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八点,女仆敲了敲房门,告诉我刮脸用的水已放在门外,我痛苦地感到自己还用不上这东西,只好满脸通红地躺在**。我怀疑她说这话的时候一定在窃笑,这种想法在我穿衣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我下楼吃饭,在楼梯上与她擦身而过时,意识到自己有种干了亏心事、要偷偷溜走的感觉。实际上,我敏锐地察觉到自己远非我希望的那样老成,有段时间甚至无法下决心从她身边走过,因为我觉得这实在太不光彩了。一听见她拿着扫帚在扫地,我就立马站住,望向窗外国王查理一世的骑马雕像。那雕像被乱七八糟的出租马车团团围住,在蒙蒙细雨和沉沉迷雾中,看上去毫无王者气象。我就这么看着,直到侍者来提醒,说那位绅士正在等我呢。
我下楼一看,斯蒂尔福思不是在餐厅,而是在舒适的私人包间等我。房里挂着红色窗帘,铺着土耳其地毯,壁炉里火光熊熊,铺着洁净桌布的餐桌上摆好了热腾腾的精致早餐。这个欢快房间的缩影—熊熊的炉火、热腾腾的饭菜、斯蒂尔福思—都映在餐具柜上挂着的一面小圆镜里。一开始,我还有些害羞,因为斯蒂尔福思是那样镇定自若,优雅大方,在所有方面(包括年龄)都胜我一筹。但他对我的温柔照顾不一会儿就打消了我的顾虑,让我自在极了。他在金十字旅店给我带来的处境的变化,令我感激不尽。昨天的沉闷孤单和今早的舒适愉悦,在我眼中也不啻霄壤。至于侍者昨天对我的那种敷衍了事的态度,也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从没有那回事一样。他这时候侍候起我们来,可以说,就像披麻蒙灰的忏悔者一样[1]。
“嗯,科波菲尔,”房间里只剩我们俩之后,斯蒂尔福思道,“我想听你说说你在做什么,打算上哪儿去,还有关于你的一切。我觉得你似乎是属于我的呢。”
发现他依然这样关心我,我高兴得满脸通红,就将姨婆建议我出来旅行的事,还有此行的目的地,都告诉了他。
“既然你不忙着赶路,”斯蒂尔福思说,“那就跟我一起回海格特,在我家里待一两天好啦。你一定会喜欢我母亲的—她有点儿爱夸我,一夸起来就滔滔不绝,这点你可以不跟她计较—她也一定会喜欢你的。”
“既然你好意告诉我,你母亲一定会喜欢我,那我也希望能赢得她的欢心。”我微笑着说。
“噢!”斯蒂尔福思说,“凡是喜欢我的人,都理应赢得她的欢心,这是肯定的。”
“那我相信自己会受宠的。”我说。
“好!”斯蒂尔福思说,“跟我去证实一下吧。我们先花一两个小时去游览一下名胜—带你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观光,倒是挺有趣的,科波菲尔—然后我们再坐马车去海格特。”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还以为自己在做梦,马上就会在四十四号房间醒来,再次孤单单地坐进餐厅的雅座,面对那个套近乎的侍者。我写信给姨婆,告诉她我有幸遇见了我钦佩的老同学,并接受他的邀请去他家做客。然后,我们就一起坐上出租马车,去参观一幅全景画[2],还有一些别的风景,还去大英博物馆转了一圈。在博物馆里,我不禁注意到,斯蒂尔福思知识广博,而他对此全然不以为意。
“你会在大学里取得很高学位的,斯蒂尔福思。”我说,“如果现在还没取得的话,将来也一定会。他们有充足的理由以你为傲。”
“我取得学位!”斯蒂尔福思喊道,“我才不要呢!亲爱的雏菊—我叫你雏菊,你不介意吧?”
