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友公司第七營業部接待室裏,氣氛趨於白熱化。吳良挺身而出,在唱主角,他咄咄逼人地說:“你必須向這位老人家、丁苦菊女士道歉。”
胖經理不服:“憑什麽?你找投訴她的客戶去,反正我沒責任。”
“你當然有責任,客戶說什麽就是什麽?你不搞清楚就信口雌黃?”
“這次是沒抓住,誰知道她以前偷沒偷過,做保姆、小時工的,有幾個手腳幹淨的。”
胖經理隨口溜出的一句話惹惱了那幾位等著應聘保姆、小時工的中年婦女,群情激憤。
吳良抓住機會,要在丁香麵前好好表現一番,他義正詞嚴地說:“你在公開場合肆意散布有損於這位老人家聲譽的不當言論,屬於公然侮辱、誹謗他人,本律師要到法院起訴你。這位老人家如果因此發生意外,你不僅要賠償經濟損失,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你少嚇唬人。”
“本律師請在場各位出具書麵證言,明天上午,本律師將免費代理這位老人家到法院提交訴狀。”
那幾位中年婦女拍掌叫好。
吳良成了扶危濟困的大英雄。他孝順兒子般地攙著丁苦菊,瞥一眼丁香,她對自己的表現像是很滿意。吳良心中暗喜:真是天賜良機。
胖經理偏偏是個屬鴨子的,肉爛嘴不爛,她死扛到底,說:“告我去吧,我就是不道歉。”
桌上,座機鈴音響起。胖經理拿過電話,喂了一聲,態度變得畢恭畢敬:“趙總經理,您好。我這兒沒出什麽事呀,您聽誰亂嚼舌頭?情況您都了解了,讓我向那個姓丁的老太太道歉,必須道歉,態度還要誠懇,您這指示我執行不了。向她道歉,這不是讓我當眾下不來台嗎,我臉往哪兒擱?這活兒沒法幹了,我辭職,什麽,您批準了?趙總,我是一時氣話,我不想辭職,什麽,您解聘我,讓我立刻走人?趙總,去年,我這門店的盈利全公司第一,我還叫您一聲表舅,您一點情麵都不講?喂,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