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感知到陌生人的存在時,我差不多七歲。
對我而言,直到那一刻之前,隻存在我們和其他人。
在我短暫的生命中,我沒有遇見過多少人。其他人總是小小的、遠遠的,從地平線上走過,你可以用食指和拇指測量他們的高度。我知道他們存在。我知道他們所有人都住在一起,通常在大城市裏。但我也知道,他們中有些人像我們一樣。他們從一個地方搬遷到另一個地方,是社會意義上的隱形人。每個人都有遠離世界的個人原因:有人為了逃離戰爭,或是逃離他遭遇的壞事;有人迷了路;有人離開了就不想再回去;或者,也有人僅僅是獨自生活,因為他不想讓別人對他指指點點。
我們這些屬於這一類流浪者的人組成了某種群體。盡管我們從來不在同一個地方相聚,但我們會四處留下一些記號,隻有我們知道如何解讀它們。我爸爸就會做這種事——在一棵樹的樹皮上刻下某個特定的符號,在一條路的角落裏用某種特定的方式擺放石塊。這些記號或是指出一條可行的路徑,或是警示一個應該避開的危險。它們能告訴我們在哪裏可以找到食物和水,在哪裏人們可能會注意到我們,以及在哪裏我們又可以不被發覺地經過。
我們也會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每當我們從一個聲音之家重新出發的時候,我們都有義務為之後到來的人整理好它。爸爸稱之為“徒步旅行者的準則”。這些準則有:不要汙染水源;當你離開時,保證那些東西的狀態比你找到它們的時候好;不要剝奪別人住在那裏的可能性。
多虧了這些教導,我對其他人總體保持著樂觀的看法,盡管我從未遇見過他們。
但這一切都在施特羅姆農莊結束了。
這個地區數英裏[12]之內荒無人煙。我們在一大片樹林的邊緣搭起一個帳篷。爸爸沒有埋下裝有阿多的匣子,因為這隻是一個臨時的落腳點。那隻匣子和我們一起待在帳篷裏。我們在這裏住了大約一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