“一点儿也不!”我说。
“好小子!亲爱的雏菊,”斯蒂尔福思笑着说,“我丝毫没有要在那方面出人头地的愿望或意图。为达成人生目标,我已经做得够多的了。我觉得我现在这样子就够乏味的了。”
“但是名誉—”我开口道。
“你这异想天开的雏菊啊!”斯蒂尔福思说,笑得更开心了,“我为什么要自找麻烦,去让一群愚蠢的家伙目瞪口呆、举手投降呢?让他们对别的人那样做去吧。谁要名誉,就让他拿去好了。”
犯了这么大一个错,我羞愧难当,很想换个话题。所幸这并不难,因为斯蒂尔福思具备一种独特的才能,总是可以漫不经心、轻而易举地从一个话题转到另一个。
观光结束后,我们就去吃午饭。短暂的冬季白昼很快就过去了,出租马车将我们载到海格特山顶一座古老砖房前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我们下了车,只见一位上了年纪但并不老迈的妇人在门口迎接我们。她仪态高傲,容貌秀美,一面称呼斯蒂尔福思“亲爱的詹姆斯”,一面把他搂在怀里。斯蒂尔福思向这位老妇人,也就是他母亲介绍了我。老妇人庄重地表示欢迎。
那是一座古雅的房子,幽静而规整。从我房间的窗户望出去,整个伦敦犹如悬浮在远方的一大团烟雾,点点灯火闪烁其间。更衣时,我才有空看了眼屋里结实的家具、镶框的刺绣(我猜是斯蒂尔福思的母亲小时候绣的),还有一些蜡笔画像,里面的女人头发上敷了粉,穿着紧身胸衣,随着壁炉中刚点燃的柴火的噼啪声,在墙上时隐时现。这时,仆人来请我去用晚餐了。
餐厅里还有一个女人,又瘦又矮,肤色偏黑,看上去没那么讨人喜欢,不过有的地方还算俊俏。她之所以引起我注意,或许是因为我没料到会看见她,或许是因为我就坐在她对面,或许是因为她确实有与众不同之处。她头发乌黑,黑眼睛里目光热切,身材瘦削,嘴唇上有一道伤疤。那是一道旧伤疤—叫它细纹更合适,因为它没有变色,而且早已痊愈—伤疤划过嘴唇,一直延伸到下巴。不过,隔着餐桌看上去并不显眼,除了上唇及其以上的部分,因为那里已经变形。我暗自揣测,她约莫三十岁,正巴望着结婚。她看上去有点儿“残破”,就像一座招租很久却租不出去的房子。但是,正如我前面所说,她有的地方还算俊俏。她之所以瘦削,似乎是因为她心中的怨恨之火耗干了她,这火焰正从她那双憔悴的眼睛里喷射出来。
斯蒂尔福思向我介绍她的时候,称她达特尔小姐,而他和他母亲都叫她罗莎。我发现她就住在这里,陪伴斯蒂尔福思太太很久了。我只觉得,她从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想说的话,总是拐弯抹角,这样一来,她的意思就更加云山雾罩了。比如,当斯蒂尔福思太太半开玩笑地说她担心她儿子在大学里生活**时,达特尔小姐就插嘴说:
“噢,是真的吗?您知道,我这个人很无知,只是想多长点见识才发问的。不过,大学生活难道不是向来如此吗?我觉得,那种生活,从各方面说,都被认为是—嗯?”
“是为了从事一种非常严肃的职业[3]而接受的教育,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罗莎。”斯蒂尔福思太太冷冷地答道。
“噢!不错!这话太对啦。”达特尔小姐回应道,“不过,话说回来,难道情况不是那样吗?要是我说得不对,希望您纠正—情况真的不是那样吗?”
“真的不是哪样?”斯蒂尔福思太太说。
“噢!您的意思是情况不是那样!”达特尔小姐回应道,“哎呀,我真高兴听您这么说!现在我知道该怎么办了!这就是提问的好处呀。从今往后,我决不许别人在我面前谈什么挥霍浪费、**不羁之类跟大学生活有关的话了。”
“你这么做就对了。”斯蒂尔福思太太说,“我儿子的导师是一位认真负责的绅士,即便我不能无条件地信任我儿子,也应该相信他的导师啊。”
“是吗?”达特尔小姐说,“天哪!他认真负责,是吗?真的认真负责吗?”
