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才注意到她還沒叫過我一次“邦夫特先生”。她當然沒法叫,因為我不再是他了。我又成了洛倫佐·斯麥思,一個他們雇來扮演他的演員。
我靠在椅背上歎了口氣,放鬆了下來。“終於結束了——我們做到了。”我感覺卸下了重擔,直到此刻我才意識到它有多重。甚至連我的“瘸腿”也停止了疼痛。我伸手拍了拍佩妮放在方向盤上的手,以我自己的聲音說道:“很高興都結束了,不過我會想你的,夥計。你也是個老戲骨。但即便是最好的戲也有結束的時候,最好的劇團也會解散。希望能再次碰到你。”
“我也希望。”
“我猜達克已經準備好什麽計劃了吧,把我偷偷送回到湯姆·潘恩上?”
“我不知道。”她的聲音有點奇怪,我迅速瞥了她一眼,發現她在哭。我的心**了一下。佩妮在哭?因為我們要分開了?我不相信,但我又想相信。有人可能會覺得,憑借我英俊的相貌和得體的禮儀,女人很容易喜歡上我,但現實卻很殘酷,她們中的大多數都很容易就拒絕我。佩妮顯然是其中之一。
“佩妮,”我著急道,“為什麽哭,嗯?你會撞車的。”
“我忍不住。”
“好吧,跟我說說。怎麽了?你告訴我他們找到他了,還有什麽事嗎?”我突然產生了一個可怕卻又符合邏輯的想法,“他還活著——是嗎?”
“是的——他還活著——但是,哦,他們傷害了他!”她開始放聲大哭,我不得不抓住了方向盤。
她很快控製住了自己:“對不起。”
“想要我來開嗎?”
“我還行。而且,你不懂怎麽開——我的意思是‘你’應該不會開車。”
“啊?別傻了。我會,而且我也沒必要——”我還沒說完,就意識到了可能還是有必要。如果他們折磨了邦夫特,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跡,那他就不可能馬上出現在公眾麵前——至少不可能在被凱凱凱巢穴收養之後的十五分鍾內。或許,我仍得參加那個記者招待會,然後在公眾麵前離開,而邦夫特才是需要被偷運上船的人。好吧,沒問題——比謝幕難不了多少。“佩妮,達克和羅傑想讓我繼續扮演一陣子嗎?需要在記者麵前演嗎?還是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