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时间里,我对朵拉的爱与日俱增。我只能通过思念她,在失望和烦恼中寻找避难所。就连痛失好友后的空虚感,也借此得到了弥补。我越可怜自己或是别人,就越想从朵拉的音容笑貌里寻求慰藉。世间的欺诈和烦恼累积越多,朵拉那颗高悬天际的星星就越发明亮晶莹。朵拉来自何方,同超脱凡尘的神祇有多深的关联,对此我并无明确概念。但是,对那种认为她也是肉体凡胎、与普通少女无异的观点,我一定会满怀愤慨和鄙夷地予以驳斥。
或许可以说,我对朵拉的爱汪洋恣肆,而我已经沉浸其中。这份爱不仅从头到脚吞没了我,而且充盈了我的五脏六腑。打比方说,从我身上榨出来的爱,足以淹死任何人,但剩下的爱仍然足以弥漫在我的身体内外。
我回伦敦以后,为自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连夜徒步到诺伍德,像童年时猜的那个古老谜语一样,一面想念朵拉,一面“绕着房子转,却永远碰不到房子”。我相信,这个难解谜语的谜底是月亮。不管是不是,反正我这个为朵拉痴狂的奴隶,绕着那座房子和花园转了两个小时。时而透过栅栏缝隙向里张望,时而拼命翘起下巴以免被栅栏上的锈钉扎到,朝窗里的灯光送飞吻,还不时自作多情地呼唤黑夜,求它保护我的朵拉—保护她免遭什么呢?我说不清。我想是火灾吧。或许是老鼠,因为她非常讨厌那种东西。
我对朵拉朝思暮想,念念不忘,也很自然地将这一心事透露给了佩戈蒂。一天晚上,她又坐在我身边,拿出过去做针线活儿的那套工具,忙着缝补我衣柜里的衣服,我趁机拐弯抹角地把这个重大秘密告诉了她。佩戈蒂兴趣颇浓,但我无法让她理解我作为局中人的感受。她毫无保留地支持我,不明白我为何疑虑重重、意志消沉。“那姑娘能得到你这样的情郎,”她说,“会觉得自己赚到了呀。至于她爸爸,”她说,“那位绅士到底想要怎样才满意呢,真是的!”
然而,我发现,斯彭洛先生的代诉人长袍和硬挺领巾,令佩戈蒂的狂傲劲儿略有收敛,对他也越来越尊敬了。斯彭洛先生在我眼中一天比一天更像云端的神灵。当他笔直地坐在法庭上,四周堆满文件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他周身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宛如一座矗立于笔墨海洋的小灯塔。顺便一提,我记得,自己也坐在法庭上的时候,常想那些老朽昏聩的法官和律师即使认识朵拉也不会喜欢她;即使有人建议他们与朵拉结婚,他们也不会欣喜若狂;即使朵拉一边歌唱一边弹奏美妙的吉他,令我如痴如醉,那群迟钝的家伙心里也生不出半点儿涟漪!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非常奇怪。
我鄙视他们所有人,无一例外。他们都是心灵花坛中被冻僵的老园丁。对他们所有人,我一见到就忍不住生气。在我看来,他们不过是一群麻木不仁的糊涂蛋。法庭上的律师也像酒馆里的酒保一样缺乏柔情和诗意。
我不无骄傲地处理佩戈蒂的事务,自觉非常得意。我办理了遗嘱验证,到遗产税务局签了协议,又带她去了英格兰银行,很快就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我们在办理法律手续的过程中,还抽空到各处游玩了一番。我们到舰队街的蜡像馆[1]参观了冒汗的蜡像(这二十年来,那些蜡人恐怕都融化了);我们参观了林伍德小姐[2]的刺绣展,我记得那里就像是刺绣的陵园,适合反省和忏悔;我们还去看了伦敦塔,登上了圣保罗大教堂的屋顶。这些景点都给佩戈蒂带来了当时心境下最大的欢乐。我想,只有圣保罗大教堂例外。因为她多年来一直喜欢那个针线盒,自然将大教堂同盒盖上的画做比较。她认为,在某些细节上,大教堂远不如那件艺术品。
佩戈蒂的事务,在我们律师公会里通常称作“常规事务”(常规事务办起来很轻松,又相当赚钱)。办理妥当之后,一天下午,我带她到事务所去交费。老提菲说,斯彭洛先生带一位申请结婚证的绅士去宣誓了。因为我们那地方靠近主教代理人事务所[3],也靠近代理监督事务所,我知道他不久就会回来,于是告诉佩戈蒂稍等片刻。
在律师公会里办理遗嘱验证的时候,我们有点儿像丧葬承办人。在同身着丧服的当事人打交道的时候,我们必须多多少少露出哀伤的神情,这是我们这行的一般规定。在领取结婚证的人面前,我们会怀着同样的体贴心情,总是一副喜气洋洋、高高兴兴的样子。因此,我暗示佩戈蒂,等会儿她会发现,斯彭洛先生已从巴吉斯先生过世带来的震惊中基本恢复。不出所料,他回来的时候,简直跟新郎一样快乐。
但是,佩戈蒂和我都顾不上看他,因为我们发现,默德斯通先生跟他一起走了进来。那家伙几乎没什么变化,头发一如既往地稠密,当然也一如既往地乌黑,眼神也像从前那样不可信任。
“啊,科波菲尔?”斯彭洛先生说,“我想,你认识这位绅士吧?”