“是的,我很肯定。”斯蒂尔福思太太说。
“好极了!”达特尔小姐高喊道,“多让人放心啊!他真的认真负责?那他就不是—当然,如果他真的认真负责,就不会是那样的了。嗯,从今往后,我就要对他刮目相看了。您不知道,确定他真的认真负责之后,我对他的评价提高了多少!”
她对每个问题的意见,她对自己不赞成的每句话的修正,都是以同样拐弯抹角的方式表达出来的。有时候,这种方式颇有威力,即使是在反驳斯蒂尔福思时也如此。这一点,我无法视而不见。晚餐结束前就发生了一件事。斯蒂尔福思太太同我谈起我去萨福克的打算,我随口说了一句,如果斯蒂尔福思能和我一起去,我会多么开心。我对斯蒂尔福思解释说,我要去看望我的老保姆和佩戈蒂先生一家。我提醒他,佩戈蒂先生就是他从前在学校里见过的那个船夫。
“噢,就是那个豪爽直率的人呀!”斯蒂尔福思说,“上次他儿子也来了,对吗?”
“不,那是他侄子。”我答道,“不过,他收养了侄子,跟儿子一样。他还有个非常漂亮的外甥女,也收养过来,跟女儿一样。简单地说,他家里—说他船里更恰当,因为他住在停在陆地上的一条船里—满是受到他慷慨而仁慈的帮助的人。你会很乐意见到那一家人的。”
“是吗?”斯蒂尔福思说,“嗯,我想我会的。我得安排一下。去见见那种人,跟他们一起生活几天,跑这一趟也就值了。更别提同你一起旅行是多么愉快了,雏菊!”
新的希望令我心脏狂跳,欣喜万分。不过,达特尔小姐那双闪亮的眼睛一直密切注视着我们,听到他刚才说“那种人”的语气之后,她又插话了。
“噢,不过,是真的吗?你一定要告诉我。他们是吗?”她说。
“他们是什么?他们又是谁?”斯蒂尔福思说。
“那种人啊。他们真是动物和呆瓜,真是另一个物种吗?我太想知道了。”
“哎呀,他们和我们有很大的差别。”斯蒂尔福思漫不经心地说,“他们不像我们那样敏感。他们的感情不容易受震动,也不容易受伤。我敢说,他们都非常正直善良。至少有人是这样主张的,而我不想反驳他们。但是,他们的性情并不细腻,或许多亏了这一点,他们才像他们粗糙厚实的皮肤那样,不会轻易受伤。”
“是吗?”达特尔小姐说,“哎呀,再没什么比听到这话更叫人快活的了。我这下放心了!知道他们受苦却又不觉得苦,我太开心了!有时候我还为那种人感到不安呢,现在我可以将他们统统抛到脑后了。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呀!我承认自己有过困惑,但现在都澄清了。我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这就是提问的好处呀—您说是吗?”
她对每个问题的意见,她对自己不赞成的每句话的修正,都是以同样拐弯抹角的方式表达出来的。有时候,这种方式颇有威力,即使是在反驳斯蒂尔福思时也如此。(第290页)
我本以为斯蒂尔福思刚才那番话只是开玩笑,或者只是想引达特尔小姐说话。所以,达特尔小姐走后,我们俩坐在炉火前,我期待着他会这样告诉我,但他只是问我对达特尔小姐的看法。
“她挺聪明的,不是吗?”我问。
“聪明!不管什么事,她都要拿到磨刀石上磨,”斯蒂尔福思说,“磨得尖尖的,就跟她这些年来磨她自己的脸蛋和身材一样。她不停地磨啊磨,把自己磨得越来越尖,浑身上下都是锋利的刀片。”
“她嘴唇上那条疤可真惹眼!”我说。
斯蒂尔福思把脸一沉,沉默了片刻。
“哎,事实上,”他回应道,“那是我弄的。”
“一定是一次不幸的事故!”
“不是。我那时候还是孩子,有一次,她把我惹火了,我就朝她扔了一把锤子。我当时一定是个前途无量的小天使吧!”
