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下雨了。我的腰部比气象学家的仪器还要敏感,昨晚,我彻夜难以入睡,骨头用力呻吟,低低诉说着久远以前的轻快故事。我弓起身,弯着僵硬老迈的身躯。恼人小事变成挫折,挫折转为厌烦,厌烦成为恐惧。恐惧夜晚将无止无尽,恐惧我将永远困在它漫长而孤寂的隧道中。
但,够了。我拒绝更进一步辗转思考我的脆弱。我最后一定睡着了,因为今早我悠悠醒转,就我所知,我只有在睡着后才会醒来。我仍静静地躺在**,睡衣卷到我的腰部。一个女孩匆匆走进我房间,袖子卷起,留着稀疏的长辫,不过没有我的长。她将窗帘“唰”地拉开,让光线流泻入内。女孩不是西尔维娅,于是,我知道今天一定是礼拜天。
我看了她的名牌,女孩叫作海伦。她扶着我走进浴室,抓住我的手臂让我站稳,深紫红色的指甲陷入我软弱无力的苍白皮肤内。她将长辫甩到另一边的肩膀上,开始为我的身体和四肢抹上肥皂,刷洗掉夜晚残留不去的薄皮,并哼着我没听过的歌曲。将我洗干净后,她领我坐在塑料洗澡椅上,让我单独在莲蓬头的温水下冲洗。我用双手抓住低矮的护栏,放松身体向前倾。温水打在我僵硬的背部,减轻疼痛,我舒了口气。
海伦帮我擦干身体,穿戴整齐,于是,我在七点半时,就端坐在早茶室里。在露丝前来带我去教堂前,我勉强咽下一片橡胶般的吐司和一杯茶。
我并不是很虔诚。信仰曾经在某些时刻弃我而去,但我在很久以前便与上帝达成和解。年纪使我不再愤恨,再者,露丝喜欢上教堂,我可以陪她一起去。
现在正值大斋节,这是用克己的方式补偿罪恶的时刻,为复活节作准备。今早,教堂的讲道坛已经覆盖紫色布幔。牧师的讲道还算愉快,主题是罪恶和原谅(考虑到我私下决定要做的事,这个主题很适合)。牧师念着《约翰福音》第十四章,呼吁会众抗拒那些妄言世界末日的煽动者,而透过基督寻找内心的平静。“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天父那边去。”他恳求我们,像千禧年之初的基督使徒那样有信仰。当然,犹大是个例外,为了三十条银子而背叛的人没什么值得说的。
我们习惯在做完礼拜后,走一小段路到大街的玛格咖啡馆去喝早茶。我们总是去玛格咖啡馆。不过,许多年前,玛格带着一只皮箱,跟她好友的丈夫私奔离开了此处。今早,当我们漫步走下教堂街的和缓斜坡时,露丝挽着我的手臂。我注意到路径旁的篱墙荆棘已经冒出第一批急切渴望绽放的花苞。年岁之轮再度轮转,春天即将来临。
我们在百年榆树下的木椅上休息了一阵子。榆树巨大的树干屹立在教堂街和番红花大街的十字路口,冬天的太阳在树枝交错的缝隙中斑斓闪烁,照得我的背部温热起来。冬季季末这些清澄明亮的日子很古怪,让人既觉得暖又觉得冷。
当我还是小孩时,马匹、大马车和小马车沿着这些街道奔驰。战后,汽车也出现了,奥斯汀和福特T型车。司机戴着护目镜,猛按喇叭。当时的马路灰尘弥漫,到处是水坑和马粪。年迈的女士推着婴儿车,还有眼神空洞的小男孩卖着盒子里的报纸。
卖盐的小贩总是在角落摆设摊子,地点就在现在的加油站。维拉·皮波是个筋肉横生的壮硕女人,戴着布帽,永远叼着个小巧的陶制烟斗。我总是躲在母亲的裙子后面,睁大眼睛呆望皮波太太用巨大的铁钩将盐块抛到手推车上,然后用锯子和刀把它们切成小块。她经常出现在我的噩梦中,叼着烟斗,拿着锃亮的铁钩。
