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汪曾祺小說精選

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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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什麽要到“內地”來?不大可解,也沒有人問過他。自然,你現在要是問我究竟為什麽大老遠的跑到昆明過那麽幾年,我也答不上來。為了抗戰?除了下鄉演演《放下你的鞭子》,我沒有為抗戰做過多少事。為了讀書?大學都“內遷”了。有那麽一點浪漫主義,年紀輕,總希望向遠處跑,向往大後方。總而言之,是大勢所趨。有那麽一股潮流,把我一帶,就帶過了千山萬水。這個人呢?那個潮流似乎不大可能涉及到他。我們那裏的人都安土重遷,出門十五裏就要寫家書的。我們小時聽老人經常告誡的兩件事,一是“萬惡的社會”,另一件就是行旅的艱難。行船走馬三分險,到處都是扒手、騙子,出了門就是丟了一半性命。他是四十邊上的人了,又是站櫃台“做店”的。做店的人,在附近三五個縣城跑跑,就是了不起的老江湖,對於各地的茶館、澡堂子、妓院、書場、鎮水的銅牛、肉身菩薩、大廟、大蛇、大火災……就夠他向人聊一輩子,見多識廣,社會地位高於旁人,他卻當真走了幾千裏,幹什麽?是在家鄉做了什麽丟臉的事,或慪了氣,一跺腳,要到一個親戚朋友耳目所不及的地方來創一番事業,將來衣錦榮歸,好向家中妻子兒女說一聲“我總算對得起你們”?看他不像是個會咬牙發狠的人。他走路說話全表示他是個慢性子,是女人們稱之為“三棍子打不出一個悶屁來”的角色。也許是有個親戚要到內地來做事,需要一個能寫字算賬的身邊人。機緣湊巧,他就決定跟著來“玩玩”了?不知道。反正,他就是來了。而且做了完全另外一種人。

到我們認識他時,他開了個小館子,在我們學校附近。

大學生都是消化能力很強的人。初到昆明時,大家的口袋裏還帶著三個月至半年的用度,有時還能接到一筆匯款,稍有借口,或誰過生日,或失物複得,或接到一封字跡娟秀的信,或什麽理由都沒有,大家“通過”一下,就可以派一個人做東請客。在某個限度內還可以挑一挑地方。有人說,開了個揚州館子,那就怎麽也得巧立名目去吃他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