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的悖论与常理
清末时期,革命党人提出的“驱除鞑虏”口号谈不上很大的创新,不过从权术上说,它的确是个很高明而且很有魔力的策略。
之所以说它“高明而有魔力”,原因有三:一是它清楚界定了“敌、友”,明确了打击对象和团结对象;二是它成功地丑化了打击对象,并将之固定化、最小化,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革命阻力;三是它明确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方案,“驱除”两字,简单明了,既容易懂又便于操作。由此,受众趋之如鹜,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旅美历史学家唐德刚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摸对了时代的主题,革命也就成功了一半”。就事论事,清末革命党揭示的大旗虽说是“三民主义”,但“三民主义”是否真的深入人心,目前尚不能轻下定论。如辛亥首义者郭寄生的回忆,策动武昌起义的主要团体之一“共进会”即将十六字纲领中的“平均地权”改为“平均人权”。此可谓一字之改而致千里之失。如是,“民族、民权、民生”虽为三大主义,但真正让革命党人理解并真正发挥作用的,其实只有“一民主义”,即“驱除鞑虏”的民族主义,这才是辛亥革命中最原始而又最强劲的驱动力。
在以“革命史观”为中心的整体框架下,历史的叙述往往围绕着革命家们的丰功伟绩及历史意义加以展开,而历史的另一半,也就是他们的敌人们,却往往被有意或无意地忽略掉——即使无法忽略,也要尽可能地丑化之、抹黑之——可想而知,在这种目标单一的书写方式下,历史的事实势必变得残缺而偏离真相。
以辛亥革命为例,革命党人要驱除的那些“鞑虏们”——他们到底是谁?真实情况又如何?目前的主流历史叙述,显然无法提供能说得过去的答?案。
清末革命党人的民族主义通常被称为“反满主义”。但“反满”这个词本身未必科学,因为有清一朝,准确地说应是“旗民分治”而非“满汉之争”。所谓“满人”,在清朝通常指的是“旗人”,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八旗”。“八旗”主要是由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组成,除此之外,又包括了如朝鲜族人及东北的“新满洲人”(指生活在大兴安岭两侧的通古斯语族,如赫哲人、库雅喇人、索伦、锡伯、鄂伦春、达斡尔人等游猎民族),在一段时间里,甚至还包括俄罗斯人、回人乃至藏人。
旗人并不是种族概念而是政治概念,是清朝制度下特有的身份与产物。这些来自不同民族但都以军功起家的特殊人群,他们除世代相袭的兵役外,其他义务一概全免。而在获得优待的同时,清廷也给这一群体设立了种种限制,如旗人不准经商务农,除当兵当差外不准从事其他任何职业(即便是闲散旗人也不准),也不准随意离开驻防地(世代居住在满城中而无迁居权)。清朝268年,旗、民之间有一道实实在在的障碍,即所谓“满城”,除极少数人出去做官当差外,绝大多数的普通旗人都被圈在城内而不得与当地民人混住交往。
为防止旗人被汉化,清廷制定了一系列“旗民分治”的措施,如“旗民不交产、旗民不通婚、旗民不同刑”等,在这些特殊规定下,旗人在户籍、住址、田产、营生、诉讼等方面都与平民有着不可逾越的界限。但在旗人内部,则无论满洲、蒙古还是汉军,都可以相互通婚,相互交产,一视同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清廷是用八旗制度打造了一个“铁杆”的支持力量,而作为“复合民族”的八旗群体,实质上是以满洲人为核心,但又包括汉、蒙、朝、锡伯等民族的利益共同体,而这正是革命语境下所谓的“特殊利益集团”。
八旗可以说是一种族兵制,也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世兵制或者说世袭的军户。清初入关时,八旗兵力约20万人左右,但其兵额在之后两百多年中并没有太大的增长。据清末的统计,91支地方驻防部队总计兵力11万,加上京师八旗15万人,所有的八旗兵力合计26万人,按旗兵占旗人比例的二十分之一计算,这与清末旗人的总数500万大致吻合(旗人人口占当时全国人数的1%稍强)。
八旗人口不断滋长,而清廷给予的兵额俸禄相对固定有限,当“一甲之粮不足以赡此数十百倍之人”时,原为“特权阶层”的旗人群体在整体上便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不断衰弱与贫苦的进程之中。在封闭安稳的农业社会里,八旗兵丁靠着朝廷发给的俸禄,生活还算过得下去。但在鸦片战争之后,随着货币的不断贬值而物价的持续高涨,清廷所能给予的钱粮配给标准却始终没有大的变化。
