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說2

被絕對禁止的決鬥

字體:16+-

像美國電影裏邊,西部牛仔的那種決鬥,然後大家都突然掏槍出來打,砰砰砰,其中一個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有人說這西部牛仔決鬥太刺激了。

打擊大家一下,這完全是西部小說裏麵創造的神話,生活當中沒有,因為西部牛仔大部分都是無賴,隻會背後開黑槍,隻不過是後來的小說把他們加上貴族氣質。

決鬥的習俗顯然對於法律秩序來說是一種威脅,因為它鼓勵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所以真正的法製社會是不能容忍的,所以歐洲國家從十八、十九世紀開始,都用法律嚴格禁止決鬥,到了後來判刑都判得很重。

參加決鬥的人,連站在一旁助陣的都要判刑,當然就是決鬥還是作為一種習慣延流下去,但都偷偷摸摸地進行,隻有幾個國家例外,一個就是俄羅斯,俄羅斯這個國家因為它進入歐洲文明比較晚,所以它這個決鬥風俗到了十九世紀開始成為一個**,決鬥特別多。另外一個例外就德國。

德國從十九世紀開始,法律也開始禁止決鬥,但是德國的貴族的風氣非常盛,因為它沒有經曆像法國大革命。所以它的貴族非常驕橫,動不動就拉幫結夥的決鬥,所以德國的決鬥流行了很長時間,盡管法律禁止,但是幾乎所有的貴族男子都參加過決鬥。

當然,德國當時的決鬥不是你死我活,隻要一方把另外一方弄傷、出血,這個就算上帝指出了誰是正義的?就可以了,保全了麵子,而且決鬥一般都不能用手槍,因為如果你打死對方的話,就要受到謀殺罪的追究,所以一般都是用長劍,用長劍到了後來也是越來越標準化,它那個長劍就是以劃破對方皮膚作為獲勝的標準,你在決鬥當中,你能夠把對方劃破就算成功。

德國最著名的鐵血宰相俾斯麥,他就號從讀大學開始一直到鐵血宰相,他進行過一百二十多次決鬥。有一個後來德國科學家移居到美國,這個德國科學家,也得過諾貝爾獎的,馬克斯波恩,波恩在他的回憶錄裏麵講,他是在1900年前後讀的德國大學,他在德國大學裏麵也參加過決鬥,他說在大學裏麵不參加決鬥,那就是被大家看不起,你還算什麽男的?所以一定要參加決鬥,他自己非常非常討厭參加決鬥,他覺得這個很滑稽,身上裹了很多紗布,包起來,然後拿了一把劍劃來劃去,他說這個實在太可笑了,但是他也沒辦法,整個風氣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