街道对面是当铺,店面前有三个清晰可辨的黄铜球,和世纪初每个英国城镇一样。母亲和我每个礼拜一都会去登门拜访,用我们最好的礼拜服典当几个先令。每到礼拜五,当我们从服装店拿到修补的钱时,她会送我回当铺赎回衣服,这样我们就可以穿礼拜服去教堂。
杂货店是我的最爱。它现在是个影印店,但在我小时候,它是由一位有着浓重口音、眉毛浓密的高瘦男人和他短小矮胖的太太经营,不管顾客提出什么样不合情理的要求,他们都会想办法办到。即使在战时,乔治亚先生总是能找到额外的茶包——并以合理价钱卖出。在我幼小的眼中,那家店是个奇幻之地。我习惯从窗子偷窥,深深着迷于好立克麦芽粉的鲜艳盒子和亨帕姜饼。我们从来无法在家中享受那类奢侈品。宽敞光滑的柜台上放着大块的黄油和奶酪,盒装的新鲜鸡蛋——有时仍旧是温热的——还有用黄铜秤小心称重过的干菜豆。有些时日——那些最好的时日——母亲会从家里带个锅子过来,乔治亚先生就会用汤匙装满糖蜜一匙匙放进去……
露丝轻拍我的手臂,将我扶起来,我们再次出发,沿着番红花大街,朝着玛格咖啡馆褪色的红白帆布雨篷走去。我们照往常的习惯点餐,两杯英国早茶和一块我们准备分着吃的烤饼,然后在窗户旁的桌子坐下。
替我们端茶点来的女孩是新的女服务生,从她每只手抓着茶碟的笨拙方式和用颤抖的手腕力保烤饼盘的平衡来判断,我猜她是玛格咖啡馆的新人,刚入服务这行不久。
露丝不以为然地看着,当茶难以避免地溅到茶碟上时,抬高眉毛。她仁慈地没有口出恶言。尽管如此,当她将纸巾塞进茶杯和茶碟间吸取洒出来的茶时,还是不禁抿紧嘴巴。
我们安静地啜饮早茶,最后,露丝将盘子推过桌面:“你把我这一半也吃了吧。你变瘦了。”
我考虑着提醒她辛普森太太的名言:女人永远不会太有钱或太瘦。但旋即打消主意。她从来不是个具有幽默感的人,尤其最近,更是缺乏。
我看起来是瘦了。我的胃口弃我而去。这并不是说我不饿,所以我不想吃。当一个人最后连残存的勇敢味蕾也蜷缩、死去时,任何对吃还徘徊不去的欲望也会跟着消逝。这真是讽刺。在我年轻时追求时尚理想——细瘦的臂膀、小巧的胸部、苍白的肤色——但以失败告终后,我现在终于有了这种身材。即便如此,我可没任何幻想或误解,以为现在的流行风尚和当年的可可·香奈儿一样适合我。
露丝轻拍她的嘴巴,将看不见的面包屑从嘴唇拍掉,然后清清喉咙,将餐巾折成一半,再折成一半,把它们塞在刀子下面。“我得到药房去拿药,”她说,“你会好好坐在这里等吗?”
“拿药?”我问,“为什么?怎么回事?”她已经六十几岁了,儿子早已成年,但我的心脏还是咯噔了一下。
“没事,”她回答,“没什么事。”她僵硬地站着,然后小声说,“只是些帮助睡眠的药。”
我点点头,我俩都知道她为何睡不着。悲伤端坐在我们之间,我们达成沉默的共识,不去讨论它,绝不讨论它,或他。
露丝滔滔不绝地说,填补这份静默:“你待在这里,我去对街一下就回来。这里有暖气,很暖和。”她拿起皮包和外套,站着看了我一会儿,“你不会乱跑吧?”
我摇摇头,她匆匆走向门口。露丝总是担心,我被单独留下来后会消失。我纳闷,在她眼中我会着急去哪儿。
我透过窗户看着她,直到她消失在匆匆的人流中。和过去完全不同的身材和块头,而且穿的是什么衣服!汤森太太如果看见了会怎么说?
