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戰隊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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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嚇壞了,我不幹了,

沒停步呀,我記得,

頭也不回跑回家,

鎖在媽媽房間裏。

洋基傻小子再接再厲,

洋基傻小子了不起,

留意音樂與舞步,

對姑娘們獻殷勤。

我從來不曾真正打算入伍。

當然更不會是步兵!哎呀,我寧願在公共廣場挨十鞭子,讓父親責怪我毀壞家族的名聲。

噢,我曾向父親提起這件事,在我高三那年接近期末的時候,我說我考慮參加“聯邦軍”。我想,每個快滿十八歲的孩子都想過——當時,我的生日快到了,就在畢業的那一周。當然,大多數人也隻是想想而已,漫不經心稍微考慮一下,然後就去做別的事了——上大學,找工作,諸如此類。我想,我本來也會是那樣……要不是我最好的朋友極為認真打算入伍的話。

中學的時候,我和卡爾做什麽事都在一起——一起看女孩子,一起兩對約會,一起參加辯論隊,一起在他家的實驗室玩電子設備。我自己對電子學理論懂得不多,但我拿焊槍的手還算利落,於是卡爾負責動腦,我則動手執行他的指示。這很好玩,我們一起做任何事都很好玩。卡爾家不像我家那麽有錢,但我們之間不介意那個。我十四歲生日的時候,父親給我買了一台勞斯牌直升機,那是我的,也差不多是卡爾的;反過來說,他家裏的實驗室也像是我的。

所以,當卡爾告訴我,他不打算直接升學,而是會先去服役——這時我猶豫了一下。他相當認真,似乎認為這件事又自然、又正確、又明顯。

於是我告訴他,我也要入伍。

他對我做了個奇怪的表情:“你老爸不會讓你去的。”

“嗯?他怎麽能阻止我呢?”他當然不能,法律不允許。這是任何人都能得到的第一個完全自由的選擇(也可能是最後一個),男孩或女孩年滿十八歲就能誌願入伍,任何人都不能幹預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