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們去伯奇伍德莊園,是因為愛德華說那裏鬧鬼。其實不然,當時那裏並不鬧鬼的。不過,讓事實真相平白糟蹋一個好故事,那是無趣的人才會幹的事。愛德華可不是那樣的人。他充滿**,隻要是他所信奉的,他都會一頭紮進去,這是我愛上他的一個原因。他有著傳教士身上的那股熱情,從他嘴裏說出來的觀點,就好像剛剛鑄造出的錢幣一樣閃閃發光。他還習慣把人們吸引到自己身邊,點燃他們身上那些連他們自己都不曉得是從哪裏迸發出來的熱情,而後,他便功成身退,甚至不再篤信因為他才勾起別人熱情的那些事。
但愛德華並不是傳教士。
我記得他,記得一切的一切。
我記得他母親在倫敦的花園裏那間玻璃屋頂的工作室;記得剛剛調好的顏料的氣味;記得在他的目光掃過我的肌膚時,畫筆劃過畫布的聲音。那一天,我的每根神經都在躁動著。我渴望能讓他印象深刻,讓他覺得我有他喜歡的那一麵,盡管我沒有。當他用雙眼掃描著我的全身時,麥克夫人的教誨在我的腦海中盤旋:“你的母親是個正派人,你們家也都算有身份的,你可別忘了這一點。別幹什麽傻事兒,否則吃虧的是你自己。”
於是,坐在紫檀木椅上的我,腰板更挺直了些。那是在第一天,在那間白色牆壁的屋子裏,外麵是枝藤纏繞的甜豌豆,羞答答地開著粉紅色的小花。
我正覺得餓了,他的小妹妹就送來了茶點。他的母親也穿過花園的羊腸小道來看他工作。她極愛自己的兒子。在他身上,她看到的是他們一家人的願望能夠成真。他會成為皇家藝術學院的傑出畫家,同一位有錢人家的小姐訂婚,很快就會有一幫棕色眼睛的小繼承人出生。
像我這樣的,可配不上他。
對於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他的母親覺得,都怪她自己。可她要想拆散我們倆,卻比阻止黑夜和白天碰麵還要難。他說我是他的繆斯,他的宿命。他說,在特魯裏街劇院的門廳裏,透過煤氣燈的朦朧光線看到我時,他立刻就知道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