我对那位绅士冷冷地鞠了一躬,佩戈蒂几乎没有理睬他。他碰到我们两个在一起,起初还有点儿狼狈,但很快就拿定主意,朝我走过来。
“我想,”他说,“你过得还不错吧?”
“你不会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我说,“但如果你想知道,那答案就是:还不错。”
我们互相看了一眼,他便同佩戈蒂搭话了。
“你啊,”他说,“听说你丈夫去世了,我很遗憾。”
“这不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失去亲人,默德斯通先生。”佩戈蒂答道,从头到脚都在颤抖,“我很高兴这次不必怪谁—谁都不用负责。”
“哈!”他说,“那你回想起来倒是了无遗憾了。你尽到本分了吗?”
“我没有把任何人折磨死。”佩戈蒂说,“想到这个,我就觉得欣慰!不,默德斯通先生,我没有让哪个可爱的小家伙焦虑惊恐,年纪轻轻就进了坟墓!”
他面色阴沉地看了佩戈蒂一眼—我想还带着几分懊悔—然后把头转向我,不看我的脸,只是盯着我的脚,说道:
“我们最近可能不会再见面了。毫无疑问,这对我们双方来说都是好事,因为这样的见面绝对算不上愉快。你从前总是反抗我的权威,而我管教你都是为了你好,为了让你长进。所以现在,我并不指望你会好好待我。我们两人之间,存在根深蒂固的反感—”
“我想,那由来已久了吧?”我打断他道。
他笑了笑,黑眼睛瞟了我一眼,目光极其狠毒。
“这种反感腐蚀了你幼小的心灵,”他说,“也让你那可怜母亲的生活苦不堪言。你说得没错。但我希望你过得更好,希望你能改过自新。”
这场对话是在事务所的外间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里进行的,声音很低。现在,他结束对话,进入斯彭洛先生的房间,用极尽圆滑的腔调大声说道:
“斯彭洛先生这一行的绅士们已经对家庭纠纷司空见惯啦,知道这种事有多么复杂,多么棘手!”说完,他便把结婚证的费用交了。斯彭洛先生将折得整整齐齐的结婚证交给他,同他握了握手,说了些祝福他和那位女士的客气话,然后他就走出了事务所。
听完他那句话,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开口反驳。因为我不得不用更大的力气劝慰佩戈蒂(她只是为了我才动怒,真是个好人),说这里不是同他顶嘴的地方,并恳请她保持冷静。想起过去我们受到的种种伤害,佩戈蒂异常愤怒,我只好当着斯彭洛先生和众多办事员的面热情地抱住她,尽量安抚。
斯彭洛先生似乎并不知道默德斯通先生和我是什么关系,这样也好,因为想起我那可怜的母亲因为我而受罪的那段历史,即使要我在心里承认他,也是难以忍受的。斯彭洛先生似乎认为—如果他想过这个问题的话—我姨婆是我们家的执政党领袖,此外还有一个由别的什么人领导的反对党—至少,我们在等待提菲先生算出佩戈蒂应交的手续费时,我从斯彭洛先生的话里听出了这个意思。
“毫无疑问,”他说,“特罗特伍德小姐是很坚定的,不大可能向反对党让步。我敬仰她的人品,还要祝贺你站在正确的那一边,科波菲尔。亲戚之间闹不和是令人痛惜的—不过这种事极其普遍—重要的是,要站在正确的那一边。”我猜,他的意思是,要站在有钱的那一边。
“我想,这门亲事挺不错吧?”斯彭洛先生说。
我解释说,我对这门亲事一无所知。
“是吗!”他说,“根据默德斯通先生无意中露出的几句话—男人在这种时候经常这样—还有默德斯通小姐的口风,我应当说,这是一门挺不错的亲事。”
“你是说女方很有钱,先生?”我问。
“是的,”斯彭洛先生说,“我知道她很有钱,听说人还很漂亮。”
“是吗!他的新夫人年轻吗?”
