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罗一个人待在项目室。
他就像是一个已经战败但不愿马上返乡的老兵,依然坚持守在空无一人的战场上,四周只有同僚的鬼魂相伴,静候永远不会出现的敌人。因为,他唯一懂的事就是战斗。
他站在写满案情关键要素的白板前面,告诉自己,答案全在你的面前,你却以错误的方式进行解读,所以才会输得一塌糊涂。
便车背包客凶杀案,害得他被踢出这个任务小组,因为他两年前在找不到尸体的状况下,将一个无辜者以谋杀罪送入牢中,这浑蛋当初没杀人,却自己吞了下来。
莫罗知道这种惩罚是意料中的事。然而他不能放弃,这不是他的风格。虽然“罗马杀人魔”一案已经没有他的舞台,但他不能放慢脚步,停下一切。他就像是一辆以极速冲往目的地的汽车,这就是他的方向,这就是他所受过的训练,他无法刹车,也不能冒险遭警方逼退。几小时前,他主动提出辞职,全国警政署署长却悍然否决,语带威胁,也以利相诱。
“只要你依然待在警界,理所当然会受到官方的保护,但要是你离开,马上就成了平民,那么他们就可以控告你两年前犯下的疏失……我们就静静等待风暴平息,你暂时躲在暗处,卸下自己的重担与光环。然后,你可以慢慢回到岗位,我保证你的前途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真是鬼扯,反正长官的说法听听就好,他十分清楚,最后只会剩下他一个人,大家都会背弃他,而且会把大部分的罪责丢给他。
杀人魔比他们厉害,莫罗虽然愤怒,但多少还是觉得对手可敬。在奥斯提亚松林的那个案件中,他留下一堆线索与证物,包括他行凶后换衣服,不慎拿了受害者的衣服,因而留在后座的那件衬衫上面有他的DNA。自此之后,什么都没有,或者,应该说近乎没有。
不过,清单上还漏了一个部分,那个符号:狼头人。
莫罗记得阿斯托菲公寓里那个兽骨雕塑品的投影,也记得自己一看到它时的那股战栗。
他的上司不希望宪兵队知道这件事。他还记得他们在那天下午的对话内容,当他询问是否要把那个符号的线索一起移交给宪兵队项目小组的时候,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那部分我们先保留,”全国警政署署长说道,“得更加小心。”局长也立刻附和。
不过,“那部分”可能是让莫罗再次回到场上的机会。毕竟,没有人对他下禁令不得调查那个符号,所以,就官方角度而言,他还是有权查案的。
“二十三起案件……”他自言自语,在二十三起案件中,那个拟人图像如果不是犯案情节的一部分,就是与牵涉罪行的某个事物或某个人有关,为什么?
他想起了部分案情。把小孩从窗户丢出去、留下他们的鞋子作为纪念品的那个保姆认了罪,却无法解释为什么自己的日记里会出现狼头人的绘图。一九九四年,发生某男子杀死全家人之后又自杀的案件,他们家中的浴镜上也有这个图像。到了二○○五年,他们发现某名恋童癖的坟墓遭人喷漆,也是这个图案。
互无关联的事件,发生年代与犯案者都大不相同。唯一的共通之处就是这个符号,仿佛有人想要在这些案件中留下记号,而不想为自己留名。
这比较像是一种……洗脑改宗的过程。
其他作奸犯科的人知道犯罪之后,一定会得到襄助,这就是那个符号要传达的信息。就像是“罗马杀人魔”得到了阿斯托菲的帮忙,替他从犯罪现场取走证物,还对黛安娜·德尔高蒂欧见死不救,企图弥补凶手的疏失。
莫罗相信别的地方也有类似阿斯托菲这样的人,全心奉献邪恶,宛若把它当成了信仰。
要是他能够拆穿他们的面具,那么他就可以扳回一城。
