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在一所海軍軍官培訓學校的同學。不是培訓太空艦隊的“海軍”,那時候人類還沒能登上地球唯一的天然衛星呢。我說的是真正下海的海軍。海上的船艦相互攻擊,努力把對方擊沉,即便勝利也往往損失慘重。總之我上了這麽一所學校,因為太年輕,無法感性地認識到,如果我的船沉了,我可能會跟著沉下去。不過這不是我的故事,而是大衛·蘭姆的故事。[3]
要講大衛這個人,我得先說說他的童年。他是個鄉巴佬,意思就是說即使按照當時寬鬆的標準來看,他也是來自一個文明欠發達的地區。而且大衛住在山溝溝裏,是那種能看見貓頭鷹捉小雞的旮旯。
他在一所隻有一間教室的鄉村學校上學,隻上到十三歲就輟學了。他很享受學校生活,因為在學校的每個小時,他都隻要坐著讀書就行,沒有更難的事情做;可是上學前或者放學後,他都得在家族的農場裏幹他最討厭幹的雜活兒,因為這些在他眼裏都是偷不得懶的“實在活兒”,又髒又累,又粗又笨,掙得不多,而且還要早起。他最恨這一點。
畢業對他來說是殘酷的一天,那意味著他再也不能在學校裏輕輕鬆鬆地度過六七個小時,而是要整日整日地幹那些“實在活兒”。有一天,天氣炎熱,他花了15個小時跟在一頭騾子後麵犁地。他盯著騾子屁股,呼吸的空氣裏都是這畜生的蹄子揚起的灰塵,時不時還要擦一把眼角辛苦的汗水,這樣熬的時間越長,他就越恨這種日子。
那天晚上,他沒跟任何人說就自行離開了家,走了15英裏,來到城裏。他睡在了郵局門口,直到第二天郵局開門營業,局長才把他轟起來。然後他就去應征海軍了。那一晚,他“長大了”兩歲,從十五歲變成了十七歲,讓他滿足了應征入伍的年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