“刚刚成年,”斯彭洛先生说,“最近的事。所以我觉得,他们就是在等着她成年结婚哩。”
“上帝救救她吧!”佩戈蒂说。她这话说得太坚决、太突然,以至于在提菲把账单拿回来之前,我们三人都心神不宁。
不过,老提菲很快就回来了,把账单交给斯彭洛先生过目。斯彭洛先生把下巴埋进领巾里,轻轻揉搓着,带着不赞成的表情,检查了一遍收费项目—好像这都是乔金斯搞出来的—然后轻轻叹了口气,把账单还给提菲。
“不错,”他说,“算得对,算得很对。要是我能实际花了多少就收你们多少,科波菲尔,那我会非常开心的。可我们这行叫人讨厌的地方就是,我不能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因为我还有个合伙人—乔金斯先生。”
他说这话的时候流露出淡淡的伤感,好像在说,这点儿费用就等于一分钱也没收。于是我代表佩戈蒂表示感谢,并向提菲支付了现金。佩戈蒂回到住处,斯彭洛先生和我则一起去了法庭,因为有一宗离婚案即将开庭审理。我们审理的依据是一条精巧的小法令(我相信这条法令现在已经废除了,但我见过好几桩婚姻根据该法令被判无效),案情如下:一个名叫托马斯·本杰明的丈夫领取结婚证时只用了“托马斯”,而隐瞒了“本杰明”,以便婚后不如意时金蝉脱壳。他婚后果然不如意,或是对太太—可怜的人哟—有点厌倦了,于是结婚一两年后,由一个朋友出面做证,他提出自己名叫托马斯·本杰明,所以根本没结过婚。这一申诉得到了法庭的认可,他如愿以偿。
我必须说,我对本案判决是否严格公正表示怀疑,就算可以拿来解释一切反常问题的一蒲式耳小麦[4]也无法吓阻我,让我不生疑。
然而,斯彭洛先生为这个案子和我辩论起来。他说,瞧瞧这个世界,里面有善有恶;再瞧瞧教会法,里面也有善有恶。不管善恶,都是制度的一部分。这样就很好。你明白了吧!
我没有胆量告诉朵拉的父亲,假如我们早早起床,脱下外套就干活儿,说不定就能改造整个世界。但我还是坦率地表示,我们或许可以改造律师公会。斯彭洛先生回答说,他特别要劝我打消这个念头,因为这同我的绅士身份不相符。不过,他也愿意听我说说律师公会可以如何改造。
我们判决那个男人没有结过婚,然后离开了法庭,此时正漫步经过遗嘱事务所,于是我就拿律师公会碰巧离我们最近的这部分举例。我提出,我认为遗嘱事务所这个机构的管理相当古怪。斯彭洛先生问此话怎讲。怀着对他丰富经验应有的尊敬(但我尊敬他,恐怕更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是朵拉的父亲),我答道,三百年里,大主教法庭的遗嘱登记处保存了广大的坎特伯雷教区所有留下遗产的人的遗嘱原件,可它的选址却相当随意,并非专为此目的而建。注册官租下这里,为牟取私利,只求省钱,罔顾安全,甚至连防火设施都没有。这里可以说从屋顶到地下室都塞满了重要文件,注册官却在这里干着徇私舞弊的买卖。他们向公众收取大笔费用,却把公众的遗嘱到处乱塞,但图省事,不计其他,这或许有点儿荒唐吧!这些注册官每年获利高达八九千镑(助理注册官和常设办事员的收益就不提了),却不肯从中拿出一小部分,为各阶层公众不论是否愿意都不得不交给他们的重要文件,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存放地,这或许有点儿不合理吧!这个伟大机构里的重要职位,都是待遇优厚、地位崇高的闲职,而那些在楼上阴冷房间里从事重要工作的不幸办事员,却是伦敦报酬最低、最不被尊重的人,这或许有点儿不公平吧!那个主任注册官,本该为不断来此办事的公众提供一切必要的接待,却因为担任这一职务(或许他还是牧师,兼任多种圣职,在大教堂里也有职务)而不用干活儿,只管拿钱,这或许有点儿不体面吧!公众有多么不便,每天下午事务所繁忙的时候来这里一看便知。我们清楚,那情形是相当可怕的。总而言之,坎特伯雷主教管区的遗嘱事务所,完全就是一个弊病丛生、危害无穷、荒唐透顶的机构,要不是因为它挤在圣保罗大教堂墓地的一角,鲜为人知,肯定早就被掀得底儿朝天了。
