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

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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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雨終於如願以償了。她做夢都沒想到,自己也是能學上戲的。

很小的時候,村裏唱戲,她就喜歡擠到後台看戲子化妝,穿戲服。尤其是女角的戲服可好看了,頭上插花戴朵,還貼得明光閃亮的。身上衣服也是描龍繡鳳、喜鵲、牡丹的。那種好看,是她做夢都想穿戴一回的。可她哪裏就能有這樣的福分呢。爹跟娘不和,經常在屋裏打死架。後來爹出門打工,就跟別的女人好了,說是不要娘了。娘從那時起,也突然收拾打扮起來,天天把臉畫得就跟要唱戲一樣。眉毛也紋得像兩個死蠶在那兒臥著。再後來,她娘連她和弟弟都不要,就跟一個來村裏收拴馬樁、收老磨盤、收老門墩石的人跑了。她跟弟弟都跟了婆。在婆眼裏,弟弟是得上學,要有出息、要繼宋家香火的。而她,在婆眼裏嘴裏都是“賠錢貨”。說養大了也是人家的。何況婆確實過得可憐,也養不起。婆是遠近聞名的白案子廚師,就經常帶她出門燒火,也是為了“混嘴”。

婆說:“無論哪家過紅白喜事,也都得折騰個七八上十天的。一月能有一家折騰著,咱婆孫倆的吃喝,也就都有了著落。何況還是吃香喝辣的。”

婆說:“女娃子上學出來,還是給人當媳婦做飯。不如早些學著做,將來也就是個大廚了。”

婆說:“人隻要有生老病死,就沒有不拉席待客的。結婚、滿月、做壽、祭日、上學、升官、發財,好事多著呢。隻要是太平盛世,像咱們這樣的大村堡子,當廚師,就是比當村長老婆,都差不了多少的好紅火差事。”

婆說:“你知道萬事啥最大?嘴。懂不懂?就是嘴。萬事嘴為大。千裏當官,都為的吃穿。吃總是放在第一位的。你沒見現在村上、鄉上,包括縣上、市上來的幹部,走到哪裏,第一還不就是忙著吃?啥好吃,讓弄啥。原來還吃豬哩、狗哩、牛哩,雞哩、鴨哩、魚哩,現在都讓到山裏去打、到坡上去逮了。凡天上飛的,洞裏鑽的,河裏跑的,一夥都弄來吃了。他們逮來、捉來,還得咱煮、咱炒不是?就是嚐鹽味,廚師也是能把肚子嚐飽的。隻要他不讓上渾的,翅膀、大腿都隨咱剁哩。人哪,能吃飽喝足,那就是好日子了,你還想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