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英鎊

競選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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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以前,我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代表獨立黨參加競選,對方是斯坦華特.L.伍福特先生和約翰.T.霍夫曼先生。我總覺得自己名聲不錯,同這兩位先生相比,我有顯著的優勢。從報上很容易看出:如果說這兩位先生也曾知道愛護名聲的好處,那是過去的事情了,近年來他們顯然已經把各種各樣的無恥勾當看作家常便飯。當時,我雖然醉心於自己的長處,暗自得意,但是一想到我得讓自己和這些人的名字混在一起到處傳播,總有一股不安的混濁暗流在我愉快心情的深處“翻騰”。我心裏越想越亂。後來我給我奶奶寫了一封信,把這件事告訴她。她回信又快又幹脆,她說:

你生平沒有做過一樁虧心事—— 一樁也沒有做過。你看看報紙——看一看就會明白,伍福特和霍夫曼等先生是何等樣人,看你願不願意把自己降低到他們的層次,跟他們一道競選。

我正是這個想法!那天晚上我一夜沒合眼。但是我畢竟不能打退堂鼓。我既然已經卷了進去,就隻好幹下去。

我一邊吃早飯,一邊無精打采地翻閱報紙。我看到有這麽一段消息,老實說,我從來沒有這樣驚慌過:

偽證罪——1863年,在交趾支那的瓦卡瓦克,有三十四名證人證明馬克.吐溫先生犯有偽證罪,企圖侵占一小片芭蕉地,那是當地一位窮寡婦和她的一群孤兒喪失親人之後在淒慘的境遇中賴以活命的唯一資源。馬克.吐溫先生現在既然在眾人麵前出來競選州長,是否可以請他講講此事的經過。吐溫先生不論對自己或是對其要求投票選舉他的偉大人民,都有責任把此事交代清楚。他願意交代嗎?

我當時驚愕得不得了!這樣殘酷無情的指控。我從來沒有到過交趾支那!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瓦卡瓦克!我也不知道什麽是芭蕉地,就像我不知道什麽是袋鼠一樣!我不知道怎麽辦才好。我都氣瘋了,卻又毫無辦法。那一天我什麽也沒幹就這麽過去了。第二天早晨,這家報紙沒說別的,隻有這麽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