这个话题,我越说越激动,斯彭洛先生微笑着听完,然后像讨论刚才那个问题一样同我辩论起来。他说,这到底是什么问题呢?只是感觉问题。如果公众觉得他们的遗嘱得到了安全保管,并且理所当然地认为不必改造事务所,这对谁有坏处呢?没有人。这对谁有好处呢?所有吃闲饭的人。很好。如此一来,不是利大于弊了吗?也许这种制度并不完美,但世上没有东西是完美的。他反对的是硬要去改造这种制度。遗嘱事务所维持了这个国家的荣光。一旦要改造遗嘱事务所,国家就将荣光尽失。他认为,君子之道就是要抱残守缺,安于现状。他毫不怀疑,遗嘱事务会在我们这一代延续下去。我听从了他的意见,尽管依然满腹狐疑。不过,现在我发现他是对的,因为遗嘱事务所不仅至今犹存,而且扛住了十八年前议会(不情不愿地)通过的一份重大报告中的指责。那份报告详细阐述了我对遗嘱事务所的所有意见,还说事务所里可供存放遗嘱的空间再过两年半就全部填满了。他们后来是怎么处理遗嘱的?是丢掉了很多,还是不时卖给黄油店一点儿,我不得而知。我庆幸自己的遗嘱不在那里,我也希望它一时半会儿不必送到那里去。
我把这些写进记录我喜事的这一章,是因为它们出现在这里才自然。开始交谈之后,斯彭洛先生和我就径直聊了下去。我们边走边说,直到改换为一般话题。最后,斯彭洛先生告诉我,下礼拜的今天是朵拉的生日,如果我肯去参加那天的小野餐会,他会非常高兴。我听了顿时欣喜若狂。第二天,我收到一张花边小信笺,上面写着“爸爸特别嘱咐,请勿忘约定”,我一见更是语无伦次。后面那几天,我都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中度过的。
我记得,为准备这次幸福的聚会,我把所有荒唐事都干了个遍。现在回想起当时买的领巾,我就面红耳赤。我的靴子可以归入刑具收藏品之列。我买了一只精致的大篮子,头天晚上托前往诺伍德的驿车给朵拉送去。我觉得这篮子本身就几乎是表白了。篮子里装着彩包拉炮,里面的纸签上写着花钱买得来的最温柔的隽语。早晨六点,我就到考文特花园市场给朵拉买了一束鲜花。十点,我骑在马背上(为了这次聚会,我特地雇了一匹灰色骏马),向诺伍德奔去。为保持花束新鲜,我把它放进帽子里托着。
我看见朵拉在花园里,却装作没看见。我从她家前面策马驰过,却假装还在焦急寻找。我想我干了两件小傻事,别的年轻绅士在同样的情况下也会干这种事—对我来说,那样做是再自然不过了。但是,噢!当我真的找到她家,真的在花园门口跳下马,拖着那双对我铁石心肠的靴子走过草坪,来到坐在丁香树下花园椅子上的朵拉身边,看到的是一幅多么美丽动人的画面啊!在那个美丽的早晨,朵拉头戴一顶白色棕榈叶编织帽,身着一袭天蓝色长裙,四周蝴蝶翩跹飞舞。
有一位年轻女士同朵拉在一起—比朵拉年长一些—我想快二十岁了。她是米尔斯小姐,朵拉叫她朱莉娅,是朵拉的闺密。米尔斯小姐真是太幸福了!
吉卜也在那儿,见了我又是一阵狂吠。我把花束献给朵拉的时候,吉卜妒忌得咬牙切齿。它当然会那样。要是它知道我是多么爱慕它的女主人,它当然会那样!
“噢,谢谢你,科波菲尔先生!多可爱的花儿呀!”朵拉说。
我本来想说(来这里的三英里途中,我一直在琢磨如何措辞最得体),在把花拿到她面前之前,我也觉得它们很美。可我竟然一时说不出话来。她简直美得令人不知所措。看着她把那束花贴在带酒窝的小下巴上,我就陶醉得浑身无力,脑子一片空白,话也说不出来。我纳闷当时我为什么不说:“你要是可怜我,就杀了我吧,米尔斯小姐!就让我死在这里吧!”
接着,朵拉拿我的花给吉卜闻。吉卜呜呜低吼着不肯闻。朵拉大笑,把花凑得更近了,硬逼着吉卜闻。吉卜叼住天竺葵撕咬起来,仿佛里面有一只猫一样。朵拉打了它,噘着嘴说:“我的漂亮花儿好可怜呀!”说得饱含怜惜之情,就像吉卜咬的是我一样。我倒希望它咬的真是我!
