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李明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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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初的情緒很糟糕,糟糕得不是一般。應該說,從發現黃楊鎮那具屍體開始,沈小初的心情壓根兒就沒有好過,加上又因為刁富貴的案子,窩了一肚子陰火,他感覺自己的骨髓好像被人抽空了一般,整個人蔫耷耷的,提不起一點精氣神來。

刁富貴是什麽東西,一個沒文化的街頭混混,無非有倆臭錢罷了。可是,當今這個社會,香錢也罷,臭錢也好,隻要腰包裏鼓突著,就是嘎嘣嘣的硬通貨,是個人都得向他低頭是不?真是邪性了,嫖娼都能嫖出強奸案來,這刁富貴也真算得上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了。問題是,是強奸案又能怎麽樣,還不是照樣得把人給放了?沒辦法,誰讓人家是煤炭局長的小舅子呢?誰讓人家的身家,富得流油呢?

沈小初本來卯足了勁兒,想狠狠地收拾收拾這個刁富貴——薊原地麵上的亂啊,百分之七八十跟刁富貴這樣的暴發戶有關——但是,局長出麵了,黎長鈞怎麽說的,他說,案子本身不靠譜,罰上點錢,把人放了算了。案子本身靠譜與不靠譜,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黎長鈞的態度:作為沈小初的頂頭上司,局長黎長鈞的態度是至關重要的,他說案子不靠譜,實際上就是一種姿態,肯定有人出麵說話了,要把案子壓下來,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出麵說話的人,足以左右黎長鈞的態度。不用閉眼睛都能想得出來,對煤炭局長郝國光來說,在薊原地麵上,幾乎就沒有他辦不成的事兒,所以,壓下刁富貴的案子,還真不是多大的事情。

局長黎長鈞態度明確,表明了姿態要放人,沈小初隻有乖乖照辦的份兒。他打電話叫來韓大偉,吩咐他抽掉刁富貴一案的案底,按一般的治安案子處理,罰點錢,然後把人放了。韓大偉動了動嘴唇,想說什麽,沈小初擺擺手,示意他別廢話:案子辦到這步田地,有天大的意見,還不是白搭?當韓大偉轉身要走的時候,沈小初又叫住了他,沉吟半晌,告訴他別毀掉證據,一應資料,先留著……至於留著有什麽用,沈小初沒說,韓大偉也沒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