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透口气:我的前半生

按部就班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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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七日,礼拜五,钓鱼季开始的第二天。

我没费吹灰之力就搞定了公司那边。至于希尔达,我编了个故事,可以说是有条有理、无懈可击,把她也拿下了。我说去伯明翰,最后一刻,我甚至把我要下榻的旅馆的名字——罗巴特姆家庭与旅行推销员旅馆——告诉了她。这地方我碰巧知道,前些年我在那儿住过。与此同时,我不想让她写信给我,每次出差超过一周,她总会这么干。想来想去,我挑中了年轻的桑德斯,这位小伙儿是格里斯地板擦光剂有限公司的旅行推销员,可以说是我的半个知心人。他碰巧提到六月十八日会经过伯明翰,我让他答应等到了那儿用罗巴特姆家庭与旅行推销员旅馆的地址为我寄封信给希尔达。我告诉她我可能会被派去别的地方,叫她最好别写信。桑德斯都明白,或者觉得自己明白了。他冲我挤挤眼睛,说我到了这个岁数还是那么棒。这样就把希尔达搞定了,她没再问什么,就算她事后怀疑,可那证据多少也能证明她是在瞎猜。

我驱车穿过维斯特汉姆。那是一个美妙的六月的清晨。微风吹着,榆树尖在阳光中摆来摆去,小块的云朵像一群白羊,在天空中流过,地上能看到它们那相互追逐的影子。在维斯特汉姆郊区,一位卖冰激凌的小伙儿脸颊像红苹果,骑着自行车朝我飞奔过来,嘴里还吹着口哨,吹得很不错,叫我记住了。它让我突然想起跑腿儿的那段日子(尽管在那个年代,我们是没有飞轮自行车的),我差点就把他拦下来,买只冰激凌尝尝。地里的干草铡过了,还没运回家里,一长排一长排地躺着,泛着光,在晒太阳,干草的气味飘过公路,和汽油的气味混在一起。

现在时速是十五英里,我悠闲地开着车。这个早晨是安静的,还有一种梦幻般的感觉。一群鸭子在水面上漂来漂去,似乎觉得太惬意了,都不想吃东西。在奈特菲尔德,就是维斯特汉姆下面的那个村子,一位小个子男人,系着白色的围裙,留着灰色的头发和一把灰色的大胡子,冒冒失失地穿过公路,在路中间站住了,开始猛晃身子,吸引我的注意。当然了,我对这条路很熟。我停下车,认出他是维佛先生,在村子里开着一家杂货店。不,他不想为自己买保险,也不想为他的店买。他只是没零钱了,想知道我是否带着一先令的“大银币”。在奈特菲尔德,人们是没有零钱找的,甚至在酒吧里也是这样。

我继续朝前开。麦子将近齐腰深,在山坡上随风起伏着,就像一块巨大的绿色地毯,风吹起一丝涟漪,看上去有点儿厚,有点儿滑。我想就像女人,想让你躺在上面。前面不远处有个路牌,路是岔开的,右边是帕德利,左边是牛津。

我仍在熟路上走着,还在我的“地盘”内(公司的叫法)。当然了,向西沿着欧克斯桥路走,就驶离了伦敦。不过,因为某种直觉,我走的还是以前常走的路。我对整件事感到愧疚。在前往牛津郡之前,我想走得远远的。尽管我已经把公司和希尔达搞定了,尽管我的口袋里装着十二英镑,后备箱里有我的手提箱,可随着十字路口的临近,我感到了一种**——我知道不能被它征服,可它仍在**我——把整件事放弃。我有一种感觉,只要我还在自己的地盘里,就仍没有犯法。我想,现在还不算太晚,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去做那件正确的事吧。我可以去帕德利,见见巴克雷银行的经理(他是我们在帕德利的销售代表),看看有没有新的生意。我本可以调头,回到希尔达身边,把整件事向她坦白交代。

我放慢速度来到拐角处。该不该回去?有那么一会儿,我的确受了**。可是,不!我按动喇叭,拐弯,朝西去了,我要去牛津路。

嗯,我做了。我来到了禁忌之地。哪怕再走五英里,只要我愿意,也能调头返回维斯特汉姆。可现在,我在朝西行驶。严格来说,我是在飞。奇怪的是,车子刚上牛津路,我就有了一种感觉:这件事“他们”肯定都知道了。我的“他们”指的是所有不赞成我这次旅行的人,要是能,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我——我想,这个“他们”里面包括的是所有的人。

“这儿有个自以为能够逃脱的家伙!这儿有个说自己不想成为流线型的家伙!他要回下宾菲尔德!追他!截住他!”

很奇怪。那种感觉很强烈,我甚至都把头伸出车窗朝后面瞟了几眼,看看是否的确有人在追踪。我想都是因为我心中充满了负罪感。没人追。只有那条灰白色的土路和一长排慢慢消失不见的榆树。

我脚踩油门,时速达到了三十英里。几分钟后,我过了维斯特汉姆的拐弯处。就这样吧。我破釜沉舟了。这就是我拿到新假牙的那天脑子里浮现出的那个模模糊糊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