触碰到这样一个痛苦的话题,我非常后悔,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打那之后,她就一直带着这条伤疤,这你也看见了。”斯蒂尔福思说,“她还会带着它进坟墓的,如果有朝一日她能进入坟墓安息的话。不过,我相信她在哪儿都得不到安息。她是我父亲一个远房表亲的女儿,从小便没有母亲。后来她父亲也死了。那时我母亲孀居,就把她领过来做伴。她有两三千镑的私人财产,每年的利息都攒下来,加到本金里。这就是罗莎·达特尔小姐的来历。”
“我想,她一定是像爱亲弟弟那样爱你吧?”我说。
“哼!”斯蒂尔福思望着炉火反驳道,“有些弟弟没得到多少爱;而有些爱—不过,你还是快喝酒吧,科波菲尔!为了你,我们要向田野里的雏菊祝酒;为了我,我们要向山谷里不劳苦,也不纺线的百合[4]祝酒—我真该羞愧才对呀!”他说这话的时候乐呵呵的,满脸的苦笑一扫而空,又恢复了原来那种坦率迷人的样子。
我们进去吃茶点的时候,我不禁瞥了眼那条伤疤,心里既难过又好奇。不久我便发现,那是她脸上最敏感的部分。她脸色变白的时候,那条伤疤会先变,变成一道暗淡的、铅灰色的条纹,一直贯通整道伤疤,就像被火烤过之后的隐形墨水的痕迹。有一次,她同斯蒂尔福思玩双陆棋时因为掷骰子而发生了小争执。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怒不可遏,这时我看见那道伤疤开始变色,就像墙上的古老文字一样[5]。
在我看来,斯蒂尔福思太太那样疼爱她儿子一点儿也不奇怪。除了儿子,她似乎就没有别人可说可想了。她把项链坠里他婴儿时的照片拿给我看,里面还放着他的几绺胎发。她又把他长大后与我初识时的照片拿给我看,他现在的照片则被她挂在胸前。他所有写给她的信,她都保存在炉边她常坐的椅子旁的柜子里。她本来想念几封信给我听,我也非常乐意听,但斯蒂尔福思拦住了她,哄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儿子告诉我,你们是在克里克尔先生的学校里相识的。”斯蒂尔福思太太说,这时她同我坐在一张桌子边谈话,斯蒂尔福思和达特尔小姐在另一张桌上下双陆棋,“不错,我记得他当时说过,有一个比他年龄小的同学特别讨他喜欢。不过,你可以猜到,我没有记住你的名字。”
“那时候他对我非常慷慨大方,很讲义气,这点千真万确,夫人。”我说,“我非常需要这样一位朋友。要是没有他,我准被欺负死了。”
“他总是又慷慨大方,又讲义气。”斯蒂尔福思太太骄傲地说。
上帝知道,我全心全意赞成她的意见。这一点她也明白,因为她对我的态度已经柔和了许多,不像先前那样威严了。只有在夸奖儿子的时候,她才总是一副高傲的神气。
“总的来说,那个学校并不适合我儿子,”她说,“差得远哩。不过,当时有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那些情况比选择学校更重要。我儿子个性高傲,最好能给他找个地方,那里的负责人能意识到他的优越,并心甘情愿地对他顶礼膜拜,而我们在那所学校找到了这样一个人。”
这点我明白,因为我认识那家伙[6]。但我并没有因此更鄙视他,反而觉得这是一种可弥补其缺点的品质—如果没有抗拒斯蒂尔福思这种令人无法抗拒的人可以算作他的优点的话。
“在那所学校,受到自发的竞争精神和有意识的自尊心的诱导,我儿子的巨大才华得到了施展。”那位溺爱孩子的夫人接着说,“他本可以起来反抗所有约束,但他发现自己成了那里的君王,便骄傲地决定,自己的一举一动必须配得上这一地位。他就是那样的人。”
我心悦诚服地附和说,他就是那样的人。
“所以,我儿子出于自己的意志,完全不受强迫地走上自己的道路,只要他高兴,他就能超越任何竞争者。”她继续说,“我儿子告诉我,科波菲尔先生,你非常崇拜他,昨天你们相遇的时候,你都高兴得哭起来了。要是我听说儿子能激起你这样的感情,却假装一点都不惊讶,那我就是个矫揉造作的女人。不过,对任何能认识到他优点的人,我是不能冷漠相待的。见到你来这儿,我非常高兴。我可以向你保证,他认为同你的友谊非同一般,你可以信赖他对你的保护。”
