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殺簡史

妮娜·伯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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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點半。我看過手表。我正要出門去希望路,母親就打電話叫我立刻回家。她的原話:立刻回家。出於某些原因,想起了丹尼。他在美國某處,已經有了老婆,或者至少有個女朋友,知道他從哪兒來,聽他提到**就會毫不猶豫地去做。現在他肯定結婚了。我不知道這代表著什麽,那個撇下我跑掉的男人。有一次我打掃我父母的房子,因為他們外出旅行,我想給他們一個驚喜。我在後麵儲藏室整理老爸的漁具,不小心碰翻了裝釣具的盒子。裏麵有一封信,用紅墨水寫在黃色拍紙簿上。“我花了三十年寫這封信”,他是這麽開頭的。肯定是寫給撇下他跑掉的女人的,我心想。後來我不禁琢磨,是不是每個人都有個讓他魂牽夢縈的人,一個撇下他跑掉的人。

十二點的廣播新聞裏,女性危機幹預中心威脅要組織另一場和平示威,她們將身穿黑衣抬著棺材。牙買加上層中產階級的女人喜歡能夠掀起波瀾的感覺,實際上隻是在找些爛事去做而已。我不確定我為什麽會有這些念頭,現在想找點卡洛斯·卡斯塔涅達的萬應理論來統合一切似乎為時過早。我依然因為咒罵妹妹而心情沉重。我沒有洗澡,雖說我不記得昨晚(對不起,今早)回家後有沒有洗過澡。

我坐出租車去父母家,想到大使館一個月前拒絕我申請簽證時說的話。我沒有足夠多的牽掛,銀行賬戶裏沒有錢,沒有家屬,沒有能獲利的職業——對,原話就是“能獲利的”——沒有任何東西能讓美國政府相信,我不會一落地就消失在廣闊的美國大地上。走出大使館的時候,穿黃襯衫係棕色領帶的胖男人走向我,像是認得我臉上的那種表情。我還沒來得及想象曾有多少可憐的女人以同一個表情走出這同一個大使館,他就開口問我要不要簽證。通常來說,我不會聽這種廢話,但他打開護照,我看見的不隻有簽證,還有邁阿密和勞德戴爾堡機場的印戳。他認識一個人認識一個人認識一個大使館裏的美國人,五千塊就能幫我搞定簽證。那是我半年的工資。在看見簽證之前,我不需要給他錢,給他一張護照尺寸的照片就行,我的包裏倒是總裝著這樣的照片。我想到一個月前的報道,十個人被槍殺身亡。我不知道我為什麽要相信他,但我確實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