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說1

6、古代禁止結婚的條件

字體:16+-

從現在禁止結婚的條件來看,一般分為禁止結婚的血親和禁止結婚的疾病,而從這兩個禁止結婚的基本條件上看,在古代婚姻製度中都有所體現。

我國《婚姻法》第7條規定:直係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係血親,禁止結婚。

《左傳.禧公二十三年》中就說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藩”的說法,證明古人很早就認識到了血緣相近的人結合,對優生不利,這對重視人口數量的古代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在古代同姓禁止結婚的製度也並不是沒有發展,例如:進入春秋戰國時期,由於民族的融合,血緣關係變得錯綜複雜,同姓不再是同一血統的標誌,人們此時就擺脫了“同姓不藩”的約束。

現在人們的疑問在於古代具有姻親關係的男女是否可以結合。姻親關係即“中表關係”,中表結合確實是秦以來留下的一種婚姻傳統,而且普遍盛行在高級貴族中,這是帶有政治性的一種聯姻行為。近來有學者研究,可能唐朝就有中表禁止結合的禁令,但是沒有確實的文字證據;宋金時期,明確有了中表不得結合禁令;但是到了雍正八年時,才發布了“姑舅兩姨從婚者,應從民便”的律令。可見,古人並不是完全沒有意識到中表結合會影響到優生。

我在這裏在舉兩個例子,一個是皇家的例子,一個是王侯的例子;一個是曆史的例子,一個是文學的例子。

漢武帝是漢景帝的兒子,他的第一個皇後叫陳阿嬌,她就是武帝親姑表姐,也就是漢景帝的姐姐館陶公主的女兒,有個成語叫金屋藏嬌,就是打這來的。俗話怎麽說的,姑表親,輩輩親,打斷骨頭,連著筋。漢武帝小時候說如果能娶到表姐,我就蓋一座金房子,把她放進去養著。但是呢,漢武帝娶阿嬌的目的在於政治聯姻,以對抗強大的政敵。他最終依仗姑姑館陶公主的力量,成功登上了皇位,漢武帝真正掌握實權後馬上廢掉了陳皇後。當然廢後,也是因為這個陳阿嬌太過於嬌慣了,而且一直沒有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