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梦都没想到,一条祖籍可考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名贵柯基犬,最后会以中国元杂剧里的小丑张驴儿的名字,落户到一个千山深处一文不名的小镇上。并且还大有可能,是永久居住。
镇子很小,我主潘银莲带我从上街头走到下街头,也就用了十一分半钟时间。而从北城坡根,走到南河岸,才是七分二十秒。据说小镇历史也不短,现在正在开发一个有关唐朝诗人的隐居旅游点。专家的争论焦点是:诗人当初到底是骑驴来的,还是骑骡子来的。留了几首诗,一时说花脚骡子,一时说跛腿驴。看来文人自古就没个科学态度,好信口雌黄。关键是另一个县的另一镇,还在抢占诗人隐居的所有权。事实是诗人确实在人家那儿隐居了一年,还建了一个云朵寺。并且明确研究出是骑着驴去的。因为云朵镇头一个巨石上,有驴脚印,说确乎是唐朝的遗迹。这样一来,我看河口镇的旅游开发就有点悬。城里人都多得溢出来了,可乡下还是想方设法,盼着来很多很多的人。无非是指望他们把吝啬的钱口袋,开出二指宽一个缝,挤出几个镚子儿来而已。其实他们永远也不知道,城里有钱人都会把钱挥霍到哪里去。但这样一个偏僻小镇,想要发展经济,不想些奇招,又何不是比让柯基犬踩高跷都更难的事体呢?以我的猎奇与考据癖,是要把小镇的历史沿革、来龙去脉翻个底朝天的。可作者一再交代,说小说快结束了,让我不要婆婆妈妈,啰里啰嗦,得拣紧要的说。何况我的门牙,还被遭“炮毙”的贺加贝踢掉了两颗,跑调漏气,很是不关风。许多趣闻轶事、民俗掌故,就容我从略了。
我得从我主潘银莲带我回小镇说起。
首先是婚姻变故,让她不得不抽身退步。以我的脾气,是要跟贺加贝鱼死网破的。可我主在与我前主史副教授托芬先生的最后谈话中说:“那我咋办,跟他打?跟他闹?打完闹完,他还是要跟那个女人好。心走了,死了,就是能打闹个空壳留着,又有什么用呢?杀了他……我还有娘在,哥在,贺喜在……(注意,没有提到我,我也不生气,作为宠物,我们还没有争取到与人生而平等的权利。人类在这个问题上始终自视甚高)不值得,想想真的不值得……我们还有我们的活路,我不做万大莲的影子了……这个影子……让我做够了!”我能听出,我主对做别人影子这件事已恼火至极。
我主急着离开西京,还有第二个原因,这是我独家获取的:她哥潘五福来了几个电话,说他老婆好麦穗骨灰的事让他娘知道了,闹腾得不行,已疯疯癫癫。他也摔成半身不遂,一卧不起,家里实在是砸锅倒灶得提不上串了。因此,贺加贝逼我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她就显得有点过于草率,甚至有种不抵抗主义的懦弱、草包感。知道内情的我,倒是理解了她那时的着急、无奈。只要有时间磨,谁会在这种事情上急头绊脑、拱手相送呢?不耗他个一年半载,不打他个人仰马翻,不诅咒他个遗臭万年,人类谁能把婚离和谐、离整单、离零干了?可许多重大事情,都是细节在起关键作用。我前主——那个瘦得跟猴一样的史副教授就老爱卖弄说:一只南美洲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意思就在这里,我主那么急着离开西京,其实是远在数百里外小镇上的蝴蝶,在扇翅膀了。何况那翅膀对潘家来说,扇得有点天塌地陷。
那天我和我主,包括我的小主贺喜,就像丧家之犬,沦落在西京的一个远郊车站上。看来人类形容他们的败落凄惨景象,从孔子以降,就是拿狗做比喻的。我主眼泪汪汪,小主哼哼唧唧。只有我,还保持着一种紧随主人步伐的从容淡定。我是有过丧家经历的犬,斯时,我也有很激烈的思想斗争:是追随,还是逃离,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那个不可知的遥远乡村,对于我,就像是面对地球以外的浩瀚星空,还没有任何拿捏和把握。最终没有在上车以前,选择夺路而逃,还是因为对我主的那份感情和信任。信任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我觉得跟她,不至于在无路可走时,被一脚踢开。何况我已没有年龄优势,折腾不起了。最最关键的是,我主在离婚协议签字时,选择了贺喜和我,而没有选择别墅、金钱或其他什么。我觉得我有这样一些思想斗争行为,都是十分可耻的。我应该忠诚而义无反顾地跟随她走向不可知的一切,甚至地狱。