一个双颊粉红的小孩漫步而来,全身包裹得像个小粽子,拖在匆匆行走的父母后面,我看不出他是男孩或女孩。他用圆圆的大眼睛盯着我,没有成年人那股必须微笑的社会压力。记忆快速闪过。很久以前,我曾经是那个孩子,当母亲沿着街道匆忙前进时,在她身后拼命追赶。记忆鲜活起来。我们曾经走过这个店面,虽然当时,这里还不是间咖啡馆,而是家肉铺。窗户旁的白色大理石板上排放着切好的肉,牛的残骸则抛在满是肉屑的地板上,肉贩哈宾斯先生对我挥挥手。我记得我很希望母亲能停下脚步,买一块好吃的蹄膀回家炖汤。
我在窗口徘徊,希望,或说幻想放有火腿、葱韭和马铃薯的汤会在我们的木炉上冒着泡沫,咸咸的蒸汽味弥漫我们的小厨房。想象如此鲜活,我似乎闻得到肉汤的味道,这种渴望让内心隐隐作痛。
但母亲没有停下来。她甚至没有犹豫。随着她鞋跟的咔嗒声,她逐渐远去,我突然涌上一股冲动,本能地想吓吓她,想用贫穷惩罚她,让她以为我走丢了。
我停在原地,确定她会立刻察觉我不见了,然后冲回来找我。也许,只是也许,她在松了口气后,会高兴地买块蹄膀……
突然之间,我被扭转,往反方向拖去。我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了解出了什么事。我的外套纽扣被一位穿着入时的女士的皮包勾住,整个人被拖着往前走。我清楚地记得,我伸出小手去敲她浑圆颤动的臀部,但由于胆小,在碰到之前就缩回手来,双脚却不得不快速跟上她的疾走。那位女士拖着我过马路,我开始号啕大哭。我走丢了,跟着每个匆忙的脚步,愈走愈远。我再也看不到母亲了。我只能任这位打扮时髦的陌生女士摆布。
刹那间,我瞥见母亲在对街的人群中大步向前。我松了一口气!我想大喊,但我哭得喘不过气来。我挥舞手臂,喘着气,眼泪直流。
然后,母亲转身看到我。她的脸怔了一下,细瘦的手按在平坦的胸前,马上跑到我身边。那位女士原本不知道她拖了个小孩,现在才注意到这场**。她转身瞪着我们:高挑的母亲面色憔悴,穿着褪色的裙子;而我像个哭得半死的流浪小鬼。她摇晃着皮包,将它抱到胸前,面露惊恐:“走开!走开,不然我要叫警察了。”
几个人嗅到好戏就要开场,就在我们四周围成一圈。母亲对那位女士道歉,女士瞪着她,仿佛母亲是食品储藏室里的老鼠。母亲试图向她解释事情原委,但那位女士不断往后退。我没有选择余地,只能跟着她跑,她尖叫得更为大声。最后,警察来了,质问这场混乱是怎么回事。
“她想偷我的皮包。”女士说,用颤抖的手指指着我。
“是这样吗?”警察问。
我摇摇头,但说不出话来,这下我一定会被逮捕。
母亲解释事情原委,关于我的纽扣和皮包,警察点点头,那位女士皱着眉头满腹狐疑。然后,他们全都低头仔细审视皮包,确信我的纽扣真的被缠住了,警察便让母亲帮我扯开。
她扯开我的纽扣,谢过警察,再次向那位女士道歉,然后死命瞪着我。我等着看她会笑或哭出来。结果,她又哭又笑,但不是当场。她抓住我的棕色外套,拉着我走离慢慢消失的围观群众,直到铁道街的角落才停下来。当驶向伦敦的火车离开车站时,她转身面对我,厉声说:“你这个坏女孩。我以为你走丢了。你会害我死掉,听到没?你希望那样吗?害死你的母亲?”然后她拉直我的外套,摇摇头,紧紧地牵住我的手,几乎到了疼痛的程度,“有时候,我真希望我把你丢在育婴堂,上帝啊。”
当我淘气时,她常常反复说这句话,毫无疑问,这项威胁里包含了真正的感情。当然,有很多人会同意,如果她把我丢在育婴堂,日子会好过些。女仆一旦怀孕,一定会失去工作,自从我出生后,母亲一直勉强度日。
