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中回忆》作者凯特·莫顿悬疑浪漫经典(全五册)

9 2011年,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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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变得暗沉,洛瑞尔庆幸自己带了厚外套。纪录片的制作人说要给她派车,但她拒绝了,酒店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她想走过去。她一直很喜欢散步,近来,这个习惯得到医生的赞扬,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今天,她尤其想出去走走。不管怎样,新鲜的空气会让头脑清醒些。她对下午的采访有种没来由的紧张,想到闪光灯,想到一动不动盯着自己的镜头,还有咄咄逼人的年轻记者抛出的问题,洛瑞尔感到一阵心烦意乱。她伸手从包里拿出一支香烟。顾不上医生是否赞许。

走到肯辛顿教堂街的拐角处,洛瑞尔停下脚步。她划燃一根火柴,点上烟,然后甩甩手熄灭了火。她顺便看了看手表——电影预演提前结束,纪录片采访要三点钟才开始。她吸了口烟,想着自己动作够快的话,还有时间在这条路上绕个弯子逗留一会儿。洛瑞尔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诺丁山,觉得去那儿也花不了多长时间。尽管如此,她还是有些犹豫。她感觉自己似乎站在了命运的岔路口上,看似简单的决定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阴影。她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太多了。她当然应该去看一看,来都来了,不去的话有点傻。洛瑞尔紧紧搂着自己的手提包,飞快地从步行街往诺丁山赶。“抓紧点,亲爱的,别磨磨蹭蹭的。”母亲以前经常这样说。想起这句话,她脸上露出会心的笑容。

生日聚会上,洛瑞尔一直盯着母亲的脸庞,希望能从她脸上找到所有谜题的答案。她想问桃乐茜,妈妈,你是怎么认识亨利·詹金斯的?你们应该不是朋友吧?周四上午,她们在医院的花园里为妈妈举办生日聚会。那天的天气很好,艾莉丝说,夏天的时候她们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能聚在一起,现在可不能浪费这美好的阳光。

母亲真美,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更漂亮,风采远胜于洛瑞尔几姊妹——当然了,黛芙妮或许是个例外。不过,母亲没有洛瑞尔那么幸运,没遇上能把她包装成女主角的导演。只是年轻时的美貌注定不能持久,母亲如今也垂垂老矣,肉松皮皱,起了老年斑,脸上肤色不再均匀,身体萎缩,骨架也小了许多,头发稀疏。但那张脸上,顽皮的神情犹在,即便躺在医院的病**也是如此。她的眼神虽然疲倦,却一直闪耀着愉悦的光芒;她的嘴角上翘,好像想起了某个笑话。这张脸总能吸引到陌生人的注意,让他们着迷,想去认识她。她那张下巴线条坚毅的脸常常让人觉得,她跟别人一样遭遇了许多不幸和挫折,但在她的世界里,一切都会好起来。这就是她真正美丽的地方——她的气质、她的欢乐、她的魅力,还有她对编故事的执著爱好。

“我的鼻子太大了,不衬我的脸。”小时候,洛瑞尔待在父母的卧室里,看着妈妈穿衣打扮。桃乐茜抱怨自己的鼻子太大,“真是糟蹋了老天爷给我的才能——这么大的鼻子,我居然没成为一名优秀的香水商人。”她从镜子前转过身,脸上挂着玩味的笑容,这笑总让洛瑞尔满心期待,同时心里也怦怦直跳。“你能帮我保密吗?”

坐在床尾的洛瑞尔点点头。母亲弯下腰,这样她的鼻尖刚好碰到洛瑞尔的小鼻子。“我以前是条鳄鱼。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还不是你们的妈妈。”

“真的吗?”洛瑞尔倒吸了一口凉气。

“真的,但当鳄鱼相当乏味,每天就是捕猎游泳。而且,鳄鱼的尾巴很重,你知道的,打湿的时候尤其重。”

“所以你就变成了女人?”

“不,不是这个原因。重重的尾巴虽然让我不开心,但绝不是摆脱责任的理由。我之所以变成女人,是因为有一天,我躺在河岸边——”

“非洲的河吗?”