需要补记一笔的是,我和我主在车站遇见了王廉举。他已完全不认识我们了。他的现状,介乎于疯子与地摊艺人之间。除了那个油汪汪的“大背头”还不时用矿泉水抿几抿外,其余只剩下那根文明棍还斑驳地躺在那里做道具用了。他在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的“梅开二度”“三度”“四度”,甚至“五度”浪漫史。还是那样完全跳脱现实、没有任何逻辑关联度地极尽夸张之能事。有些等车人,闲得发慌,围着他提些酸溜溜的问题,在努力逗他的笑料和包袱,他总是张口就来,对答如流。虽不着边际,却也会掀起一阵阵笑的狂浪。我主还从包里抽了三百块钱,放在他面前一个已搪瓷斑驳的瘪口碗里。围观者都觉得莫名其妙,甚至还多看了我主几眼。随后,我们就上车了。那摊笑声,隔着车窗玻璃,仍能听到甚或有“王炸”般的动效。
来到小镇,比我预期要好很多。首先是没有雾霾,那玩意儿十分讨厌。人还能戴口罩,我们就只能死憋着,尽量不深呼吸,以免形成过多的肺部结节。再就是镇子周边的山上郁郁葱葱,比城里种的树木花草茂盛许多,也不见给树身上乱挂吊瓶的。当然,挖得窟窿眼睛的地方也不少,都在真景观上面造着假景观,企图吸引游客。我想这些创造大概不会给小镇带来什么财富,因为我知道城里人愿意为什么掏腰包。他们连真雁塔、真钟鼓楼、真博物馆都已懒得去看,还来看你的什么假凤阁龙楼,那就是给水泥上刷了一层下雨就掉色的廉价颜料而已。我在客车上,还听几个乘客聊,说他们那儿搞了个什么孙悟空水帘洞项目,外带大型户外景观演出,又是“取经”,又是“闹龙宫”的,背了几十年都还不清的债,可游客的鬼影子都难见到几个。闲话少谝,言归正传,还是说我主的家事吧。
我对好麦穗死亡的细节不大清楚。只知道,那段时间,我主一直朝医院跑。她从来不带我,也不带贺喜。还要我老在家里看着贺家这棵好哭好闹的“苗苗”,真是没把我活活累死。偶尔会听到她与她哥的通话声,连接起来的信息就是:一个叫好麦穗的女人病了,然后死了。这个女人是潘五福的老婆。这个老婆与其他男人还有染。人类就这点破事,搞得一代代文人还神秘兮兮地写个没完。其实依我看,路数大体已写尽,无非都是在他们的时代里翻些烧饼,弄些技巧上的花样,就以为自己有了创造力。恕我爱唠里唠叨。那个叫好麦穗的女人死了以后,骨灰一直在潘五福那里保存着,直到带回这个小镇。
而一切问题就都出在这坛骨灰上。
大概是亡者逝去一周年的日子,潘五福要让死者入土为安,谁知他娘坚决要把骨灰倒了喂狗。难道我们狗,给人类就留下了这样的馋相,连骨灰都要咥?何况在潘五福他娘心中,那摊骨灰就是不亚于人类的×屎堆。我还是用×替代了对我们的污名化表述吧。可潘五福仍是坚持要入土,说他连续做噩梦,见好麦穗回来讨要她的化身。要不然,她就始终飘**在半空里,做了《游西湖》戏里的孤魂野鬼,说她也要演一出《杀生》了。然后,这个家庭就陷入了母子反目成仇的大悲剧中。潘五福也做了妥协,悄然把那坛骨灰安埋在老坟山的一个角落,只做了他明白的标记。谁知却被他娘勘探出来,说离祖宗的魂灵太近,尤其是离他爹的坟,还不到八丈远,说这是想让婊子跟你爹合坟吗?然后,他娘就把骨灰扒出来,要朝镇上公共厕所里倒。潘五福在争夺骨灰时,一跤跌下,竟摔成了半身不遂。我主就是在这时,带着我和贺喜回到老家的。