“你听了一定会非常高兴,科波菲尔先生,”朵拉说,“那个坏脾气的默德斯通小姐不在家。她去参加她弟弟的婚礼去了,至少三个礼拜都不在。这太让人开心了,不是吗?”
我说,这肯定让她很开心,而凡是让她开心的事都会让我开心。米尔斯小姐带着一副极其睿智仁慈的样子,对我们面露微笑。
“我还从没见过她那样讨厌的人,”朵拉说,“你无法想象她的脾气有多糟糕、多吓人,朱莉娅。”
“我想象得到,亲爱的!”朱莉娅回答。
“也许你可以,亲爱的。”朵拉把一只手搭在朱莉娅手上,回应道,“请原谅我一开始没有将你排除在外,亲爱的。”
我从这段对话猜出,米尔斯小姐的人生跌宕起伏,饱尝苦难;我刚才注意到的她那睿智仁慈的神态,或许就是这番经历造成的。一整天下来,我发现果然如此。米尔斯小姐曾经遇人不淑,因而郁郁寡欢。据说那次可怕的经历发生之后,她就心灰意冷、不问世事了。但她依然平静地关注着年轻人尚未破灭的希望和爱情。
这时,斯彭洛先生从屋里走出来,朵拉迎上前去说:“看,爸爸,这些花儿多美呀!”米尔斯小姐若有所思地笑了笑,似乎在说:“你们这些蜉蝣啊,就在这明媚晨光中享受短暂的生命吧!”我们一起穿过草坪,朝已经备好的马车走去。
那样幸福的骑行,我此生应该再也不会有了吧。我到现在也从未经历过第二次。马车上只有他们三人,还放着他们的篮子、我的篮子,以及吉他匣。那辆马车当然是敞篷的,我骑马尾随其后,朵拉背对马车前进方向坐在车厢里,面朝着我。她将花束放在紧挨她的垫子上,压根儿不许吉卜坐到那边去,唯恐它把花压坏。她常常把花拿起来,闻闻花香来提神,这时我们的目光总会碰到一起。令我大感惊讶的是,我竟然没有探出身子,从那匹灰色骏马的脑袋上栽进车厢。
我想当时路上应该有尘土。我想当时路上应该尘土飞扬。我模模糊糊地记得,斯彭洛先生劝我不要在尘土里骑行,但我对此毫无感觉。我只知道,朵拉全身笼罩在爱与美的雾霭之中,其他一概不知。斯彭洛先生有时在车厢里站起来,问我觉得风景如何。我说美极了,我敢说那是真的,但我眼中只有一道风景,那就是朵拉。太阳照的是朵拉,鸟儿唱的是朵拉,南风吹的是朵拉,树篱间的野花,包括花骨朵,全都是朵拉。令我欣慰的是,米尔斯小姐理解我。只有米尔斯小姐能完全理解我的心情。
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远,至今我都不知道我们去了什么地方。也许在吉尔福德[5]附近。也许《一千零一夜》里的某个魔法师那天特意打开了那个地方,在我们走后又将它永远关闭了。那是山丘上的一片绿茵茵的草坪,铺着柔软的草皮。树木成荫,石楠丛生,举目远眺,到处郁郁葱葱、生机勃勃。
让我恼火的是,已经有人在那儿等我们了。我醋意大发,不分青红皂白,连那几个等我们的女士也一并忌妒了。但与我不共戴天的敌人还是别的男人—特别是其中一个骗子,比我大三四岁,仗着一脸红络腮胡就妄自尊大、自以为是,真叫人受不了。
我们一起打开篮子,准备野餐。那个红胡子自称会做沙拉(我才不信),硬要在众人面前显摆。有几位姑娘替他洗好莴笋,在他的指导下将莴笋切成片。朵拉就在其中。我觉得我命中注定非要同这个男人拼个你死我活不可。
红胡子把沙拉做好了(我真纳闷他们怎么能吃这种东西。我是决不会碰的),然后就封自己当酒窖管理人。这家伙样貌粗野,动起手来却很灵巧,三下五除二便将一截中空的树干做成了酒窖。紧接着,我就看见他用盘子端着大半只龙虾,在朵拉脚边吃了起来!
