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的导火索似乎已经点燃,革命爆发已经进入倒计时。1830年到1848年间,在大部分二等邦国中,或多或少都有持续的骚乱出现。在不同的邦国中,动乱的原因各不相同:在汉诺威是因为国王恩斯特·奥古斯特的政变,在萨克森是因为新工业主义,在符腾堡是因为经济衰退,在巴伐利亚则是因为国王路德维希一世和舞女劳拉·蒙特斯的桃色事件。动乱的主要目标有两个:(1)在几个国家里,人们要求实现宪政和个人自由;(2)人们要求德意志成为一个整体,实现德意志国家的统一。在议会最近有关汉诺威所采取的行动中,人们再次发现,当前议会除了制造麻烦,基本上毫无用处。为了反对奥地利和普鲁士联合起来支持专制,小国们徒劳地烦恼起来,于是迅速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为了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利益,必须为整个德意志制定一部基于民主原则的新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