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說2

禍國殃民的捐官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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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乾隆和康熙皇帝一起被稱為是康雍乾三朝盛世,不過,這三世之中卻出現了一個共同的社會問題,這就是捐官製度。

什麽叫捐官製度呢?

捐官就是士民向國家繳納錢款以取得官職,有人會說,這不就是買官賣官嗎?

這可不同於一般的買官賣官,一般國家官員私下裏買官賣官,那是犯罪!這種捐官是國家行為,西漢時就有,宋元明清也都有,但是這都是一些與科舉考試相輔相成的製度。

比如一些很有才能的人,他就是考試不行!平常滿腹經綸,一到考試就掉鏈子!國家就給了這樣的人一個機會,通過一定的考察,通過這種捐官的製度也可以當官。

但是到了清朝,這種捐官製度就被徹底的透明化,而且製度化了,還成為了國家的一項重要的財政收入!

而且清朝到了雍正、乾隆年間,對買官的人無任何限製,地主、商賈且不必說,連流氓、盜賊等也沒問題,有錢就行。

這裏邊就有這麽一個故事,乾隆年間,鬆江縣一個姓趙的人,靠販賣布匹發了財,之後就捐銀兩買得通判一個小小官位,被上司召見時,上司問他是曆來從事什麽職業,他回答說以前是賣布的,上司又問:那你為什麽要捐錢當個官啊。他回答說:在下以為作官好過賣布很多。上司大為生氣,馬上解除他的官職,他很氣憤的離開了,不久到吏部的大堂上大鬧索要捐官的錢,並振振有辭說:“既然免了我的官職,就應退回我的錢財。”吏部官員聽了,讓聽差的打了他五十個嘴巴,一百棍子,趕了出去。

中國曆史上隻有清朝是把捐納作為國家製度下的正常升官途徑的,其他朝代雖然有,但是都不如清朝這樣成係統,而且作為國家一項重要財源來組織經營。

但是這些買來官員的水平那真的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