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里有一个《太原狱》故事,
说陕西太原府有一户人家,这家挺不幸的,家里的婆婆和媳妇都死了丈夫,都是寡妇。
寡妇门前是非多,更何况是两个寡妇呢?这个婆婆虽然是个中年人,但是不能洁身自好,村里有个无赖常年来找她厮混。
这个媳妇品行端正,看着这事就来气,她虽然看不惯婆婆这种行为,但是又不能忤逆了婆婆,所以就在门前暗中阻止无赖,不让他进门。
这个婆婆知道这件事后,既惭愧,又恼火。就没事找茬,要赶媳妇走。这媳妇也是个死脑筋,不走、不走、就不走!
邻居们听到两个人时常争吵,这个婆婆一见挪不走这位大神,就开始东歪脑筋了,她竟然反过来诬陷自己的儿媳妇偷汉子,并且告到了官府里。
这招可太损了,典型的贼喊捉贼。因为婆媳俩都是寡妇,你说要是真诬陷这个年轻的媳妇通奸,还真说得通。
县官就问:这奸夫的姓名叫啥?
婆婆就说了,那家伙总是夜里来,天没亮就走,实在不知道是谁,您只要仔细审问我媳妇就知道了。
县官就把这个媳妇也给叫来了。媳妇一口就说出了那个奸夫的姓名,但是她说有奸情的是她婆婆,这二位在公堂上,你一句我一句,辩来辩去,都一口咬定对方是奸夫。弄得这县官脑袋的都大了。
县官没有办法,就把那个无赖也给抓来了,县官说了,自己说吧,到底和谁通奸呢?这无赖一看傻眼了,赶紧说:“我与她俩都没通奸,这婆媳俩闹意见,有我什么事?”
县官一听这个气,“村里这么多人,怎么就单单诬陷你了?”有些人就是不打不行,结果一顿板子下去,这无赖磕头求饶,想起这媳妇不让他进门的样子,他一口咬定是媳妇和自己通奸的。
但是这媳妇是死活不承认。这县官一时也搞不清楚谁是谁非,而且这案子属于生活作风问题,不是杀人大案,干脆就把他们统统都赶出去了。
虽然后果不大,但这事传出去怎么说也不好听,所以这媳妇继续往上告,直接把状纸上到了省里。结果这状子犹如石沉大海,总也没有个回音。但是这媳妇一次次地闹,省里的官员有点烦,干脆就找了个人来审这个案子。
当时,淄川县有个进士叫孙柳下,就在临近县当县官。很多人都说这个人是个断案的能手,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在他那都能解决了。不是你能耐吗?省里就把这块烫手的山芋直接扔给了孙柳下。
孙柳下把三个当事人弄齐了,简单的问了一下案情,就让衙役先把JQK老三位,关在牢里,明天再审。然后他就命令衙役,准备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砖头,石块,刀子,锥子等等。
衙役们都纳闷,“大人要说这是要动大刑,不像,动刑咱这有家伙事!脚镣、手铐、夹棍、火炭,老虎凳…….”
这衙役们也不明白这孙柳下拿这些东西来干啥,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家大人怎么吩咐的,咱就怎么准备。
第二天一早,孙柳下见各种刑具都准备齐全了,就吩咐一字排开,全部放在大堂上。然后命令把婆婆、儿戏、无赖三个人都带上来了,又重新审问了一遍,三个人仍旧是争执不下。
孙柳下这时就对婆婆和媳妇说了,“这事,我看也不需要弄清楚**妇是谁,奸夫就在这里,你们家本是清白人家,不过是一时受了坏人的引诱,罪完全在这个无赖身上,有冤报冤,有仇报仇!现在堂上的刀子、石头什么都有,你们可以拿起来打死他!”
婆婆、媳妇一听,这是要出人命,打死人要偿命的。孙柳下说了,没事!随便打,打死我负责!
于是,婆婆和媳妇拿起石块一起向无赖投去,媳妇恨无赖入骨,双手举起砖头,那一板砖下去,无赖横着就出去了,砸的那个准!这个婆婆就有意思了,专门挑那些小石块砸无赖的屁股和腿。
孙柳下一看,又说了,“你们这样小打小闹哪行?来一人拿把刀,捅死了不偿命!”这媳妇抄起了刀就要找无赖玩命,这婆婆这会犹豫了。
孙柳下一看就明白**妇是谁了,命令将这个婆婆捉住用刑,又打了无赖三十大板,这个案子才告了解。
对于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也是侦破案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否能够正确观察受审人的心理状态,从而揭开他们冲突的微妙关系,从而可以进一步掌握破案的证据。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会极力掩饰其犯罪的动机、方法等等。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必须要准确把握这种心理,做到一种成功疏导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把事实真相都调查清楚,这可不只是一门技术,还是一门艺术了。
不过,通过这个案件,还有一点也需要我们强调一下,封建时代把寡妇搞对象,看成偷汉子,并且小题大做,弄成了一个伤风败俗的大事。在今天,离异或者丧偶父母的再嫁,那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这是婚姻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如果儿女有人敢于反对,那么这些老人们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狠狠地敲打一下这些不孝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