我主她娘,此时已经疯魔,整天跑到镇上的一些单位门口,破口大骂嫖客、婊子,整得一镇的人都不得安宁。尤其是那个带着好麦穗出逃的叫什么张青山所长的原单位,竟然被她娘骂得经常无法开门营业。他们控诉给我主潘银莲说:我们也是受害者,张青山赌掉了营业所几百万,整得我们到现在都发不下工资。你娘天天来骂街,还给大门上抹狗屎(的确糟糕透顶)。我主一边伺候着她哥,一边还得把她娘也看起来。可转过身,她娘又会从窗户跳出去,直奔大街,骂得涛声依旧。这样我的责任就重大了,但见她娘有风吹草动,就得豁出命地狂吠起来。我天生是小嗓门,也不太习惯大喊大叫,何况日夜值守,嗓子还发炎沙哑着。她娘对我毫无好感,已用石头、土块、木屑、蒲篮、扫帚、板凳、锅铲、猪食瓢,反正抓住啥就是啥吧,把我浑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很不舒坦。可我还得忠于职守,一切都是为了尽量减少我主的痛苦和麻烦。
这就是跟随我主回到小镇的基本情况。
下面,我也得说说这个小镇上我同类的一些信息。尽管这不是小说的需要,但我觉得与后边的叙述有关,谁让作者要把结尾的烂摊子撂给我呢,也就别怪我夹带私货、信马由缰了。
小镇有很多犬,比我想象的要多许多,并且都活得很自由。不像城里,一天才会被主人拉出去遛那么一两次。这里的犬,都敞养着,因此,聚集的时候就很多。比如我来到小镇,就是一件很大的事体,几乎在一天内就传遍了。立即,都三三两两地聚到潘家院子来看稀奇。我的长相和身材比例,明显与它们有别。我能感到,它们是一种嘲弄的眼神。尤其是我的短腿和大屁股,在这里成了笑柄。作为一条雌性狗,特别受到了雌性群体相互之间挤眉弄眼、交头接耳、蹭胳膊拐肘的议论,好像河口镇来了个怪物。它们尤其要在雄性面前,秀出自己的长腿和瘦弱翘臀,似乎是为了比对与强化我的“弱点”。而雄性犬们,倒是保持了客观、冷静与好奇的态度,也许是在调整固有的审美观念。总之,在以后的日子里,它们都对我表示出了友好和接纳。我没有暴露张驴儿这个恶名。我反复强调,我是一只叫柯基的犬。它们对柯基的解释有所不同,有的甚至误会成了簸箕。还有在镇政府大院里出来的,一口咬定,“科级”是一种级别,在镇上最高最大,弄得有的狗还有点仰望。它们的名字也都叫得很特别,比如黄色的,就叫大黄、二黄、小黄;黑色的叫黑子、大黑、小黑;而有斑点的,叫花子;个儿矮的,叫矬子;眼睛有点毛病的,叫斜瞪眼,或者朝天望;也有叫虎子、豹子的;还有干脆叫花生、土豆、蓼花糖的。我无法记清那些五花八门的名字,但我,很快就成了小镇上一条叫“豁豁牙”的名狗,这都拜贺加贝所赐,是他踢的来。好在“豁豁牙”比张驴儿好听多了。也许是潘家老有新闻发生,因此,这些同类,就老是要群集过来,企图从我缺牙的嘴里,套些“料”,好去满街抖搂。
比如,在我跟我主回到小镇的第三天,就来了一个人,直住到现在都没走。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才得知,他叫镇上柏树。真实名字叫彭跃进,挺朴实的嘛。过去曾是梨园春来的编剧,甚至堪称贺加贝的“教父”。后来因爱上我主潘银莲,被断然拒绝,而连夜逃走江湖,隐姓埋名至今。我主问他一直住哪里,他说:四海为家,网络为生。网络咋为生?他说网上写作。从他的穿着打扮、一应用度看,好像活得有些志得意满。我主很好奇,说网上写作怎么赚钱?镇上柏树说:一天码一万字,月亮东升再西落一次,收入也在四位数以上。是不是吹牛我不知道,反正他手上戴的是江诗丹顿,那块表我认识。自驾的车,也是颇为张扬的陆虎。我主问他都写些啥,他说:网络小说,有时也写时评。都用的笔名,什么镇上柏树、村上老树、半生哽咽、寂寞寒塘……还有个什么月锁银莲(这名字未来还得费我时间考据一下)。所谓时评,他的解释就是逮谁捶谁,看不顺眼就捶。尤其是那些有毛病的,还会朝死里捶。比如“王廉举时代”的低俗闹剧,还有“史托芬时代”的恶俗“毒剧”,他都率先下捶,直捶到他们满地找牙。我对“满地找牙”一词很敏感,贺加贝踢掉我的那两颗门牙,至今还都不知在哪里冒着。而他说捶得贺加贝他们满地找牙,倒是引起了我的一点幸灾乐祸。可怜我的主人,听到贺氏喜剧坊关门大吉的事,还反复责问镇上柏树:“为啥不给人都留一口饭?雪崩时,哪一片雪花能是无辜的?”