如此一来,以“数十万”人的兵食去养活“数百万”的家口,旗人的生活由此变得越来越难以维持。这些原本令人羡慕的“铁杆庄稼”们,也就失去了原有的荣耀与光鲜。
八旗入关时原本是一支强悍之师,清廷的种种规定与措施也是希望旗人聚合成一个特殊的军事集团,以长久保持旗人的勇武精神并让清廷维系更长的统治时间。但事与愿违的是,清廷对八旗的“包养”政策最终令旗人成了“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不兵、不民”的特殊人群。在清朝建立数十年后,养尊处优的八旗便丧失了锐气。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不再是帝国的军队主力,而仅仅是作为征服者的象征存在。特别在近代历次战争中,八旗更像是作为朝廷的俸禄负担存在,而不是作为国防力量存在。
近代以来,昔日的劲旅已成鸡肋,旗人的生活难以为继,外加革命党“排满”之风劲吹,这三个因素导致“平满汉畛域”、“旗人削籍为民”等问题成为清末争论的焦点。1902年2月,在张之洞等大臣的提议下,慈禧太后采纳了“准许满汉通婚,启用汉人出任满人官”等措施,由此拉开了清末“平满汉畛域”改革的序幕。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被圈养的旗人严重缺乏谋生技能,而之前制度所带来的惰性也让这一群体产生了得过且过的心态。他们不愿“被改革”,不愿“被推上社会”,这与历代改革所遭受的阻力有着惊人的相似。
1907年,清廷颁布《裁停旗饷》诏书,要求各省驻防八旗在10年内解散,旗人准备自谋生路。一个月后,清廷再次要求消除满汉在习俗与法律上的差异,实行满汉平等。但1908年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相继崩逝后,为人软弱的摄政王载沣对此政策的执行既不坚决也缺乏力度,在其执政的三年中,除在修律等方面有所推进外,“平满汉畛域”问题几无进展。
其实问题很清楚,改革一旦涉及到数百万“自己人”,不但摄政王载沣一筹莫展,变通旗制处的大臣们同样是万分为难,除了扯皮,还是扯皮,推诿成为能事。事实上,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前,并无一处驻防八旗被裁撤,也无旗人走出满城。这一现状,既构成了革命党人加以猛烈攻击的口实,也在辛亥年中造成了一些旗人不必要的死亡。
理性地说,“驱除鞑虏”本没有太多的血腥味,因为其目的大抵是“你不行,我来”。革命党反对满人并非真的因为他们是“蛮夷”。因为中国传统经书上认为,是否“蛮夷”主要是以文化为标准而不是以种族为标准,任何接受中华文化都可以被视为归化者。经过两百多年的汉化后,传统士绅们事实上已经认可了满人的文化定位。
但是,革命党人并不这么认为,其关注的也不是文化界定问题。在他们眼里,满人是一个特权阶层,在内外交逼的忧患年代中,他们必须为中国的衰败负责。这才是他们要推翻清廷的根本原因。
辛亥年后,胡汉民将革命成功的经验总结为两条:一是策反新军为“成功革命之重要因素”,二是“排满宣传战胜一时之思想者,实为根本之成功”。这两条,可谓深得辛亥年事变的精髓。从以往的中外历史来看,革命的起源可能是理性的,但在一个动**而不满的社会时期,理性的诉求往往敌不过感性的宣泄,这原本不是什么稀奇事。由此,任凭改良派梁启超、杨度等大才子舌绽莲花,大谈特谈“政治改良之学说”,其在民众中的影响力也绝对敌不过《扬州十日记》、《革命军》那几本充满煽动力的小册子。
做事都要讲求效果,革命也不例外。用现在的话说,“排满”是一种“政治正确”,在“复仇”和“血债”的义愤当中,理智反而显得多余甚至“有害”。是以,在清末风起云涌的“排满”浪潮中,冷眼旁观的保守主义者严复也忍不住哀叹:众人皆作“汹汹”之论,“当舆论燎原滔天之际,凡诸理势诚不可以口舌争”!换言之,革命不能讲理性、不能讲理智、不能讲道理,革命就是要靠激动、靠冲动、靠盲动,这几乎是革命的第一定律,也是革命成功的第一保证。
说白了,“驱除鞑虏”的民族主义就是一种仇恨教育。但公道点说,历朝历代的造反运动都离不开它。所以,辛亥革命党捡起这个武器,也不能说太过分。只是八旗并不是种族概念而是军功特权集团的概念,这种只看上层不顾下层、刻意政治化的“历史观”并不可取,把极少数满族亲贵和绝大多数贫穷潦倒的旗人混为一谈并一概视之为“鞑虏”更是显失公平,甚至有为达到政治目的而令无辜旗民充当替罪羊的不妥切之处。
种族之恨能快一时之意,但极有可能贻祸后世子孙。严复的忧虑,还有辛亥年许多旁观者所看不懂的**,同样构成了后世讨论辛亥革命所无法回避的悖论。由种族主义而衍生的激烈革命,在此后“共和”、“民主”、“自由”的民国年代,即便是胜利者,又如何看待与评价之前的这段非理性历史呢?