“当然了。你不会以为英格兰也有鳄鱼吧?”

洛瑞尔摇摇头。

“我躺在河边晒太阳,看见一个小女孩和她母亲手牵手在散步。那时候,我忽然也想这样牵着一个人的手。所以我就变成了人,之后就有了你。你看,除了鼻子,变人的过程相当成功。”

“可你是怎么变的?”洛瑞尔惊奇地眨眨眼,“你是怎么变成人的?”

“这个嘛,”桃乐茜转身面向镜子,理了理肩上的衬垫,“我总不能把所有秘密都告诉你,对吧?至少,不能一次全部告诉你。改天再问我吧,等你长大些再问。”

*?*?*

妈妈的想象力一向很丰富。“那也是没办法,她必须得这样。”生日聚会后,艾莉丝开车把姊妹们送回家,谈到母亲的想象力时她轻哼了一声。“你们想想,她得照顾五个孩子,稍微弱点的女人遇到这种情况说不定会疯掉的。”洛瑞尔赞同她的话。她知道,自己若处在妈妈的位置上肯定会抓狂。五个叽叽喳喳吵闹不休的孩子,一所每逢下雨天就会漏雨的农舍,鸟儿在烟囱里筑巢——这一切听上去就跟噩梦一样。

可对母亲来说,这并不是噩梦。相反,一切都非常完美。尼克森家的生活就像多愁善感的小说家笔下的旧日时光一样,充满了怀旧的色彩——不得不说,在那把闪着银光的匕首出现之前,她们家的生活的确是这样的。洛瑞尔至今都模糊地记得,那时,自己刚褪去青春的迷惘,常常疑惑是否真的有人会对这样乏味的家庭生活感到满足。那时候,“田园生活”这个词还没有出现,至少,还没出现在洛瑞尔的世界。1958年,她正沉迷于金斯利·艾米斯【10】的小说《五月的花朵》。但她觉得父亲母亲那样子也挺好的,并不想他们改变什么。年少总免不了轻狂,洛瑞尔一直以为,父母比自己少了些冒险精神。她从没想过,妈妈在幸福妻子和温柔母亲的外表之下,还藏着别的东西。她不知道,母亲曾和她一样年轻,也曾经下定决心不再重复外婆的老路,她从未想过,母亲原来一直在逃避过去的某些事情。

可如今,她过去的生活无处不在。在医院的时候,洛瑞尔就被薇薇安的照片勾起了好奇之心,自此心中的疑惑便一直不曾散去。每个角落里都有它的身影,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它都在洛瑞尔耳畔低声絮语。一同而来的,还有噩梦和闪着寒光的匕首,有拿着锡铁火箭的小男孩,他说要回到过去,改变这一切。洛瑞尔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工作上,对下周即将上映的电影或是正在录制的系列访谈纪录片都提不起兴趣。除了解密母亲的过往,一切似乎都不重要了。

母亲的过去藏着巨大的秘密。即便洛瑞尔尚不能确定,但母亲的一举一动都昭示着这一点——她就差没有明说了。在桃乐茜九十岁大寿的聚会上,三个曾孙女儿用雏菊编了个花环送给她,曾孙的膝盖受伤了,孙儿用手帕给自己的儿子包扎,几个女儿忙着招呼大家吃蛋糕喝茶。这时,有人嚷起来:“讲点什么!讲点什么!”桃乐茜·尼克森安详地笑了,她身后的树丛里,花期来得较晚的玫瑰一片艳红。桃乐茜双手合十,随意转动着手指上如今有些宽松的戒指。她叹了口气:“我非常幸运,”她语速很慢,声音十分微弱,“看着你们,看着我的孩子们,我非常感激,我真幸运,能够拥有……”她衰老的嘴唇颤抖着,眼皮扑闪着合上了。大家冲到她身边,吻着她,大声呼唤着,“最最亲爱的,亲爱的妈妈!”因此,没人听见母亲最后说的那句,“……第二次机会。”

