人怎麽看,他自己覺得挺舒適,挺自足了。

我早已將“自適居”視為我們倆的洞天福地。它是我們倆的,隻屬於我們倆。

可是,那裏卻有一個“第三者”。那一天我進屋的時候,呆在裏邊的不僅有“舊房子”,還有莎莎。

莎莎紮著一個圍裙,正在包裝箱上的煤油爐旁炒菜。見到我,這小姑娘狠狠地鼓起眼睛,立刻便調轉腦袋,對我睬也不睞。

“舊房子”說:“莎莎,讓阿姨進來。”

莎莎不吭聲,也不動。

“自適居”很小,莎莎俯在煤油爐i炒菜,身子便堵住了門。

她既然不讓開,我隻好先在門外站著。

覺得無趣兒,我就盡量高興地說:“我買回窗簾了,你看,的確良的,印著藍竹子!”

“舊房子”說:“喲,莎莎已經給裝上了一個,是金絲絨的。”

窗上果然掛了窗簾,針腳紮得斜斜的,是這小姑娘自己蹬的縫紉機嗎?

“噢,莎莎做的嗎?真好。”我搭訕著。

小姑娘“哼”了一聲,依舊不看我。

“那就,讓我洗衣服吧。你昨天換的襯衣……”

“舊房子”笑了,用手指指莎莎,又指指外邊的繩子。繩子上的衣服還滴著水,那白襯衣的領圈看得出隱隱約約的黑痕,顯然沒有洗幹淨。

“莎莎真行,這麽小就會洗衣服了。”我隻好誇著。

“舊房子”露出得意的神色:“她上小學一年級,就開始自己洗自己的衣服。”

“嗯,我上幼兒園的時候,媽媽就讓我洗自己的小手絹了!”

莎莎終於說了一句話。

等她做完飯,讓開了那個地方,我才進屋。

兩個小板凳,他們倆一坐下,就把“桌子”圍嚴實了,沒有我的位置。

這裏原來是容不得第三個人的。?“莎莎,來,你坐爸爸身上,把位置讓給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