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殺簡史

喬西·威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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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包這人有一肚子故事。故事全都以哈哈一笑開始,因為哭包這個人愛開玩笑。他就喜歡扮演漁夫,玩笑是他的釣鉤。但一旦你咬了鉤,他就會把你拖進最黑暗、最血紅、最熾熱的你甚至無法想象的地獄深淵。然後他會笑著退開,欣賞你企圖爬上來的樣子。千萬別問他電子布吉怎麽樣。

我坐在酒吧裏看女人跳舞,男人盯著看,音樂很吵,我該幹啥就幹啥,不難想象吧?你再想想哭包。叢林以前沒有產出過哭包這樣的粗胚,以後也不可能再有了。他不像1966年巴拉克拉瓦覆滅前生活在那裏的任何一個人。哭包的母親送他去念書,一直念到中學。沒多少人知道哭包通過了三門普通教育證書【60】的考試,英語、數學和工業製圖,巴比倫送他去監獄前就經常讀大厚書。哭包太愛讀書,後來不得不到處偷眼鏡,直到找到一副合適的眼鏡才罷手。粗胚戴眼鏡會讓別人覺得他那張臉底下藏著什麽。他的孩子媽【61】在自貿區有份好工作,但隻是因為她是自貿區曆史上第一位寫了封像樣求職信的女人——當然了,寫信的不是她,而是哭包。

哭包的每一個故事都隻有一個主角,這個主角就是哭包,除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到現在還寫信給他,這個男人他動不動就掛在嘴邊,這個男人做了這個,這個男人說了那個,這個男人教他這個,給一點可卡因甚至更少的海洛因,他就能讓這個男人做那個,兩個人都感覺很好。威爾說起這個男人就好像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怎麽想,因為所有人都知道哭包是個混球,會當著父親的麵殺兒子,還要讓父親數兒子的最後五次呼吸。但千萬別問他電子布吉怎麽樣。

哭包甚至有個關於歌手的故事。歌手不可能格外關注任何人,尤其當歌手有使命要完成的時候,但哭包出於某些原因,居然以為那是針對他的。公元1967年,哭包還是個下城區的孩子,家住位於上城區和下城區之間的十字街【62】,盡量遠離麻煩,以為憑著數學、英語和工業製圖,他可以為某個建築師當學徒。哭包那天沒有忘記梳頭。他身穿灰色襯衫和深藍色長褲,都是他母親買給他去教堂的衣服。你想象一下哭包像隻雄雞似的穿過十字街,鞋子踩著慢搖的節拍,對於一個下城區小子來說,他的模樣未免過於招搖,想象一下哭包看起來和其他人有多麽不一樣,因為他和其他人不同,他有個地方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