只有洛瑞尔听见了这句话。她仔细凝视着母亲的脸庞,那张脸可爱又疲倦,熟悉又藏着秘密。她想抚摸母亲的脸,从中寻找答案。她知道,母亲的秘密就藏在那里。过着庸常而又没有过失人生的人,是不会感激第二次机会的。

*?*?*

洛瑞尔走进坎普顿丛林【11】,街道上堆满了落叶。清洁工还没有打扫到这里,洛瑞尔开心极了。她走在厚厚的落叶上,树叶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时间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她还是个八岁的孩子,在格林埃克斯农场后面的树林里玩耍。“把包装满,孩子们,让我们的焰火冲上月亮。”那天是篝火之夜【12】,洛瑞尔和洛丝穿着高筒胶靴,系着围巾,艾莉丝尚在襁褓之中,躺在婴儿车里眨巴着眼睛。最小的格里是孩子们当中最喜欢树林的,不过那时候他尚未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玫瑰色天空里一只若隐若现的萤火虫。黛芙妮那时候也没出生,不过她已经能在母亲的肚子里跳跃翻腾,彰显自己的存在了。“那时候你还是死的呢,”姊妹们谈起黛芙妮出生之前的事情时经常这样说。“死”这个词没让黛芙妮感到恼火,不过她很沮丧,自己竟然错过了这样热闹的事。

坎普顿丛林25号离戈登广场酒店不远,洛瑞尔停下脚步确认,就是这里了,25号,夹在24号和26号之间。这栋房子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它是一栋白色的维多利亚式建筑,一楼阳台的铁栏杆是黑色的,屋顶铺着薄薄的石板瓦,上面开了一扇天窗。一部像登月舱一样的折叠婴儿车在屋前小径的嵌花地板上,一楼的窗户边挂着一串万圣节南瓜,显然是出自一个孩子之手。房子前面没有写明主人的姓名,只有门牌号。英格兰遗产组织不知道,坎普顿丛林25号曾是亨利·罗纳德·詹金斯的住所,他们起码应该做个标志,供后人凭吊。不知道现在的住户是否知道他们的房子曾经属于一位著名的作家?可能不知道吧!他们有什么理由该知道呢?在伦敦,许多人的房子都曾住过有来头的人,而亨利·詹金斯的名头早已如云烟般散去。

不过,网络上依旧可以查到亨利·詹金斯的信息。再有钱有势、情感丰富的人也没办法摆脱网络这张大网,亨利·詹金斯不过是困于这张网络中的万千灵魂之一。只要输入他的名字,信息就会出现在眼前,远去的灵魂就此复活。在格林埃克斯农场的时候,洛瑞尔曾犹犹豫豫地用新手机在网上搜索詹金斯的信息,但输入词条的时候,手机突然没电了。她本来可以去借艾莉丝的手提电脑,不过这件事得保密,最好还是不要让她知道。所以,在萨福克郡的最后一段时间,洛瑞尔一直在沉默中煎熬,甚至无聊到帮洛丝擦洗浴室地砖胶泥里的污垢。

星期五的时候,司机马克如约来接洛瑞尔。驱车沿M11公路返回,两人一路上都在亲切地闲聊,谈着交通、即将到来的电影季,还有奥林匹克道路能不能如期完工。平安到达伦敦的时候,洛瑞尔按捺住激动,拎着行李箱站在薄薄的暮色中跟司机挥手道别,直到车子完全消失在视野里,才冷静地走上楼梯,毫不慌乱地打开公寓的房门。轻轻关上门,包裹在自家客厅带来的安全感里,这时她才放下行李箱,摘下冷静的面具,等不及开灯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笔记本电脑,在谷歌上输入亨利·詹金斯的名字。在等待搜索结果的短短几秒钟里,洛瑞尔又忍不住咬起了手指甲。