自从这个邪恶的家伙现身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发生的事就只有模糊的印象。我知道我很快乐,但我的快乐是空洞的。我同一个穿粉红衣裙的小眼睛姑娘黏在一起,一个劲儿地跟她调情。她欣然接受了我的殷勤,但仅仅是因为喜欢我,还是对红胡子有所企图,我就说不准了。大家都为朵拉的健康祝酒。我为她祝酒的时候,假装为此中断了与别人的谈话,然后又立刻恢复了谈话。我向朵拉鞠躬的时候,与她目光相遇,我觉得她的眼神中透着恳求。但她是越过红胡子的头顶看我的,于是我狠下心肠,不为所动。
穿粉红衣裙的姑娘有个穿绿衣服的母亲,现在想来,我觉得她当时想方设法要将我们分开。不过,在收拾剩余饭菜时,大家都散开了。我怀着愤怒和悔恨交加的心情,独自到树林里漫步。我犹豫着是否应该借口身体不适,骑上灰色骏马溜之大吉—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忽然遇到了朵拉和米尔斯小姐。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你有点儿闷闷不乐呀。”
我向她道歉,说我没有不高兴。
“还有你,朵拉,”米尔斯小姐说,“你也是闷闷不乐的样子。”
噢,怎么会!绝无此事。
“科波菲尔先生和朵拉,”米尔斯小姐用几乎称得上可敬的语气说,“不要再这样了。不要让小小的误会摧残了春天的花朵。花儿一旦开放后又凋残,就再也不会开放了。我这样说,”米尔斯小姐道,“是根据过去的经验—不可挽回的遥远过去。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汩汩清泉,绝不能任性地加以阻断;撒哈拉沙漠中的绿洲,绝不能随意地加以铲除。”
我顿时浑身火热,几乎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我抓住朵拉的小手,亲吻了它—她竟然没有拒绝!我还吻了米尔斯小姐的手。我觉得,我们好像全都升入了极乐的七重天。
我们没有再下来。整个傍晚我们都沉浸在极乐之中。一开始,我们就在树林里走来走去,朵拉羞答答地挽着我的手臂。天知道,虽然这一切都很傻,但如果能怀着这种傻兮兮的感情获得永生,永远在树林里走下去,那该多么幸福呀!
不过,没过多久,我们就听见其他人在谈笑,呼唤着:“朵拉去哪儿啦?”于是我们就回去了。他们要朵拉唱歌。红胡子本来要到车上去拿吉他匣,但朵拉告诉他,除了我,谁也不知道匣子在什么地方。于是,红胡子一下子就败下阵来。我拿来了匣子,我打开了匣子,我取出了吉他,我坐在她身旁,我为她拿着手帕和手套,我陶醉于她美妙歌声的每一个音节。她只是为爱她的我而唱,别人尽可以鼓掌喝彩,但这一切都同他们毫不相干!
我沉醉在喜悦之中。我很担心这太幸福了,不会是真的。我很担心猛地醒来,发现自己还在白金汉街的住所,听着克拉普太太叮叮当当地摆弄茶杯,准备早餐。但朵拉的确是在唱歌,别人也在唱歌,米尔斯小姐也在唱歌—唱在记忆深处沉睡的往昔,仿佛她已经百岁高龄—然后夜幕降临了。我们吃了茶点,像吉卜赛人那样用壶烧开水。我仍像先前一样快活。
聚会结束,众人纷纷散去,这时我更加快活了。被我击败的红胡子和其他人各自回家,我们也踏上了归程。夜晚静悄悄的,光线渐渐暗淡下去,周围飘来沁人心脾的花香。斯彭洛先生喝了香槟酒,略感困倦—我要向生长葡萄的土地致敬,向酿酒的葡萄致敬,向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敬,向兑酒的商人致敬!—他在车厢的一个角落沉沉睡去。于是,我骑到车旁同朵拉说话。她喜欢我的马,拍了拍它—噢,那只小手在马身上显得多可爱呀!她的披肩总是往下掉,我不时伸出胳膊给她围好。我甚至认为,吉卜也渐渐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必须下定决心和我做朋友了。
还有那位睿智的米尔斯小姐,那位心灰意冷却和蔼可亲的女隐士,那位不满二十岁就看破红尘、无论如何都不肯唤醒在记忆深处沉睡的往事的女族长,她那天真是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要是你有空的话,请到车这边来一下。我要跟你说句话。”
瞧啊,我骑在灰色骏马上,手扶车门,在米尔斯小姐旁边俯下身!
“朵拉要跟我去住一阵子,后天就要同我回家。要是你想来做客,我相信我爸爸肯定会很高兴的。”
除了为米尔斯小姐默默祝福,把她的地址收藏在记忆中最安全的角落,我还能做什么呢!除了感激涕零、热情洋溢地告诉米尔斯小姐,我是多么感谢她的好意,多么珍视她的友谊,我还能做什么呢!
