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裏還有個情節,讓人是記憶猶新,聽著毛骨悚然!這就是孫二娘在十字坡上開黑店。
一聽母夜叉這個名字,很多人都以為孫二娘是一個五大三粗的惡婆娘的形象。其實不然,夜叉是佛經中的一種特殊的生物,男的很醜,女的卻又非常美麗,擁有無窮的力量,是守護佛法的“天龍八部”之一。
所以說,孫二娘生的應該是很漂亮的,要不也不會得了這麽一個外號。
孫二娘在中國民間也算是小有名氣,提起她,就讓人不得不想到她那一手做的香噴噴的人肉包子。孫二娘慣常做人肉包子,也算是另類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用武鬆的話來說,“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拿走去填河”,真正做到了羚羊掛角無跡可尋,標準屬於“吃人不吐骨頭”類型!
孫二娘雖屬不法奸商一類人物,但她和別的江湖人物一樣,有著一身的義氣,為了拜把子兄弟武鬆,她能舍棄自己的家業,帶著老公就上山落草。她敢愛敢恨,**大膽的性格,堪稱野蠻女友的典範。
我們這節的話題,就是這個孫二娘賣的肉包子,算不算假冒偽劣商品?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那比如說要是買到了孫二娘的這個包子,能不能找她賠一倍的購貨價呢?
咱們這就組織一次模擬法庭,看看這法官是怎麽斷這個案子的。
法官:原告請你陳述一下你起訴的訴求和理由?
消費者:法官,是這樣的,我到孫二娘店子裏買包子,不想那個孫二娘買的包子不地道,特來起訴,要求孫二娘退一賠一。根據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