当然,对于革命党人关于满汉关系论述的前后矛盾与时代局限性,虽有指出分析的必要,但过分苛责也无意义。因为悲剧已经发生,无可挽回。后人要做的,只能是让历史更加接近真相,民众的历史观更趋理性,方为正道。
如回到历史的现场,一百多年前的多数国人未必反对皇帝,只是不能容忍满人做皇帝。按钱穆先生的说法,清代施行的完全是一种私心的政治,因为皇帝背后有全部满洲人撑腰。但在两百多年后,作为统治集团的满族贵族,他们不但不是全体国人的利益代表,在很大程度上连普通旗人的利益都不能代表。但是,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他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将他们的利益泛化,把原本只是满族贵族的利益说成是全体满族人的利益,并把自己打扮成全体国民的利益代表。可惜的是,在一次又一次的丧权辱国面前,这种代表往往意味着国民的耻辱,更加激发了汉人的不满情绪。这大概就是满人的所谓原罪了。
有清一朝的“满汉共治”体制,海外学者也常称之为“华夷联合政府”,这种满人亲贵与汉族士绅的联合,既扩大了清朝的统治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满汉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和短命的元朝相比,清廷能维持长达268年的统治,应与这种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不过,“满汉共治”并不等于“满汉平等”。事实上,这个联合政权从一开始就是由满人所主导的。在摄政王载沣执政的最后三年中,清廷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满人的朝廷”,特别是在臭名昭彰的“皇族内阁”出台后,更是如此。之所以如此,原因是载沣的夹袋中本无太多的人才储备,他当时能想到的,也主要是身边的亲贵。于是乎,载洵当上海军部尚书,载涛执掌军咨府(相当于参谋本部),载泽主掌度支部,不一而足。
权力分配的不均衡引发了汉人精英上升机会的被剥夺感,特别在1905年科举废除后,在这一“旧制已破、新制未出”的微妙时期,有才华的年轻人失去了原有的上升渠道,而亲贵擅权、任人唯亲、黑箱政治、买官卖官等社会丑恶现象更加重他们对清政权的恶感并引发必须“去之而后快”的冲动。作为历史的对比,皇族亲贵的干政在康雍乾等朝通常被刻意控制并力争回避,但这种政治恶习却在清末愈演愈烈,这无论如何都是摄政王载沣的严重失策。
不可否认,革命党人的“排满”主义也同样存在重大缺陷,其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助长了大汉族主义并在民国后引发了严重的边疆危机,如外蒙的独立即为明证;二是“排满”的功利主义导致革命目标的偏移,使得原本为反专制主义的革命到民族革命阶段即戛然而止。
事实上,在当时很多革命党人的眼里,“革命就是排满”,只要推翻了清廷,挂上了共和的招牌,革命就算成功。至于之后怎么办,却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革命党人也对民主与共和制度知之甚少,更何况是一般的民众呢?
在《辛亥革命时期的社会动员:以“排满”宣传为实例》一文中,历史学者章开沅先生说:“民族主义仿佛是一把两面刃,既可以伤害对手,也未尝没有可能伤害自己。即以‘排满’口号而言,它固然曾经有效地启动了辛亥革命,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也有可能被其他民族分裂分子衍变为‘排汉’,以遂其破坏祖国统一之私。民族情绪与省籍情绪一样,都需要引向更为广阔的国家认同、区域协作与国际整合,而不宜作为谋取短期政治利益的简单手段而反复加以利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在肯定民族主义历史进步性的同时总是要指出其局限性,并且更为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的国际主义立场,其道理正在于此。”
英国学者艾瑞克·霍布斯邦也认为:“民族不但是特定时空下的产物,而且是一项相当晚近的人类发明。‘民族’的建立跟当代基于特定领土而创生的主权国家是息息相关的,若我们不将领土主权国家跟‘民族’或‘民族性’放在一起讨论,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将会变得毫无意义。”
清帝退位后,革命派与康有为、梁启超等改良派在在民族观问题上殊途同归,之前喧嚣甚上的“驱除鞑虏”口号乍现骤收,很快即被“五族共和”的新提法所取代。由此,之前“他们——我们”的满汉对立也迅速转变为“我们——我们”的国民视角,不管是什么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各民族民众都是中国国民的一分子。
辛亥年后,之前被圈禁在满城中的广大旗人,他们在脱离了清廷微薄的供给后,虽然在一段时期内受到一定的磨难,但由此也获得了更大程度上的自由和更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至于当年的皇族亲贵们,这些昔日的“王谢堂前燕”,几十年后也都化入了“寻常百姓家”。
此情此景,正如历史的洪流滔滔,无色、无味、无形,又无可阻挡,但这就是历史无声而强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