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中了梁山的好漢裏,不光有那些如阮氏兄弟那樣的農民階級,還有一大部分是國家公務人員。宋江、林衝、戴宗、魯智深、呼延灼、徐寧、關勝、孫立等人,包括李逵,都是國家公職人員。這些人大部分都是在宋江的極力招攬下,半推半就,最後上了梁山。
但是,這其中有一位武官,遭遇比較特別,他就是青麵獸楊誌。
楊誌落草的原因和家破人亡的林衝、包打不平的魯智深不一樣,他從一開始就非常明確地劃清與賊寇的界線,甭說泄漏國家機密的宋江沒法和他相比,就是魯達、武鬆這些公人,對國家的忠貞都不如他。
楊誌在北宋末年的亂世中,能時時警惕自己不同流合汙的原因,除了職業軍人的素養之外,他還有種家族的榮譽在激勵和約束自己。他是三代將門之後,楊令公之孫。從大宋開始,楊家將幾乎是國家之柱石、朝廷之忠臣的代名詞。他的祖先在無數的冤屈、陷害、征戰與死亡中,都沒有改變家族的忠貞傳統,他自然不會隨隨便便做個不肖子孫。
楊誌曾做過殿司製使官,原本信奉“一刀一槍在邊疆上博一個封妻蔭子”,但國家大材小用,隻給他安排了一個押運“花石綱”的任務!
千沒想到,萬沒想到在“黃河裏,遭風打翻了船”,犯了瀆職罪了!
這裏就解釋一下,什麽是瀆職罪,它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有人說,楊誌這算瀆職嗎?楊誌出發前沒有考慮到天氣的因素,而且過於急躁,想盡快把花石綱運到東京,這是大功一件,自己好升官發財,這在主觀意識上就是玩忽職守,所以判他個瀆職罪一點問題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