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說2

正說驚堂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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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候,發生的案件都由縣以上的衙門受理,衙門負責案件的審訊、處理和宣判。在許多曆史題材的電影電視劇中,我們可以經常看到古時候衙門在審案子的過程中,縣太爺坐在公案後發問,無論是在哪部影視作品中,公案上有兩樣東西是必不可少的。一樣是簽筒,裏麵裝著很多由竹片或者是木片做成的簽票,而另一樣,則是一塊長方形的硬木。

使用時,縣太爺用中間的手指夾住,輕輕舉起,然後在空中稍停,再急落直下,“啪”的一聲巨響,吆喝之聲震**公堂,使聽審的人產生一種心理畏懼,還沒有用刑就把堂下之人嚇得魂飛魄散,對接下來的審訊不敢怠慢。這塊用來震懾犯人的硬木就是俗稱的驚堂木。

今天的古案今說咱們就來說說這個“驚堂木”!

驚堂木的正式名稱叫“氣拍”,又名醒木,也有叫界方和撫尺的,是一塊長方形的硬木,有角兒有棱兒,取“規矩”之意。因其一響之下,滿堂皆驚,具有嚴肅法堂、壯官威、震懾受審者的作用,所以俗稱“驚堂木”。

驚堂木的曆史源遠流長,相傳“驚堂木”為虞舜時以正直著稱、掌管刑法的的皋陶首創,距今有四千多年悠久曆史。《國語.越語》中記載:“驚堂木,長六寸,闊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由此可見,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即已開始使用。

現代影視作品中,不管是什麽曆史背景,所用驚堂木大多都有一些精美的龍紋。其實,唐代之前,“驚堂木”並無圖案,隻是為方便起見,將其頂麵做成弧形而已。

唐太宗時期,開始有人為了美觀,在驚堂木上雕刻動物圖案,有龍,有虎,有獅。

武則天時,朝廷把驚堂木圖案規定為龍形,取龍乃皇權之象征意。宋代為臥龍,龍、龍紋大都是3爪或者4爪,張牙舞爪;元代刻三爪或四爪龍形,嘴尖頭大,頸細身肥;明代龍形略有變化,嘴凸頭大,頸粗身肥,刻有五爪,且頭上有角。到了清朝康熙年間,又將驚堂木上的龍形加以統一修改,使之嘴縮身瘦,看起來就像一條小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