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说1

1、揭开伪证的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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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证据这个东西,是司法界里的判决之源,没有证据的案件,就不能称之为案件。古今中外,在很多案件中,为了获得司法判决的胜利,很多人挖空了心思想要得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当找不到的时候,有些人就动了歪脑筋了,铤而走险,伪造证据。

今天咱们的话题,是古人如何伪造证据,古代的名侦探们又如何识别出来的这些伪造的证据的。

对于伪造证据这个话题,也是由来已久。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这两种证据都能造假,特别是人证,咱们有句俗话叫人心隔肚皮,人说谎作伪证的状况常常出现。这个我们在法庭上经常能遇到,睁着眼睛说瞎话!

我先给大家讲这么一个故事!唐高祖李渊期间,有个很著名的官员叫李靖。这个人物,如果您常听单田芳的评书的话,应该听过,所谓唐朝有风尘三侠,李靖、红拂女、虬髯客!后边那两位都是虚构的人物,但是李靖在中国历史上确有其人,他本名叫李药师,今天的陕西源东北人,是唐初杰出的军事家。

李靖,最初被任命为岐州刺史,岐州就是今天的陕西省凤阳县。可是,李靖刚上任不久,就有人诬告说他要谋反,这事可不小!高祖李渊就御史去李靖那里调查。御史是干什么,就跟现在咱们的纪检委差不多,是管监察的,他,对李靖是有了解的,不相信李靖会造反,怀疑他受到了奸臣的诬陷,便有心搭救于他。

但,如何才能证明告状者是诬告呢?这个御史虽然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但是无疑这个人很聪明的,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御史就找到这个诬告的人,说我把你的状子给丢了,这事都怪我,下人太马虎了,我已经责罚过了,不过你看这没有状子不行,麻烦您,能不能重写一份。

这诬告的人也没疑心,就给重写了一份,御史就把这两份状子拿过来对比了起来,发现其中李靖谋反的细节上有很多出入。再一审,诬告的人越说越乱,说的驴唇不对马嘴。御史就把这件事如实告诉了唐高祖李渊,李渊一听大怒,把这个诬告人叫来疑问,这个告发者对自己的罪行只能供认不讳,随后就被处斩了。

好了,经过这样的一个案子,给了我们哪些现代的司法启示呢?

其实,这位明察秋毫的御史运用的是现代的现代哲学司法的观点,就是通过对两样或多样事物的比较观察,发现和把握其相互区别,在经过对比这些不一样的地方分析概括,认识和把握各个事物的本质特征。

在现代大量的刑事案件调查中,有很多人要提供口供,比如共犯、证人口供都很重要,但是很多时候公安机关就发现同一证人的口供前后不一致,公安机关有很多时候就是通过这种前后的比较,发现可疑之处,侦破犯罪行为。

当然,现在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的手段也在提高,比如说现在中国很兴拍谍战剧,里边的那些特工,有一项训练的科目,就是要把自己被审讯说的话,练习很多遍,不管怎么问,你都听不出来这里边有破绽。

针对这个问题,还有个笑话,也挺意思的,说有四个小学生,每天拼车上学,有一天,这四个孩子,贪玩出去打游戏机去了,就旷了两节课,回来跟老师给有个说法,他们就合计说咱们一起都说车的轮胎爆了。四个小孩对老师说轮胎爆了,这个老师不动声色,说你们四个人,一个人站在教室一个角落去。四个孩子老老实实,站到角落里去了。老师说了,行了,你们给我写出来,到底是哪个轮子爆了?这件事就露馅了!