他把李欧波多·史特里尼找来,因为他们先前请他检验阿斯托菲公寓里的那具兽骨雕塑,除了莫罗的亲信与警司克雷斯皮,他是唯一知道狼头符号案情的人。
他看到史特里尼进来了,也带着他所要求的那些档案,但脸上表情很奇怪,充满了焦虑。
史特里尼发现莫罗在打量着他,也许莫罗发现了他的局促不安。自从他在午餐时间与那个东方面孔的神秘男子交谈过后,他的生活就此天翻地覆。当他知道这个案子移交给宪兵队的时候,心情才稍稍平复了一点儿。现在他必须把所有的分析素材交给项目小组的科学实验室,换言之,他的新“朋友”,那名勒索者就再也没有办法要求成为“第一个知道”的人或是让他销毁证据,至少,他的期盼是如此。因为,他的心中有个微弱的声音在不断告诉他,无论发生什么事,那个在小餐馆遇到的男人握有他的把柄,一定会持续要挟他,直到他完蛋为止。“都在这里。”他把档案放在桌上之后,随即离开。
莫罗立刻忘了史特里尼与他的紧张态度,因为眼前就是关于狼头人那二十三件刑事案件的摘要内容。他开始仔细阅读,想要搜寻相关线索。
比方说,在那起灭门血案中,鉴识人员是在补充搜证的时候,才在浴室发现了狼头人符号,并在地板上发现了清晰的右手掌痕。报告里也提出了可能的原因:凶案发生了好几天之后,有人进入屋内,打开浴室的热水,在布满蒸汽的镜面上画了那个符号。在这过程中可能因为水汽而滑倒,为了缓冲跌倒的力道,立刻伸手支撑,所以才会在地板上留下掌痕。
不过,那样的假设也有矛盾之处:人滑倒的时候不太可能只靠单手支撑身体,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应该是使用双手才对。当时警方无法解开这个谜团,所以手印之谜就和那个镜中符号一样,全被他们抛诸脑后。因为,莫罗记得很清楚,警方不喜欢处理与邪教有瓜葛的案件。
他想要仔细研究那个恋童癖的墓碑。而在他的同事们乏善可陈的报告中,只提到“不知名人士蓄意破坏的行为”。不过,根据笔迹鉴识专家的看法,这些字句是出于“矫正右撇子”之手。以往有一些教师会强迫左撇子的小孩使用另外一只手。莫罗记得,这种事会发生在教会学校,因为里面有一种离谱的迷信传说,左手是邪魔之手,左撇子必须“予以教化”,改为使用右手。然而,除了这一个细节,这个案件也看不出任何特殊之处。
而保姆案的资料更是少得可怜。整起调查案的重点都放在小孩的鞋子上,也就是那女人将小孩抛出窗外之前留下的变态纪念品。至于日记里的那幅画,根本可说是毫无线索可言:那女人声称不是她画的,警方也就相信了这样的说辞。无论是不是她画的,都不会对审判造成任何改变。其实,要是那名保姆坚持自己心理不正常,反而可能会影响刑期。
“庭上!我看到一个狼头人,是他叫我杀死小孩的!”
正当莫罗打算跳过这段内容的时候,却意外发现令人眼前一亮的线索。他的同事当时调查过某名曾与被告约会的男子,根据那名保姆的说辞,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只是发生过性关系而已。他们怀疑那名男子也参与犯案,所以把他叫来侦讯,其实并没有什么实证,自然也无法起诉他。不过,档案里也收录了他的供词。
让莫罗吓一大跳的并不是那男人的无聊供词,而是供词内容所附的身份文件。
在特征的那一栏,注明了他没有左臂。
莫罗立刻想到了浴室地板上的印记,难怪只有右手的掌痕:因为他是独臂人!那个恋童癖坟墓的案子,更证明了他的直觉没错:涂鸦者使用的是右手,笔触却不自然……失去左臂的左撇子正好符合这样的描述。
莫罗立刻开始搜寻保姆那个朋友的详细信息,除了名字,还有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