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作剧本的时候,朵焉在北京唱歌。当我不在她的身边,她就会制造麻烦。这些麻烦其实在我的预料之内。我并不觉得惊奇。我告诉朵焉说,那你就回来吧。
朵焉的事情是这样的。第一轮淘汰赛,顺利过关。朵焉的嗓音有特别的魅力,现场的一些评委也都忍不住表达了赞美。主持人也称赞朵焉有才华。他说只要保持这种状态,进入决赛圈应该没有问题。当然,歌手的才华不是决定因素。朵焉说,有一个来自四川的歌手,音质如同天籁,发声之时,全场为之惊艳,但最终却被淘汰。这女孩来自穷困农村,正憧憬以自己的声音改变生活,不料现实残酷,只能黯然离开。落选时刻,泪飞如雨,朵焉也不免心酸,陪她流泪。她甚至为此自责,就好像正因为自己胜出才导致对方落选。淘汰赛没有在电视上直播,这些是比赛的幕后场景。朵焉由此感慨,许多有才华的人其实在幕后就退了场,连登上舞台的机会都没有。接下来进入正式比赛。但赛前有某演艺公司派人来发放比赛用服,强调说这是某个协议里的要求。朵焉说自己并未与什么演艺公司签协议。对方说,这个协议是演艺公司与央视签订的,每一个歌手进入比赛,就被视为默认并遵守这些协议;再说,你只要穿了这些衣服参赛,每出场一次,就会得到相应的报酬,晋级之后,报酬则会成几何级数增加。说话的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女人,有一种张扬的、高高在上的优越感。朵焉冷眼看她,心想这女人一定比更年期的女教授还要刁蛮。当时她没说什么。只是遗憾此前为比赛买了那么多好衣服。等试了演出服,朵焉就忍不住生了气。原来这些衣服上都印了硕大的某牛奶厂的商标;更滑稽的是内衣开口很低,又在开口位置印上了该公司的广告语:更好的味道在这里。朵焉觉得,若是穿着这样的服装上场唱歌,自己就宛如欧洲红灯区被困在橱窗里的妓女,正在向过往的行人搔首弄姿,浓艳而庸俗。她顿时就有了一种沦落风尘的挫败感。朵焉是多么心高气傲的女人,唱歌只是出于某个时候的兴致,却不料尚未登台,就有如此之多的滑稽可笑事情。于是当时就提出,不要穿这样的演出服。身形剽悍的女人立刻讽刺说,你不想穿就可以不穿吗,你以为你是某某?她说的某某,是一位当红歌星;之前她还骄傲地提到,这位某某正是经过她的包装才红紫起来。朵焉恰好很不喜欢这位歌星,在她看来,对方不光音色平常,而且形貌平庸,这样的人居然成为演艺界瞩目的明星,可见时代的鉴赏口味有多么混乱。朵焉不免讨厌这个女人的跋扈和自以为是。出于礼貌,她压下心头的不快,但决意不穿这样的衣服。那女人用极为生硬的语气命令她立刻穿上。她眼神里还有一股强烈的不屑,就好像在嘲弄朵焉的矫情忸怩。朵焉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未必能够比这些人高尚和优雅,只要她是其中的歌手之一,那就一定和她们是同类。人人都为名利而来,每个人的目标就是成为某某那样的歌星。然后,就必须得忍受这个因为雄性激素过剩而皮肤粗糙、须毛明显的女人的摆布。可她是朵焉。是比任何一个女人都要骄傲的女人。她为什么要忍受这些?
朵焉内心灰暗的时刻,女人再次命令她穿上演出服。她甚至说朵焉这是在装B。话音未落,朵焉的巴掌挥起,风声过处,落到了女人的脸上。那女人发出惊叫,紧接着反手还击。现场登时大乱。女人们发出尖叫。混战中双方都未占到便宜。若论体形,朵焉根本不是对手,但愤怒之时,她身形敏捷,对方的高大身躯反而笨重迟钝。朵焉趁机还使出一贯手法,咬破对方手臂上一块皮肉。她自己则被对方在脖颈上抓出几道血印。主持人赶来劝架。一些小报记者忙着拍照。那女人盛怒之下,要求立刻取消朵焉的参赛资格。朵焉则表示这样的比赛不参加也罢。支持人希望双方从大局出发,以艺术事业为重,不要破坏大赛进程。但朵焉仍然坚持不穿印了商标的比赛服。支持人沉吟一番,说就破例一回,朵焉首轮比赛可以不穿,但晋级之后就必须要穿,因为该牛奶公司全程赞助本次大赛,电视台也要遵守协议。旁边又有一些人热心劝解,朵焉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但是朵焉的兴致正在一点儿一点儿丧失。就算穿上自己喜欢的衣服,她仍旧觉得自己的模样滑稽难看。就觉得这些衣服其实也不是她所喜欢的,而是那个健壮粗鲁的女人摊派给她的。这让她感觉很糟糕。有个化妆师很不识趣,一边化妆一边和她说话。他描过眉毛,抹了鲜艳的口红,身上还有一股廉价的香水味道。他说话细声细气,看上去是一个艳俗的女人。但是他说,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打扮成这种样子,是因为他更爱女人。又说他是娱乐界出名的化妆师,多少大牌的明星演出之前都要请他化妆,他能把六十岁的女人装扮得像是二十岁;只要经他化妆的歌手,在比赛中就一定能取得好名次。他又暗示说,歌手也要懂得回报他的技艺。说话间,这个看着像一个女人的男人,不断地用他的胯部在朵焉的身体上蹭来蹭去。而且朵焉能确定他的某些部位发生了变化。接着他以整理服装的名义,两只手在朵焉的胸、腰肢和臀部放肆地游走。朵焉其实根本不关心他说些什么,她内心里正被越来越强烈的沮丧所包围。这个庸俗的男人还以为朵焉显露的是默许。等到再也无法忍受的时刻,朵焉抓起化妆台上的一把眉笔,掷到化妆师的脸上。
朵焉情绪低落,动辄暴力的时刻,心里仇恨的是那个名叫许百川的男人。按她的逻辑,正是因为这个男人不在她的身边,所以她要经历如此荒唐和无趣的生活。那时候她才明白,自己其实对于做一个歌手之类,根本没有兴趣。她唱歌只为着自己。她不喜欢有那么多不相干的听众,不喜欢那么多人对着她指指点点。
所以我成了罪人。在机场见面之际,这个女人扔下行李,猛扑上来,在我的手臂上狠命撕咬,直到落下泪水来。我开玩笑说,她此后可以不吃熟食而改吃生肉,因为她情商不见增加,牙齿的功夫却越来越了得。朵焉破涕为笑说,那就吃你,总有一天我会吃光你身上所有的肉。
朵焉的演唱生涯结束了。她就这样回来了。朵焉退赛后,北京的音乐老师和央视的主持人都表达了惋惜之意。他们说,朵焉的歌唱天分骄人,若是积极参赛,完全有希望问鼎大赛前三甲之类。又强调说他们对于朵焉的事情已经很尽力,可惜朵焉太任性了。我对他们一一表示感谢。并说以后有了比赛机会,还要请他们提携。当然,这都是虚伪的话。恐怕朵焉再也不会热心于歌唱比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