维基百科上,亨利·詹金斯的资料并不多,只有他的著作清单以及一份简介:1901年,亨利·詹金斯出生在约克郡;1938年,他在牛津结婚,婚后居住在伦敦坎普顿丛林25号;1961年,于萨福克郡去世。一些二手书网站上有他的小说出售,洛瑞尔买了两本。其他杂七杂八的网站上也提到了他的名字,比如“诺德斯特姆中学校友录”和“比小说更传奇:文艺人士神秘死亡事件”等。他的小说都是半自传体风格,主角都是前途无望的工人阶级。1939年,他的写作风格有了突破,开始发表爱情小说。战争期间,他还曾就职于英国国家信息部。除了这些,网络上热议的是这位显赫一时的作家竟然是出现在萨福克郡的野餐骚扰者。洛瑞尔一页页地仔细浏览着这些资料,心里满是恐惧,担心那个熟悉的名字或地址会突然跳出来,狠狠地咬她一口。

好在她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报道中没有提到桃乐茜·尼克森——她是奥斯卡最佳女演员获奖者、全英国最喜爱面孔第二名获得者洛瑞尔·尼克森的母亲。至于亨利·詹金斯去世的地点,报道中也只含混地提到是“萨福克郡拉文汉姆郊区的一片草地”。网上也没有关于蛋糕刀、哭闹的婴儿以及小溪边的家庭聚会的传言。当然了,这些事情网络上的人们怎么会知道?混迹于网络的历史缔造者们已经将1961年那场温文尔雅的骗局粉饰完美。他们声称,亨利·詹金斯是一位在二战之前就已经成名的作家,但战争过后,名气却大不如前。他失去了金钱、名望、朋友,最终还失去了自己的体面。他想在历史上留下点痕迹,即便是臭名昭著,可他还是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记忆。洛瑞尔把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每读一次,那张铅笔绘制的詹金斯的肖像在她记忆中就更加清晰。她快要对网络上的故事信以为真了。

之后,她又点了一下鼠标,屏幕上跳出一个看似没什么恶意的网页,标题是“鲁伯特·赫德斯托克的幻想园地”。网页上弹出一张照片,如同窗边突然出现一张人脸。是亨利·詹金斯。照片上的样子比洛瑞尔看见他从车道上慢慢走过来时要年轻些,但洛瑞尔确认那就是他。她感到身上忽冷忽热。网上的新闻报道中从没出现过詹金斯的照片,这还是那天下午她在树屋上看见詹金斯以来,第二次看到他的模样。

洛瑞尔忍不住开始使用图片搜索功能。不过0.27秒的时间,谷歌就找出了满屏类似的照片,仅是尺寸比例有些细微的不同。那么多张脸同时出现,詹金斯看上去有些惊悚。或许,这恐怖感是因为洛瑞尔的联想产生的——农场大门的吱嘎声、小狗巴纳比的狂吠,还有被染成红褐色的白床单。如今,这一排排一幅幅的黑白照片上,亨利·詹金斯穿着正式,留着黑色的胡须,两道浓眉下的眼睛直直地望向她。“你好,桃乐茜。”屏幕上,他薄薄的嘴唇好像一翕一合地动了起来,“好久不见。”

洛瑞尔猛地将笔记本电脑合上,整个房间顿时陷入黑暗。

*?*?*

她虽然不想再看亨利·詹金斯的照片,但脑海中却全是关于他的念头。她想到亨利·詹金斯住过的那栋房子——坎普顿丛林25号,它就在离自己公寓不远处的街角。第二天,次日达快递把她买的第一本书送了过来,洛瑞尔坐起身把这本小说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她想到了母亲桃乐茜。《女仆》是亨利·詹金斯的第八本小说,出版于1940年,讲述了一位知名作家和妻子的女仆之间发生的爱情故事。女仆萨莉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孩,男主角是个经历坎坷的人,他的妻子是位冰美人。这本小说读起来还不错,有种一板一眼的散文味道。人物着墨颇丰,男主人公的困境一直无法解决,萨莉和他的妻子成为朋友之后让他尤其头痛。小说的结尾,男主人公打算和女仆萨莉分手,但却为这样做的后果隐隐担忧——那个可怜的女孩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她有什么错呢?就像亨利·詹金斯所写的那样,他——也就是小说中的男主人公——的确是个招女人喜爱的男人。