然后,米尔斯小姐好心地把我支开,说:“回朵拉那边去吧!”于是我去了。朵拉从车厢里探出身来同我讲话。我们就这样聊了一路。我骑的灰色骏马因为离车轮太近,前腿被“磨掉了一层皮”,它的主人告诉我,那层皮“价值三镑七先令”。我如数付钱,觉得花这点儿钱就得到这么多的欢乐,实在太划算了。我和朵拉谈话时,米尔斯小姐就坐在一边,忽而望一眼月亮,忽而吟两行诗歌,我猜她是在回忆当年尚未脱离俗世纷扰的时光。
天知道,虽然这一切都很傻,但如果能怀着这种傻兮兮的感情获得永生,永远在树林里走下去,那该多么幸福呀!(第481页)
诺伍德能再远几英里就好了,我们能多走几个小时就好了。但事与愿违,斯彭洛先生在快到家的时候醒了,说:“科波菲尔,你一定得进来歇息一下!”我接受邀请,与他们一起吃了三明治,喝了葡萄酒。在那个明亮的房间里,朵拉脸颊绯红,可爱极了,我实在舍不得离开,只能坐在那里痴痴地盯着她看,如在梦中。直到斯彭洛先生鼾声大作,我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该告辞了。于是我们分别了。我骑马返回伦敦,手上依然感觉得到告别时朵拉的轻抚,脑中千万遍回味着与朵拉之间发生的一点一滴、交换过的一词一句。最后躺在**时,我不禁眉飞色舞,心**神驰,俨然一个因为爱情而尽丧理智的傻瓜。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决定向朵拉表白,揭晓命运的安排。是福是祸,这就是现在的问题。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别的什么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朵拉能够提供。我和朵拉之间发生过的每一件事,我都尽可能地做出令人沮丧的解释—我就这样不停地折磨自己,凄凄惨惨地熬过了整整三天。最后,我不惜花重金将自己打扮一番,满怀表白的决心,到米尔斯小姐家去了。
我究竟在街上来回走了多少次,绕广场转了多少圈—我痛苦地意识到,自己成了那个老谜语的谜底,而且远远胜过原来的谜底—然后才说服自己走上台阶去敲门,这些事现在已无关紧要了。即便终于敲了门,在门口等候时,我依然忐忑不安,甚至考虑过要不要(学巴吉斯先生的样子)问这里是不是布拉克博伊先生家,然后道歉离开。不过,我还是没有临阵脱逃。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并没指望他在家。没人想要他在。米尔斯小姐在家。有米尔斯小姐就够了。
我被带到楼上的一个房间,米尔斯小姐和朵拉都在那里,吉卜也在。米尔斯小姐在抄乐谱(我记得那是一首新歌,叫《爱情的挽歌》),朵拉在画花。我认出她画的正是我从考文特花园市场买来的那束花时,心里多么欢欣鼓舞啊!我不能说她画得很像,也不能说她画得尤其像我见过的什么花。但花束的包装纸画得分毫不差,由此可见画中真意。
米尔斯小姐见到我非常高兴,并为她爸爸不在家而表示歉意,但我觉得我们三个都能忍受这一缺憾。米尔斯小姐滔滔不绝地讲了几分钟话,然后把笔放在《爱情的挽歌》上,站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开始想,还是明天表白好了。
“希望你那匹可怜的马那晚把你驮回家没累着,”朵拉抬起动人的眼睛,说道,“那段路好远呀。”
我开始想,必须今天表白才行。
“对它来说是很远,”我说,“因为路上没有什么东西支撑它。”
“可怜的东西,难道你没喂过它?”朵拉问。
我开始想,还是明天表白好了。
“喂—喂过,”我说,“它受到了很好的照顾。我的意思是,它并不像我,因为在你身边而感到难以言喻的幸福。”
朵拉埋头画了一会儿画—在这期间,我面颊滚烫、两腿僵直地坐在那里—然后开口道:“那天有一段时间,你好像并没有感受到这种幸福。”
我意识到,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你坐在基特小姐身边的时候,”朵拉微微扬眉,摇头道,“似乎压根儿就不在乎这种幸福。”
我应当说明,基特就是那个穿粉红衣裙的小眼睛姑娘。