这是我跟了我主以来,第一次听她谈哲学问题,并且像是在为贺加贝鸣冤,这个傻帽!总之,镇上柏树出现在河口镇,是想圆他那个蓄谋已久的美梦,而我主几乎没有给出什么缝隙。在察言观色这个问题上,没有比我更懂行的动物了。有些束手无策的镇上柏树,只好长期住在小镇的一个宾馆里,继续着他的网络写作和“实捶”。但每天他都会到潘家大院来溜达一圈。主人很客气,可又从不让他进屋,有话就在场院的石桌石凳上谈。我也就照猫画虎,给他些好脸色,却会在他抬腿想进主人的卧房时,适时给以必要的警告和拦截。我怎么越看镇上柏树越像《老人与海》里那个死守着那条马林鱼的古巴渔夫。
这是第一个在镇上引起热议的人。
第二个人来时,把我吓一跳。怎么是贺加贝?我都不敢相认。但我主很快就认出来了,说他是贺加贝的弟弟贺火炬。我到梨园春来时,他已离开,只是听说过他的一些故事。说他的戏是冷幽默,而贺加贝是油锅崩豆,连别直炸。我就服了,老天造人,怎么就能造得如此毫厘不差:那个老火烧天我没见过,可这小兄弟俩简直是难分轩轾。包括贺喜,那菱形脑袋,那走路神气,那音容笑貌(用词可能不当),难道将来也只有演喜剧一条路了吗?瞧我这思维,缺乏逻辑训练,老是发散式。贺火炬是在镇上柏树来小镇两月后,才到潘家院子来的。他带来了很多信息,比如我前主史托芬,已彻底弃营拔寨,回大学还当他的副教授去了。再比如,武大富“鹊占鸠巢”的那一百五十亩贺氏喜剧大剧院的土地,把两个处长都栽进去了,还带出一个局长来。而武大富与其他更大的“自然风景保护区”生态破坏案还有染,已是磨扇压手取不利。最猛的料是:万大莲已跟前夫廖俊卿复婚,喜宴都在曲江池吃过了,一次摆了一百二十八桌。这对我主是个惊喜吗?我看见我主听得手直抖,觉得好像是在看外国谍战片,而完全忘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主角之一。还有更猛烈的呢,贺火炬故意放在了最后:贺加贝自杀了。
听到这话,潘银莲嗵地站起来,又扑塌软瘫下去了。急得贺火炬连忙说:“你别急嘛!”
这可能就是喜剧了:贺加贝那晚从四楼窗户栽下去,却栽在了一汪剪不断、理还乱的电线上。剧团正准备把这团乱线下沉到地下,壕沟都开挖了,要再迟三天,他就注定没命了。可贺加贝却偏偏被这团电线夹住了溜光的脑袋,在里面纠缠了十几秒钟,才二次坠落。只是将那把芭蕉扇上的变形脑袋戳得更是没了形儿,而他才摔断了一条腿。当然,说他的颈椎也因骨折,而打了百日牵引。社会上有人传言他已摔死。那个传说,甚至在那一天比他的知名度都高,有很多人还哄去看现场了。结果让大家觉得十分搞笑,甚或还有些莫名的失望。这让我想起拿破仑最爱说的一句名言: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遥。伟大用在贺加贝身上,明显高帽子戴不住,但从暴得大名到可笑只一步之遥,还是蛮有喜剧性的。贺火炬说,他哥还想在喜剧上东山再起。我对这个美好愿景并不乐观,因为丑星时代好像已告一段落,而小鲜肉已全面粉墨登场了。
贺火炬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接他嫂子回去。
潘银莲说她已不是他嫂子。
贺火炬说:“你永远都是我的嫂子!我哥说了,他要是脖子和腿能动弹,就亲自接你来了。我娘也骂他:你贺加贝要不把我孙子和媳妇接回来,就干脆再跳一回窗户死了算了……”
我主潘银莲摇摇头说:“你别说了……我再也不想活在别人的影子里了。”
也就在这时,潘家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我主的疯子娘,到底还是找到了好麦穗的骨灰罐,拿到桥上朝水里倒时,一不小心,跌到了河里,被人发现时,已僵硬如柴。我主抱着她半身不遂的哥,唱了好几天“苦情戏”……
好了,我该开最后一个新闻发布会了,我的同类已经急得在满院子乱叫唤了,它们都特想知道我和潘家的那些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