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說2

市井流氓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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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的民間,有這麽一些人,他們嚴重的危害了社會的治安,而官府對他們往往卻沒有辦法,這些人就是市井流氓。

市井流氓常常打群架,橫行市井,以暴力詐取市井百姓的錢財。

宋代流氓時常在城市裏欺行霸市,入城小農常常受到了他們,動輒打人,而且打人的拳法還自成一派,號稱“社家拳”。

南宋時期,還有一批流氓,專門踢當地居民的門,打人,要錢。即使受害者告官治理,也毫無作用,以致其害益甚。這類流氓活動,在當時也有專門的稱呼,稱為“打聚”。

大概也正是因為流氓善打,所以流氓當中的確有不少頗有點拳腳功夫者,即使這種功夫不過是花拳繡腿,在真正的武林高手麵前,隻好烏龜縮頭,連大氣都不敢喘,然對付手無寸鐵的百姓,還是綽綽有餘的。《水滸傳》中“破落戶”西門慶,其實就是這類流氓的代表。動不動就打人,在街上如山神惡煞一般,這大概就是人們對流氓的基本印象。

明代成化年間,在長江沿岸,上自九江,下至蘇州一帶,就出了一批凶惡流氓,在大白天公然撒潑,“毆打平民,搶奪財物”,有時甚至將人打落水中,傷人性命,其凶頑放肆的程度,猶如強盜一般。(《皇明條法類纂》卷三四,《沿江等處毆打平人搶奪財物照在京事充軍為民》)

當時,北京的流氓也極凶暴刁潑,專以打人為生。他們時常拿著流星錘,有時攜帶匕首、尖刀,藏在身上,欺男霸女,欺打平民。有時碰到地方上的大戶解送各項錢糧到北京,這些流氓凶徒就乘機搶取財物,稍有不從,動輒就打。

流氓這種“打”,通常情況下是對一般平民百姓的,然而有時流氓之間也發生衝突,出現互相仇殺的局麵。如在江蘇太倉沿海一帶,就有一些流氓以販賣私鹽為業,繼之則結黨行劫,最後導致“互相仇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