洛瑞尔抬头看了看坎普顿丛林25号的阁楼窗户。要知道,亨利·詹金斯的小说大部分都取材于现实生活,而妈妈也曾做过一段时间的女仆,她来尼克森奶奶的公寓本来也是为了做工的。妈妈和薇薇安是好朋友,但她和亨利·詹金斯——从最后的结局来看——显然不是。把萨莉的故事和妈妈联系在一起会不会太夸张了?桃乐茜曾经住在这栋铺着石板瓦的房子的阁楼上,还爱上了自己的雇主并最终伤心离去?这是否能解释洛瑞尔在格林埃克斯农场看见的那一幕——那难道是一个被轻视的女人的愤怒?真的仅此而已吗?

或许吧!

洛瑞尔思索该如何查证是否有一个名叫桃乐茜的年轻女子曾在亨利·詹金斯家工作过,这时,25号房子的前门忽然打开了。那扇门是红色的,想必房子的主人一定是个非常有趣的人。腿儿圆滚滚、穿着袜子、戴着针织绒球小帽的几个孩子吵闹着跑到门前的马路上。大部分房主都不喜欢陌生人打量自家的房子,所以洛瑞尔低下头,装作在包里找东西,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出门办事的普通女人,而不是在追寻往事。洛瑞尔是个合格的八卦者,她一边装作若无其事,一边注意25号门前的动态。门里出来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旁边还有三个小孩——噢,天哪——屋里还传来小孩唱歌的声音。

女人在台阶上艰难地推着婴儿车,洛瑞尔有些踌躇,不知道该不该上去帮忙。这时,第五个小孩出场了。是个小男孩,个头虽然比其他孩子高,但也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他从屋里走出来,和妈妈一起把婴儿车搬下台阶。一家人朝着肯辛顿教堂街走去,小女孩们蹦蹦跳跳地走在最前面,男孩走在最后。洛瑞尔喜欢他嘴唇轻轻翕合的样子,好像在独自哼着歌儿一样。他玩手的样子也很招人喜欢——他双手摊平,在空中移动。他歪着头看着自己的手,好像在看两片飞舞的树叶。他完全不在乎周围的环境和事物,专注的小模样非常可爱,洛瑞尔不禁想起了格里小时候。

亲爱的格里弟弟从来不是个普通人。六岁以前他从未开口说过话,不了解情况的人常常以为他发育有些迟缓。认识尼克森家叽叽喳喳的女孩儿们的人则认为,格里的沉默寡言是必然的。实际上,格里发育才不迟缓呢,他聪明极了,在科学方面尤为如此。他会四处搜集事实和证据、真相和原理,还会回答洛瑞尔想都没想过的问题,比如时间和空间,还有存在于两者之间的事物。他第一次大声说话,跟人沟通是为了问一个问题:大家知道工程师是如何让比萨斜塔保持倾斜状态而不倒下的吗?——几天前的晚间新闻中报道过比萨斜塔的故事。

“朱利安!”

洛瑞尔从回忆中醒过神来。小男孩的妈妈正在叫他,声音好像是从另一个星球传过来的,那么遥远。“朱利安!”

小男孩稳稳地把手放下,然后才抬头看向母亲。他瞥见洛瑞尔,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先是吃惊,尔后却有些别的意味。洛瑞尔知道,他认出了自己。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没认出她是大明星的人会傻傻地追问:“我们认识吗?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你是不是在银行工作?”

洛瑞尔朝男孩点点头,准备转身离开。男孩却面无表情地说了句:“你是爸爸的女神。”

“朱——利——安!”

洛瑞尔转过身子,看着这个奇怪的小男子汉。“你说什么?”

“你是爸爸的女神。”

洛瑞尔还没来得及问他这话究竟什么意思,男孩就蹦跳着去找妈妈了。他双手抬起,像是航行在坎普顿丛林看不见的浪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