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到八歲最讓洛瑞爾得意的事情,就是終於會側手翻了。整個夏天,她都興致勃勃,樂此不疲。她最好的紀錄是連續翻了三百二十六個,一直從車道這邊翻到父親的舊拖拉機那兒。今天早上,她給自己立下了新的目標,看看繞著農舍翻一圈要做多少個側手翻,她要拿出自己最快的速度。
但側門是個問題。為了防止院子裏的老母雞跑出去,側門一直都關著——每次快翻到那兒的時候(到那兒一共是四十七個跟頭,有時候要四十八個),洛瑞爾都不得不停下來做個記號,然後跑去把側門打開,又忙不迭地跑回來。今天,為了節約時間,洛瑞爾想找個東西把門抵住。但那群調皮的母雞得一丁點兒機會,都會趁機跑到菜園子裏糟蹋東西。
洛瑞爾一時間想不出其他法子。她像她的老師普林頓小姐那樣咳嗽一聲,清了清嗓子,示意自己有話要說。“小家夥們,聽我說。”她伸出手指比畫著。“我要去把那扇門打開,但隻開一分鍾。如果你們中有人膽敢偷偷溜出去,跑到爸爸的菜園裏搗亂的話,媽媽今天下午正要做加冕雞,她可能需要幾個誌願者。”
媽媽從未打算殺掉任何一隻雞,出生在尼克森家農場的小雞命都極好,可以一直安然活到衰老死亡。但洛瑞爾可不會把實情告訴它們。
她從前門那兒把爸爸幹農活穿的大靴子拿過來,靠在敞開的側門邊。那隻名叫警察的貓趴在前門台階上,喵喵地叫喚著,想提點兒意見,但洛瑞爾假裝沒聽見,貓兒隻好無奈地看著。門總算不會自己彈回去了,洛瑞爾心滿意足地對母雞重申了一遍剛才的警告。她看看手表,等著秒鍾慢悠悠地走過12的刻度,然後大喊一聲:“出發!”就開始了自己的側手翻挑戰之旅。
她一圈接一圈地翻著,兩條長長的辮子一會兒拖在塵土當中,一會兒又掛在背後,就像馬兒的尾巴。她翻著跟頭越過雞群,經過敞開的側門,回到剛才出發的地點。八十九個側手翻,一共花了三分鍾零四秒。
洛瑞爾心裏充滿勝利的喜悅,但她隨即發現,母雞已經順著敞開的側門跑出去,完全忤逆了她的旨意。它們在爸爸的菜畦裏又啄又刨,細嫩的玉米被糟蹋得不成樣子。該死,好像尼克森家沒給它們按時奉上一日三餐似的。
“你們在幹什麽?”洛瑞爾大聲吼道,“趕緊回雞圈裏去!”
母雞們對她的話充耳不聞。洛瑞爾走過去,又是揮胳膊又是跺腳,但卻徒勞無功,心裏好不沮喪。
開始的時候,洛瑞爾並沒看見那個男人,直到他開口說“你好”,洛瑞爾這才抬起頭,看見男人就站在爸爸平時停車的地方。
“你好。”
“你好像有點生氣。”
“是的,母雞跑出來,把爸爸的玉米啄得不成樣子,我又要挨罵了。”
“天哪,”他說道,“聽上去很嚴重。”
“的確如此。”洛瑞爾的下唇委屈得快顫抖起來,但她努力控製住自己。
“事情已經這樣了,不如讓我試試吧——我剛好懂點兒雞語,看能不能把它們弄回去。”
洛瑞爾同意了他的提議,他們聯手在菜畦裏來回追趕,男人發出咯咯咯的叫聲,洛瑞爾好奇地回頭望著他。最後一隻母雞也被關進雞圈,洛瑞爾點了點數,小心翼翼地關上門。男人幫洛瑞爾清理母雞們留在玉米稈上的罪證。
“你是來找我爸爸媽媽的嗎?”洛瑞爾忽然意識到,他可不是專門來替自己攆雞的。
“是的,”男人答道,“我以前認識你母親,很久以前。我們那時是朋友。”他笑起來,洛瑞爾覺得自己很喜歡他,當然不隻是因為他幫自己攆雞。
意識到這一點,她有點兒害羞。“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進來等,我這時候得回去打掃屋子了。”
“好的。”他跟著洛瑞爾往屋裏走,進門時脫下帽子。他打量了一下屋裏的擺設,饒有興趣地看著新刷的牆壁。“你爸爸媽媽不在家嗎?”