人们跟我说了很多遍我从育婴堂逃过一劫的故事,以至我有时候相信,我生来知道这个故事。这已经成为某种传说:母亲把我裹得密不透风,将我塞在大衣里,不让我冻着,乘坐火车来到了伦敦的罗素广场。她走下格伦维尔街和吉尔福德街,路过的人摇摇头,很清楚她带着小包裹要去哪里。远远地,她就辨认出育婴堂,因为像她一样的年轻女人成群地在外面徘徊,表情茫然地摇晃她们低泣的婴儿。然后,最重要的事情发生了,她确信她突然听到一个声音(母亲说是上帝,我阿姨蒂则说是愚蠢)叫她快快回头,她的责任是养大这个小婴儿。听亲眷们说,我应该永远感激那一刻。
那个纽扣和皮包交缠的早上,在母亲提到育婴堂后,我陡然安静下来。她一定以为,这是因为我对逃脱医院的禁锢而感到好运。其实,当时我的思绪飘进我最喜欢遁入的孩童幻想中。我想象自己在科勒姆的育婴堂和其他孩童放声高歌时,总是无比兴奋。我应该要和很多兄弟姊妹一同玩耍,而不是面对一个疲惫而且脾气暴躁的母亲,她的脸上总是带着因众多失望而造成的皱纹。其中的一道恐怕是因我而起的。
我肩膀旁的一个身影,把我从记忆的漫长隧道中拉回,回到当下。我转身看着站在身边的年轻女人。好一会儿才认出她就是端茶给我们的女服务生。她望着我,像是期待着什么。
我眨眨眼,集中精神:“我想我女儿已经付过账了。”
“哦,是的,”年轻女孩的声音轻柔,带着爱尔兰口音,“是的,她付过了。她点餐时就付清了。”但她仍站在原地不动。
“还有什么事吗?”我说。
她吞了吞口水:“厨房的苏说你是祖母……嗯,她说你的孙子是……是马可斯·麦考特,我是他的大书迷,真的。我好喜欢亚当斯探长。我读过所有的书。”
马可斯。像往常一样,一有人提到他的名字,哀伤的小飞蛾便会在我胸中振翅飞舞。我对她微笑:“很开心听到你这么说。我孙子会很高兴。”
“我读到他妻子的事时,觉得很难过。”
我点点头。
她犹疑不决,我紧张地等待总会来临的问题:他还在写下一本亚当斯探长吗?会很快出版吗?好奇心总是打败礼数或胆怯,我永远对此感到惊讶。“嗯……见到你很开心,”她说,“我得回去了,不然苏会气炸。”她准备离开,然后又转身,“你会告诉他吧?告诉他,他的书对我意义重大,对他所有的书迷而言都是?”
我向她保证,但我不知道我何时才能履行我的承诺。他像他这一代的大多数人,总是在世界各处旅行。但与他们不同的是,他不是渴望冒险,而是借此分心。他消失在悲伤的雾霭中,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我在好几个月前收到他的消息。那是一张自由女神像的明信片,邮戳是加州,日期是去年。信的内容很简单:生日快乐,M。
不,那不像悲伤那么简单。追逐他的是罪恶感,对丽贝卡之死所感到的罪恶感。他怪他自己,认为如果他没离开她,事情可能会有所不同。我担心他,我非常了解悲剧幸存者的特殊罪恶感。
我透过窗户,看到露丝在对街。她和牧师及牧师的妻子聊得正起劲,还没抵达药房。我使尽全身力气,移到座位边缘,然后在手臂上挂好皮包,抓住拐杖。站起来时,双腿发抖。我还有事要办。
杂货商巴特勒先生在大街上有个小店面。小店夹在一家西点面包店和贩卖蜡烛和焚香的店之间,很小,门口只有个条纹样式的雨篷。红色的木门上有闪闪发光的黄铜门环和银制电铃,但这个毫不起眼的大门内,则是各式各样的物品。男人的帽子和领带,书包和行李箱,炖锅和冰棍球棒,乱七八糟地挤放在狭窄商店的深处。
巴特勒先生个头矮小,大约四十五岁,发际线愈来愈高,我注意到,他的腰围也愈来愈宽。我还记得他的父亲和祖父,但我从来没提起。我知道,年轻人会为久远以前的事感到尴尬。今早,他透过眼镜对我微笑,告诉我,我看起来很漂亮。在我还比较年轻时,也就是八十多岁时,虚荣会让我相信他的话。但现在,我知道,这类评论是惊讶于我还活着的善意表现。无论如何,我向他道谢,因为他这话是出自好意。我问他有没有录音机。
