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偷樹成風,幾個村幹部守了幾夜,抓住兩個來偷樹的,送到縣公安局。
“噢,那是違反了《森林法》,歸檢察院管。”公安局說。
這一行人來到檢察院,問清是偷了7棵,便說,“我們是管《森林法》,可7棵樹怎麽算得上‘森林’呢?找法院去吧!”
法院提審:“偷了幾棵?”
“7棵。”偷樹的回答。
“是7棵嗎?”
“俺村一共丟了15棵。”鄉幹部答。
“這下糟了,他們說7棵,你們說15棵,案情不清,快去叫公安局偵破!”
再次找到公安局,公安局不耐煩了:“你們這點小事也值當讓我們去偵破?”村幹部跑了大半天,又饑又氣,發牢騷道:“明擺著的壞事沒人管,俺這幹部沒法當了!”“不當幹部,也不歸我們管,你們找鄉政府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