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激情

花開花落自有時

字體:16+-

1971年春節,我們從農場回上海探親,當時,我們剛剛確定了戀愛關係,我們想拍一張照片留個紀念。於是,就瞞著家人跑到複興中路上的前進照相館,忐忑不安地照了張像。當時,我們羞於告訴別人我們合了影,所以,隻好悄悄地將照片珍藏著,直至四年後我們結婚。這件事大概是我戀愛過程中最浪漫的一件事了。

記得我的少女時代,學校、社會的教育是讓我們盡量忘記自己的性別,男女平等被解釋為“男女都一樣,男的能做的事,女的也能做”。我們不燙發,不塗脂抹粉,不穿式樣新穎色彩鮮豔的衣服,生怕被人指責為“資產階級作風”或“小資情調”。

那時候,“愛情”這個美麗的字眼兒幾近被扭曲為貶義詞。記得高中有個男生,是團幹部,平時一直以先進的形象去幫助落後的同學。不料偶爾被人得知他偷偷地愛慕著班上的一位女生,頃刻間名聲便一落千丈,被女同學們斥之為“臭人”, 自然也被撤去了團幹部之職。

我去安徽黃山茶林場落戶那年已經二十歲了,卻仍是情懂愚昧。當時,我是和幾位知己女友一起去茶林場的,我們在大串聯中曾經結識了某大學中的幾位才華橫溢的大學生,他們中的一位悄悄地愛慕著我的女友,得知我們下放到黃山茶林場,便千裏迢迢地趕來探望。當我們明白了他的來意,竟將他視為“罪人”。我們不給他好臉色看,不跟他說話,甚至不借給他飯菜票,弄得他十分尷尬和狼狽,隻好帶著深深的痛楚匆匆離去,從此,再也沒有聯係。事實上,我的女友對他也頗有好感,可她當時卻不敢表露自己的真實情感,生怕我們笑話她、看不起她,反而裝出更討厭他的樣子。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逐漸地醒悟到我們當時的行為有多麽愚蠢、殘酷、可悲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