“听音乐的?”巴特勒先生说。
“我想对它说话,”我说,“录下我的话。”
他犹豫了一下,可能在纳闷我说要对录音机说话是什么意思,然后从展示柜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色东西:“这个可能适合你。它叫随身听,现在的小孩都用这个。”
“是的,”我满怀希望,“就是它。”
他一定察觉到我对这类电器毫无经验,开始向我说明用法:“很简单。你按下这个按钮,然后对这里说话。”他身子往前倾,指着录音机一边的一小片金属网,我几乎可以闻到他西装上的樟脑味,“这里是麦克风。”
我回到玛格咖啡馆时,露丝还没从药房回来。我不想再被女服务生缠着问问题,因此拉上外套,颓然地坐在外面的公交车长椅上。运动让我喘不过气来。
冷冽的微风带来为人所遗忘的垃圾:一张糕饼的包装纸、几片干枯的树叶还有绿色鸭子的羽毛。它们沿着街道起舞,飘落下来,然后又随着疾风旋转。在某一个时刻,羽毛在前头打转,被一个比之前更为有力的伴侣拥抱,将它推上高处,于是它踮着脚尖拼命转圈,掠过商店屋顶,消失在天际。
我想到马可斯,在某些他无法逃避又难以驾驭的曲调中,跳着舞横跨全球。最近,他常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几个晚上他不断地侵入到我的梦里。他被汉娜、埃米琳和里弗顿庄园的画面压得扁平,就像枯萎的夏季花朵。时空交错。前一刻,他还是个有柔软皮肤和大眼睛的小男孩;下一刻,他已长成为因为爱情和痛失爱人而消瘦的成年男子。
我想再次看到他的脸,想抚摸它。他可爱、熟悉的脸庞像被时间之手所蚀刻的脸庞那样,染着祖先的色彩,以及他所不知的过去。
我毫不怀疑,他总有一天会回家。家是个强大的磁铁,甚至连最爱流浪的孩童都会被吸附回来。但我不知道那是明天还是好几年后。而我没有时间等待。我好像置身在时间的冷宫,当古老的鬼魂和回音逐渐退去时,浑身发抖。
因此,我决定给他录音。也许不只一卷。我将要告诉他一个秘密,一个埋藏已久的古老秘密。
我原先想写下来,但在找到一大堆泛黄的笔记纸和黑色圆珠笔后,我的手指却不听使唤。我的手指很想写,但却不中用,只能将我的思绪化作难以辨认的灰色潦草字迹。
是西尔维娅让我想到录音的点子的。她常常疯狂打扫,想借机躲开一位她不喜欢的病患的无理要求。在一次的打扫中,她发现我的笔记纸。
“你画了些画?”她说着,将笔记纸举高,往旁边一转,歪着头,“很现代的画风。画得不错。你在画什么?”
“一封信。”我说。
就是在那会儿她告诉我伯提·辛克雷用录音带与别人通信的方法,录下想说的话并收取别人寄来的录音带。“我得说,他自那时起便变得比较好对付了。要求变得比较少。如果他开始抱怨他的腰痛,我只消将录音机插上电,打发他去听一卷录音带,他就会兴高采烈。”
我坐在公交车候车亭的座位上,翻转着手中的包裹,对无限的可能性感到兴奋不已。我一回家就会马上开始。
露丝在对街向我挥手,露出阴郁的微笑,开始从人行道走过来,同时将一包药塞进手提包内。“母亲,”她走近时斥责道,“你这么大冷天的跑到外面来做什么?”她迅速左顾右盼,“别人会以为是我让你在外面等。”她一把扶起我,领着我沿街道走回她的车,在她叩叩叩高跟鞋的声音下,我的软垫鞋子只一径儿保持沉默。
在开车回希斯谬赡养院【7】的路上,我眺望窗外,看着一街又一街灰石农舍飞掠而过。其中有一座是我出生的老家,它安静地蹲坐在两个相同房舍之间。我瞥瞥露丝,但即使她注意到,她也一声不吭。她当然没有出声的理由,我们每个礼拜天都会经过那条路。
我们沿着狭窄的道路蜿蜒前进,村庄变成乡野,我像往常般稍稍屏住呼吸。