以上的故事是讲人证造假的甄别,我们下边再来看一个物证造假的故事,这还是一个诬告谋反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武则天当政的时候,湖州刺史裴光就被人告了,说他和当时的一个反叛的人叫徐敬业勾结共同谋反,证据是他给徐敬业写的一封信。上告人正是裴光的下属江琛。

武则天于是就派了一个御史去查案,这个御史很细,就把这封信和裴光所写的字,拿过来对照,后来他就觉得这个事很蹊跷,这个字无疑是裴光的字,但是话似乎不像是裴光说的。大家都知道,每个人说话,包括写文章都是长期养成的习惯,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语言模式。有人说一个人公文写的好,那是经过很长时间的专业写作训练的。大多数人都保持着一种固定的带有自己方式的写作或说话的方式。

所以,张楚金犯难了,他认为这个事有疑点,但是又不好说疑点在哪?所以,就没有轻易武则天交差,生怕出了冤假错案。

有一天,张楚金正郁闷着呢,大白天就躺在**,翻来覆去的就看这封信,突然他转到了一个合适的角度,一缕阳光从窗外射了进来,光线透过纸面照射过来,他突然发现这封信的信纸上有很多的裂纹,原来这封信是经过修补黏贴成的。他心头一亮,把湖州的官吏们都找来了,又让人端来了一大盆水,然后把这封信放在了水里,不一会,信上黏贴的字就变成了一片片的了。这个江琛,只好低头认罪了。

原来,古人都好练字,有时这个书法练不好的,就把这个字随手一团,扔了,江琛正是把这些裴光写的一些字迹,一个个剪贴下来,按照自己的意思拼接出来了。此时,真想大白了。这个故事后来被移植到了《铁齿铜牙纪晓岚第四部》里了!

这个故事给了我们哪些现代启示呢?首先就是张楚金办案,虽然这有点运气的成分,但是其中也有必然。他完全可以认定笔迹之后,就向武则天交差了,正是这种怀疑的精神,对任何不对劲的现象都锲而不舍的追查,才使得案件最终告破的。

所以,没有踏破铁鞋无觅处的精神,又怎么能得来全不费功夫呢?所以,我们现在的很多检查官和公安机关,也应该有这种认真负责的办案精神。

当然不只是司法机关,我们每一个人对工作也应该有一种怀疑的,认真负责的态度,这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我就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有个外单位的人拿着一份盖着一个已经破产了的公司公章的发票和一份债权转让合同来找我们公司要钱,当时我们的一个财务和我说以前并没有和这个公司有业务来往,所以我就留了个心眼,就把原来这个公司开的票找了出来,和这个发票的印章进行了比对,肉眼就可以看出来在这个公章上面,字间距是有区别的,我当时认定这个发票是伪造的,后来我又在税务局查对了,发现根本没有这个发票的号码,当时我就报警了,后来那个公司也承认了这张票有问题。

当然,这个案件也给了我们很多平民老百姓一些启示,比如我们写过的一些个文书,字体,如果觉得没用了,大家记住,一定要撕得粉碎,还有一些个公司白领,比如手头有废了的文件,特别是那些盖过公章之类的废文件,不要轻易地随手丢弃,或者简单就卖给废品站了,不要这样,这样是很危险的!最好用碎纸机处理,以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比如还有一些作家!作家,文笔很好,但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有时出本书,爱给别人签名!我也爱给别人签名赠书、售书的!很有面子哈!但是你这个签名就给注意了,最好不要很帅很帅的就签一个名字,了事了!越简单越麻烦。因为什么,你签字上面这块是空白的,他拿到你这个签名后就很有可能在上面写上什么东西,比如你欠他钱,他用打字机打上的,看着就和你签字确认一样,这就很麻烦了。

所以,我一般出书给人签字的时候,我不嫌麻烦,一般在上面都要写上几句给读者的话,比如请某某雅正等等。别在上面空着,而且最终在你名字的后边,最好要签上日期,这是对自己一个时间节点的一种提示。

很多时候,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注意保留证据。证据不只是对这种刑事案件有用,而且对很多我们遇到的民事案件也很有用。

比如我们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有要发票的习惯。还有比如说给汽车加油,很多人就没有要收据的习惯,但是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件,就是加完油后,这个汽油质量不合格,消费者去洗缸了,结果就是因为没有发票,你无法证实这个油是在这个加油站加的,就无法找他索赔。

诸如此类的事件很多,所以各位听众一定要把收集证据要养成习惯,防患于未然。

还有,我们要清楚证据要证明的什么,有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就很乱,提供的证据呢,没有针对性,也无法形成因果关系,有的呢甚至你提供的证据是对对方有利的证据。所以呢,现代的司法案件中,对证据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既要善于收集证据,也要善于分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