达特尔小姐玩起双陆棋来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急切。假如我头一次看到她时她正在玩双陆棋,我一定会认为,她的身材之所以那样瘦,她的眼睛之所以那样大,完全是因为玩这项游戏所致,而不是别的什么原因。但是,若以为达特尔小姐漏听了斯蒂尔福思太太这番话的一个字,或者忽略了我的一个眼神,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那时候,听到斯蒂尔福思太太对我推心置腹,我心花怒放,倍感荣幸。自从离开坎特伯雷以来,我还从没有觉得自己这样成熟呢。
大半个晚上过去了,一个盛着酒杯和酒瓶的盘子送进了屋。斯蒂尔福思在炉火边对我说,他要认真考虑一下同我一起去乡下的事。他说,不用着急,在这里住一个礼拜之后去也可以。他母亲也殷勤地这样说。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叫了我好几次雏菊,这就又引来达特尔小姐的评论。
“说真的,科波菲尔先生,”她问道,“那是个绰号吗?他为什么给你取这个绰号呢?那是—嗯?—因为他觉得你年少纯真吗?在这种事情上,我实在笨得很啊!”
我红着脸回答说,我相信是那样的。
“噢!”达特尔小姐说,“现在我很高兴知道这一点!我只是想了解情况才发问的。我现在知道了,非常高兴。他认为你年少纯真,所以你就成了他的朋友,对吗?哎呀,这太让人开心了!”
过了一会儿,她就上床睡觉去了。斯蒂尔福思太太也去歇息了。斯蒂尔福思和我在炉火边又多待了半个小时,谈起了特拉德尔斯和塞勒姆学校的其他同学,然后才一起上楼。斯蒂尔福思的卧室就在我的隔壁,我进去看了看。那真是个惬意的房间,摆满了安乐椅、靠垫和脚凳,上面的刺绣都是他母亲亲手做的,该有的东西一应俱全。最后,她那张美丽的脸庞从墙上的一幅肖像里俯视着她的宝贝,仿佛对她来说,即使儿子在睡梦中,她的肖像在那里看着他,也是非常重要的。
我回到自己的卧室,发现炉火烧得正旺,窗帘和床幔都已拉好,看上去非常舒适。我在壁炉前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来,细细品味我的幸福。过了一阵子,我忽然发现,壁炉架上有一幅达特尔小姐的肖像,正用急切的目光看着我。
那是一幅逼真得惊人的肖像,自然有一张惊人的面孔。画师并未画那条伤疤,我却在脑中将其勾勒出来。于是,那条伤疤在那里时隐时现,一会儿就像我在晚餐时所见,只局限于上唇;一会儿又像我在她激动时所见,显露出整个锤痕。
我很恼怒,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把她的肖像挂在别处,偏要放在我的卧室里。为了避开她,我匆匆脱掉衣服,熄灯上床。但即使入睡时,我也没有忘记她还在那儿盯着我,仿佛在说:“但果真如此吗?我想知道。”我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在梦中不安地询问各种各样的人,那究竟是不是真的—却不明白自己为何发问。
[1] 《圣经》中,穿麻衣且撒灰于头上,是忏悔或哀悼的表示。
[2] 在建筑物内部展示的全景画,以圆形的巨大墙壁为画布绘制,19世纪前半叶在伦敦十分流行。科波菲尔他们参观的全景画应该位于莱斯特广场东角,由全景画家罗伯特·伯福德(1791—1861)创作。
[3] 指牧师。
[4] 出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6章第28节: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斯蒂尔福思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将来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不必工作就衣食无忧,所以他把自己比作百合花。
[5] 出自《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5章:巴比伦国王伯沙撒设宴款待群臣,拿出从耶路撒冷圣殿里掠夺来的金银器皿喝酒,忽然有人的指头出现,在王宫灯台对面的粉墙上写字。
[6] 指克里克尔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