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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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是個誤入官場的人。

“誤入”,這個詞兒起碼說明了一種政治上的不成熟,用老百姓的話說是“不知道哪頭炕熱”。就像《水滸》上的林衝誤人白虎節堂似的,明知道不一定是好事兒一一其實也不見得真明白,可還是稀裏糊塗地去了。所以,後來的倒黴卻也怨不得別人。

當然,冷靜地分析,所謂“誤人”,也不都是無辜的。人的本性中就有貪婪的種子,想想看,如果是一個平頭百姓叫林衝去白虎節堂,他去嗎?所以,當林教頭興衝衝地挎刀奔白虎節堂而去的路匕他腦海裏肯定閃過的是一片花團錦簇的美好前景。

所以,所謂“誤人”,說起來也不那麽光彩。

那年我有了一個難得的長假期,得以坐下來把人生好好地回顧了一下。想來想去,“誤入”這個詞兒對我還是準確的,因為我不想掩飾我的不成熟和我的那點兒貪婪。

1995年,我還在北京市公安局法製宣傳處屬下編雜誌,同時業餘寫寫小說什麽的,日子過得算是悠閑。一天,處長找到我,說你來當副處長吧。我愕然,說我不想幹,沒什麽意思。那處長就說,難道說你願意讓XX來領導你嗎?這話說得我無言以對。因為我雖然想不出被XX領導是什麽滋味,但想來被任何人領導也不如領導別人舒服。這就是貪婪了。還是有私心,不願意被人管著,還有點兒想管別人的意思。一時心動,我就糊糊塗塗地答應了來當這個副處長。在世俗的眼光裏,副處這一級算是和官兒沾上邊兒了,我這就算是進了官場了,所以從此我就不再是一個單純的作家,別人看我的目光多少有了點兒變化。

現在想想,那處長是深諳官場之道的。他抓住了我的某種心理,順利地把我帶入了“白虎節堂”。《地道戰》的湯司令有讚雲:高,實在是高。隻可惜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官場其實是個沒道理可講的地方,官場最高的規則就是沒規則。你再深諳,也不過就是懂些基本規律,你擋不住別人不按常理出牌。所以也就是兩三年之後,這位處長就無奈地挪地兒了,換崗位了,法製宣傳處又換了一位新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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