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的古案今說,咱們談兩個酷吏的故事,這兩個故事都發生在東漢王朝。
所謂的酷吏並非是貶義詞,而是特指嚴格執法的官員,不管是王族貴胄,還是平民百姓,酷吏們都會嚴格執法,從不徇私情。
在東漢光武帝的時候,光武帝劉秀那是東漢的開國皇帝。他手下就有一名酷吏叫董宣。
董宣,字少平,陳留(在今河南開封縣陳留鎮)人。由於在地方上政績卓越,後來被特例征召為洛陽縣令。
洛陽是東漢的首都,洛陽縣令就相當於現在的北京某個區的區長,官雖然不大,但是皇城跟下的地方官,也是很有權威的。
當時湖陽公主的家奴白天殺了人,因為藏匿在公主家裏,官吏無法抓捕。這湖陽公主是劉秀的姐姐,當年兩個人是患難姐弟,公主為了救劉秀的命,把馬借給過劉秀逃跑,自己差點把命都丟了,就是這麽個關係。
等到公主出門,正好這個家奴陪乘,董宣在萬壽亭等候,攔住公主的車馬,用刀圈地,大聲數說公主的過失,嗬斥家奴下車,接著便把家奴打死了。
公主這個氣啊,打狗還給看主人呢,你也不看看這是誰的家奴?她立即回到宮裏向光武帝告狀。光武帝極為憤怒,召來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
董宣磕頭說:“希望乞求說一句話再死。”
光武帝說:“想說什麽話?說!”
董宣說:“皇帝您因德行聖明而中興複國,卻放縱家奴殺害百姓,將拿什麽來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請求能夠自殺。”當即用腦袋去撞擊柱子,(頓時)血流滿麵。
光武帝愛惜董宣是個正直的人,命令小太監扶著董宣,讓他磕頭向公主謝罪,董宣不答應,劉秀讓小太監又強迫他磕頭,董宣兩手撐地,一直不肯低頭。
公主說:“過去弟弟做百姓的時候,隱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門。現在做皇帝,威嚴不能施加給一個縣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