驶过一座桥后再转个弯,就到了。里弗顿庄园的入口。花边大门像灯杆一样高,通往老树所形成的窃窃低语的林荫大道。大门被漆成了白色,不再是往日闪着光芒的银色。花式字体“里弗顿庄园”的旁边现在有行小字。上头写着:向公众开放。三月至十月。早上十点至下午四点。票价:成人四英镑,孩童两英镑。未经许可,不得擅入。
录音花了我一些时间练习。好在,西尔维娅在一旁帮我。她将录音机拿到我嘴前,要我说脑海里想到的第一件事。“喂——喂。格蕾丝,我是格蕾丝·里维斯……测试。一,二,三。”
西尔维娅检视录音机,咧嘴而笑:“很专业。”她按下一个按钮,录音机发出嗡嗡的声响,“我倒带来听听。”
录音带倒完时发出咔嚓声。她按下“播放”键,我们一同等待。
那是个年迈的声音:微弱、疲惫,几乎气若游丝。就像一条苍白的缎带,边缘磨损,只剩下易抽散的主线干。这几乎只是我身上最小的碎片,我真正的声音,不是我在脑海和梦中听到的声音。
“太棒了,”西尔维娅说道,“就把它交给你了。你需要的话就喊我。”
她准备离开,我突然为一种紧张的期待所笼罩。
“西尔维娅……”
她转身:“怎么了,亲爱的?”
“我该说些什么?”
“嗯,我不知道,不是吗?”她大笑,“你就假装他在这里,跟他说你心里的事。”
这就是我所做的事,马可斯。我想象你在我的床尾,身子横躺在我脚丫上,像你小时候喜欢的那样,然后我开始说话。我告诉你一些我正在做的事,关于电影和乌苏拉。我在提到你母亲时小心翼翼,只说她想念你。她渴望见到你。
我告诉你我所拥有的回忆。但并非全部,我有我的目的,而我也不想用我过去的故事使你感到厌烦。我告诉你那些奇妙的悸动,它们对我而言,正变得比我的人生还要真实。我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潜回过去,而当我睁开眼睛,发现我又回到一九九九年时,非常失望。脑袋里的时空记忆改变,我开始觉得过去对我来说安然舒适,而我在这个奇怪而惨白的现代中不过是个过客。
单独坐在房间内,对着一个小黑盒子讲话,是种古怪的感觉。刚开始,我悄声说话,害怕其他人会听到内容。我的声音和其间暗藏的秘密会顺着走廊漂浮而下,进入早茶室,就像船笛声孤寂地飘进外国港口。但护士长拿着我的药进门时,她脸上的惊诧让我安心不少。
她离开了。我把药放在身边的窗台上。等会儿再吃药,现在,我需要清理下思路。
我正观赏着石楠荒原远处的夕阳西下。我喜欢循着它的轨迹,看着它安静地在遥远的树丛后缓缓下滑。今天,我一眨眼便错过了与它做最后告别的机会。当我睁开双眼时,最极致的辉煌时刻已然过去,月牙也已消失,只留下独自失落的天际——空旷冷冽的蓝色背景,被上了白霜的树枝所切割。石楠荒原在突如其来的黑暗中颤抖。远处,一列火车偷偷潜进山谷的雾霭,当它转向村庄时,电动刹车大力呻吟。我瞄瞄挂钟,六点的火车。人们从切姆斯福德、布伦特伍德,甚至伦敦下班回来了。
我想象火车站的样子。不是现在的车站,而是——可能——以前的车站。大圆钟挂在站台上,用它坚定的脸庞和勤快的指针严肃地提醒人们,时间和火车不等待任何人。也许现在它早已被单调、闪烁的数字钟所取代。我不知道。我好久没去车站了。
我想起去车站送阿尔弗雷德上战场的那个早晨。红蓝相间的三角形纸片串成一条条长绳,在微风中飘扬;孩子们跑上跑下,来回穿梭,吹着口哨,挥舞着英国国旗。年轻男子——他们当时多么年轻——穿着崭新的制服,还有干净的靴子,满脸热切。闪闪发光的火车沿着铁轨蜿蜒而来,焦虑地想出发。诱拐这些毫无戒心的乘客抵达交织着谎言和死亡的地狱。
但我该停下来了,我的故事跳到太前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