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盜魯平

木偶的戲劇 木偶劇的開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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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淩亂的書桌一隅,放著一卷稿箋,因為時間擱得過久,紙色已顯得非常黯淡,仿佛一個老年人,被光陰先生抹上了一重可憐的暮氣。這一卷陳舊的稿箋,記著一件過去的故事,故事中共有三個主角,一個,是私家大偵探霍桑。另一個,是我們那位“搗蛋專家”魯平。還有第三個,他是人而不是人,不是人而硬要算是人。他是密司脫“匹諾丘”的哥哥、“卻利”先生的弟弟,說得清楚些,他是一個木偶!這故事發生的時期,距今已有二十年。當時,那兩位主角,年齡都還輕得很,因此,他們的演出,都有一種“衝勁”與“火爆”。再加上,我在寫這故事的時候,大概是多抽了紙煙的緣故,在筆底下,也有一點過火的渲染,寫成之後,自己看看,不像是件真實的故事,卻像是篇滑稽小說;甚至,還有點像書攤上的連環圖畫,而且寫得“太高明”,使我不敢把它發表出來,因為怕在發表之後,這故事中的兩位主角,會對我產生不良的印象。

於是,這篇已寫成的故事,在我的書桌上,一睡就睡了二十年。

可是,到了現在,為什麽又把這舊貨櫃上的東西拿出來了呢?——我有我的理由。

諸位記得嗎?在不久的過去,有一位猶太人高天倫先生,曾在上海提倡過新型的木偶戲,那些沒有腦子的小角色,曾經神氣活現地活躍於這都市群眾之前,給大家留下一種新奇的印象。總之,又有我們的一位虞哲光先生,也因提倡這種時髦玩意兒而博得好評,說是極其富有兒童教育的意味。據一般頭腦靈敏的人們說,在不久的將來,這種新姿態的戲劇,很有普及全球的可能。也許有一天,這些木頭做的英雄們,由於時勢的造就,就會和“華德狄斯耐”1筆尖下的七矮人一樣的大走其紅,誰能說得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