“当然,我并不明白你为什么就该在乎,”朵拉说,“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把这称作幸福。不过,你肯定只是随口说说罢了。我相信,谁也不会怀疑你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吉卜,你这个淘气包,过来!”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我瞬间就爆发了。我截住吉卜,把朵拉抱在怀里,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我告诉她我有多爱她,没有她我就活不成。我告诉她,我把她视为偶像,将她奉若神明。与此同时,吉卜一直在冲我狂吠。
朵拉低下头哭起来,全身微微颤抖,而我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流利。如果她想让我为她去死,只要说一声,我就会心甘情愿去死。没有朵拉的爱,生活就毫无意义。我无法忍受,也不愿忍受这种生活。自从第一眼见到她之后,无论白天黑夜,我每分每秒都在爱她,每分每秒都爱得发狂。我要永远爱她,每分每秒都爱得发狂。过去有人相爱过,今后也会有人相爱,但没有人曾经或者将会像我爱朵拉这样爱自己的恋人。他们做不到,也不愿做。我越说越激动,吉卜也越叫越亢奋。我们以各自的方式一步步接近疯狂。
好啦,好啦!不久之后,朵拉和我心平气和地坐进了沙发,吉卜趴在她的大腿上,安静地冲我眨眼睛。我心头的大石总算落了地。我陷入了狂喜之中。朵拉和我订婚了。
我猜,我们当时都认为将来迟早会结婚。我们一定有过这种想法,因为朵拉提出,没有她爸爸同意,我们决不能结婚。不过,我们当时还年轻,而且处在极乐的恍惚之中。我觉得,我们当时没有将结婚这件事前前后后考虑清楚,对未来也毫无憧憬,只是稀里糊涂地满足于当下的快感。我们打算对斯彭洛先生暂时保密,但我相信我当时从未想过这样做有什么可耻的地方。
朵拉去找米尔斯小姐,把她带了回来,这时米尔斯小姐比平时更显忧郁—我想那是因为,刚才发生的事可能唤醒了她内心深处沉睡的记忆。不过,她还是向我们表达了祝福,并承诺永远做我们的朋友。她同我们说话时,语气平静而超然,宛如修道院中的修女。
那段日子是多么悠闲自在啊!是多么缥缈梦幻、幸福快乐、傻气十足啊!
那时候,我量了朵拉的手指,要给她做一枚勿忘我花样的戒指。我把尺寸告诉珠宝店老板,他猜出我的秘密,一边记账一边笑,为了这镶蓝宝石的漂亮小玩意儿跟我漫天要价—在我的记忆里,这戒指同朵拉的纤纤素手密不可分,以至于昨天我偶尔在女儿手指上看见同样的戒指时,心里仿佛突然被刀扎了一下,剧痛无比!
那时候,我到处走来走去,因为心中的秘密而欢天喜地,满脑子只想着自己是何其幸福。我觉得,我爱朵拉,并为朵拉所爱,这是无上的荣耀。我仿佛在云端行走,其他人则全都匍匐在地,完全无法与我比肩!
那时候,我们在广场花园里幽会,坐在烟熏般昏暗的凉亭里,感觉开心极了,以至于直到现在我都热爱伦敦的麻雀—不为别的,只因为我能从它们烟熏般灰暗的羽毛里,看出热带鸟类羽毛的缤纷色彩!
那时候,我们订婚不到一个礼拜,就爆发了第一次大争吵。朵拉把戒指装在折成三角帽形状的信纸里,退还给我,我顿时绝望透顶。她在信中写下了这样绝情的句子:“我们的爱情开始于愚蠢,结束于疯狂!”如此可怕的字眼令我一边撕扯头发,一边哀号一切都完了!
那时候,我在夜色的掩护下飞奔到米尔斯小姐家中,在房子后部的厨房与她偷偷会面—那里还放着一台衣物压干机—求她居中调停,避免我们干出荒唐事。米尔斯小姐不辱使命,把朵拉带来,用自己年轻时的痛苦经历劝导我们,务必相互包容,千万不要踏入爱情的撒哈拉沙漠!
那时候,我们都哭了,和好如初,觉得自己幸福极了,就连房子后部的厨房,还有衣物压干机和别的一切,都变成了爱情的圣殿。我们在那里商定,由米尔斯小姐为我们传递书信,每天每人至少一封!
那段日子是多么悠闲自在啊!是多么缥缈梦幻、幸福快乐、傻气十足啊!在时光之神掌控的我一生的所有时光中,唯独这段日子,能令我回想起来脸上浮现微笑,心中充满柔情。
[1] 著名的萨蒙夫人蜡像馆。
[2] 玛丽·林伍德(1755—1845),英国刺绣大师,作品大部分是全尺寸油画复制品,常年在伦敦莱斯特广场展览。
[3] 在基督教中,由主教代理人签发结婚证。
[4] 参见第二十六章注释。
[5] 伦敦西南部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