“爸爸下地幹活兒去了,媽媽去借電視機,晚上看女王加冕儀式。”
“這樣啊……如果你要打掃房間的話,我一個人待在這兒就好。”
洛瑞爾點點頭,但並沒有挪開步子。“你知道嗎,我以後要當演員。”她忽然很想告訴這個男人自己的一切。
“真的嗎?”
洛瑞爾又點了點頭。
“嗯,那好,我以後會去看你的演出,你覺得自己能在倫敦的劇院演出嗎?”
“噢,當然了。”洛瑞爾像大人那樣噘著嘴,陷入思考。“應該說,我極有可能會做到。”
男人笑了笑,臉上的表情很快就變了。起初,洛瑞爾還以為是自己說錯話或者做錯事惹他不高興了,但她很快就意識到,男人的目光並未在自己身上。他在看客廳桌上爸爸和媽媽的結婚照。
“你喜歡這張照片?”她問道。
他沒有回答,而是沉默著走到桌邊,拿起相框端詳,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薇薇安。”他輕聲念叨著,用手撫摸媽媽的臉龐。
洛瑞爾皺起眉頭,不明白他話裏的含義。“她是我媽媽,她叫桃樂茜。”
男人盯著洛瑞爾,張口像是要說什麽,但終於還是沒有說出來。他閉上嘴,臉上浮現出一個玩味的笑容,好像自己剛剛解開了一個謎語,臉上滿是悲喜交加的神情。他戴上帽子,準備離開。
“媽媽很快就回來了。”洛瑞爾有些迷惑,“她隻是去隔壁村子了。”
男人沒有改變心意,他走到門邊,站在紫藤花架下,沐浴著燦爛的陽光。他伸手向洛瑞爾告別。“再見,趕雞的小姑娘,遇見你真高興,好好欣賞加冕儀式吧!”
“我會的。”
“順便說一聲,我叫吉米。我會在倫敦各大舞台上尋找你的身影。”
“我叫洛瑞爾。”她握住男人的手,“到時候見。”
他笑起來:“我相信會有那一天。我覺得你就是那種會用耳朵、眼睛,還有心靈一起傾聽的人。”
洛瑞爾鄭重其事地點點頭。
男人準備離開,剛邁出步子又最後一次回過身來。“在我離開之前,洛瑞爾,你能不能跟我講講,你爸爸媽媽幸福嗎?”
洛瑞爾聳聳鼻子,不太清楚他的意思。
他解釋道:“他們會不會一起玩笑打鬧,一起唱歌跳舞?”
洛瑞爾轉了轉眼珠子:“噢,會,他們經常這樣。”
“你爸爸人和善嗎?”
她抓了抓腦袋,點點頭。“嗯,還很風趣。爸爸總能讓媽媽開懷大笑,還會給媽媽煮茶。你知道嗎,他還救過媽媽的命,他們就是那時候相愛的——媽媽從懸崖邊上掉下去,她很害怕,很孤單,雖然裏麵有鯊魚、鱷魚,還有海盜,爸爸還是勇敢地跳下去,把她救了出來。”
“是嗎?”
“是的,然後他們在一起吃扇貝。”
“我明白了,洛瑞爾。”那個叫吉米的男人說道,“我覺得你爸爸是個好男人,配得上你媽媽。”
他低頭,用那種悲喜交加的表情看著自己的靴子,跟洛瑞爾揮手道別。洛瑞爾看著男人遠去的身影,心思很快又轉到側手翻上麵去了——不知道從家裏到小溪邊要做多少個側手翻?母親和妹妹們開車回到家裏,後備箱裏裝著借來的電視機。洛瑞爾已經完全忘記白天那個幫自己趕雞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