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漢唐以來,戰馬腳蹄的損毀一直都是戰馬缺少的主要原因。
戰馬的作用就是用強大的機動能力承載著士兵組合成騎兵來殺敵。
奔襲,不管是騎兵的戰馬還是作為騎乘的戰馬,都會因為長時間的趕路而導致馬蹄損毀。
一般軍中的戰馬經曆過一兩次戰役以後就需要淘汰。
一直以來,曆個朝代隻能通過戰馬的更替來解決問題。
大唐是農耕國家,不似遊牧民族,家家不是養羊就是養馬,組建騎兵有著天然的條件。
中原不具備成為戰馬的馬匹,所以隻能從西域甚至草原上來購買。
一般草原上給中原提供的戰馬都是閹割過不具備生產能力的馬匹,這也使得中原沒有辦法自己去培育戰馬。
大唐為了解決戰馬的問題,有著嚴苛的馬政。
馬政,可以認為是古代人養馬、用馬製度。
到了大唐,馬政的內容更為豐富,馬此時已被視為物化了的神靈。
它不僅僅是馳騁疆場的坐騎、生活娛樂的工具,更是文化交流、傳播的媒介。
有時候馬充當著化幹戈為玉帛的和平使者。
武德二年,百廢俱興,萬機待理,無論軍事、交通、農業都需要馬匹,於是太上皇大興馬政。
馬匹不僅是農業生產中重要的役畜,而且還是軍事和交通的必需物資,所以曆代都將養好馬、管好馬作為要政,大唐對此則最為重視。
大唐,已經將由政府組織專門機構負責馬匹的牧養和管理形成一種國家製度。
到了陛下的貞觀時期馬政製度比較完備,不論中央還是地方政府均設有專門的馬政管理機構。
首先,中央設立了太仆寺、駕部、司乘局和閑廄使四個部門負責馬政的各項管理事務。
其次,地方設監牧,形成了嚴密的監牧製度,大唐的監牧按馬匹的數量分為上、中、下 三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