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蓋真相

21

字體:16+-

毛大明從鐵鍋山接回張國華他們,將江子和黃毛安排到分局的後院,郭影則和一單身女警察住宿舍。

“國華,你今天歸隊,和我回市專案組,老文留下負責審江子。”姚劍做了安排,他對裴菲菲說,“你也和我們一起回市裏,另有重要任務給你。”

回市裏之前,姚劍單獨和黃毛做了一番談話,也算是一次長談,差不多有兩個小時,尾聲是這樣的:

“我交出手機,算不算立功?”黃毛問。

“當然算。”姚劍回答。

“算不算立大功。”黃毛又問。

“這要看手機的價值,是不是為破案提供了重大的線索,如果是,你就屬立大功。”

“你們不追究我偷手機……”

“入室竊取他人財物,是違法行為。”

“這偷和偷的性質不同,我偷的是重要證據,有了它你們就可以將罪犯繩之以法。”

“盡管你偷竊的東西是重要物證,為此破獲一宗大案,但是偷盜也要受到法律製裁的,不過,你因立功視其情節可從輕或減輕處罰,或免予起訴。”

“這樣說,我還得進去。”

“那倒不一定,要看這部手機裏隱藏的內容是什麽,有無價值。”

“政府,”黃毛使用上蹲監坐獄時對警察的稱呼,說,“手機裏的事能嚇你一跳。”

“是嗎?”

“嘿嘿,官場黑幕,黢黑黢黑的。”黃毛用了黢黑一詞,他覷縫起眼兒來,像席篾割的一樣,這是他得意時的表情,說,“手機裏的內容公開出去,天還不塌下來呀!”

“有那麽嚴重啊?”

“定然,”黃毛沒說當然而說定然,他說,“挪用救災款是啥性質?天怒人怨哪。當年,劉青山、張子善咋被槍崩的……”

“嗬,你還挺懂政治。”

“咱沒攤上好爹,咱沒錢,不然,我也當上局長、市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