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和大家講一些關於庭審辯論的技巧。前邊我一再說,法庭上辯論講的就是證據,否則你就是再能白話也是白搭!所以,我在前些日子的節目中一再提到,證據這個東西太重要了,他就是庭審辯論的基礎。
前邊也說了很多在法庭上如何辨別證據的古代故事。今天先給大家講一個關於如何收集證據的故事!
明朝時,工部侍郎周忱(chen,二聲)巡查江南,工部侍郎就是監管工程的。人們就發現,他有個習慣,就是隨身帶著一個筆記本,當然這個筆記本不是聯想的,也不是戴爾的,就是個小小的冊子,他對於每天發生的事情,事無巨細,全都記錄。就連每天的陰晴變化,也一一詳盡地記錄了下來。開始人們還不理解,直到有一天,某縣有人來報告,說江上風浪很大,運糧的船全都沉沒了。
結果,周忱就翻閱了一下自己的小本本,說你胡說,運糧船絕對不是風浪大才沉沒的,他當時就把當天的天氣情況一一說了出來,當時刮得是什麽風,午前是什麽風,午後是什麽風,說的一字不差!嚇得那個報案人跪地求饒,原來這艘船,不是遇到風浪沉沒的,而是駕駛員操作失誤。這個周忱很細,他每天都在公署前邊懸掛一麵旗子,每天都要把風向記錄在案。最終這些看似不起眼的信息,對破案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每日記筆記這個習慣,非常好,特別是工作日誌!我也曾經遇到過很細的當事人,他們把自己和別人打交道的電話,什麽時間,交談的對象,交談的內容,都一一記錄在冊。我們很多企業發的工資條,他們都保存著,然後貼在一張大紙上。
然後,一打官司,真有用!對方當事人一說,這個事是怎麽怎麽回事,他馬上就說不對,然後就把自己的小本子拿出來,說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麽事,而且法官在沒有其他旁證的情況下,會認定這個證據有效,雖然這是由當事人自己提供的書證,但是證據上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都很明確,可信度很大!所以法官就會采納這樣的證據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