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東京不快樂

夏天還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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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輾轉萬裏尋找到她,隻為索要她的鮮血。

從北京飛往阿姆斯特丹的行程是九小時五十五分。

在那個一年隻有不到70天陽光的荷蘭首都,我遇見了阿姐。那是1998年夏天,她穿一件淺綠色的長衫,褲腿一高一低,正對著牆壁玩手影,悠閑得像隻淡漠的蝗蟲,酒足飯飽後,把身體蜷起來享受金色陽光。

但事實上,阿姐的外號是禿鷲,而非小奸小惡的蝗蟲。她與荷蘭當地的黑社會有生意往來,從不與華人結交,還以光頭示人,眾人稱她為禿鷲,那種傳說中以吞食腐屍為生的凶猛鳥類。可我隻肯喚她為阿姐,就像她隻叫我吸血鬼,我輾轉萬裏尋找她,隻為索要她的鮮血。

阿姐的店鋪開在運河邊,門極其狹小,要彎腰側身進出。據說荷蘭是以門的大小來收稅的,所以許多房屋都把門建得很小,把窗戶做大。當我朝裏麵張望時,阿姐探出頭來,拿著點零九小手槍,瞄著,“砰”地一聲發了火,我嚇一大跳,眥牙咧嘴地退後兩步。

槍卻並沒有上膛。我推開彈簧門,門上用大號子彈的銅頭串成的風鈴快活地晃**。店堂並不算大,雙筒獵槍,煤氣燈,十八世紀英國紳士的手杖,軍用降落傘,小風車……應有盡有。牆上貼著荷蘭國家足球隊的全家福,博格坎普的名字用水筆圈住,旁邊的小卡片上詳細地記錄了1998世界杯的賽程。

店鋪迎著西,窗外是清涼的梧桐樹和自行車道,我疑心自己正身處中國一個安寧縣城,在六月的傍晚,騎自行車載著喜歡的女孩去郊外看夕陽,她在後座哼一支鮮美的歌,沿途雛菊濺開。

海若便是這樣的女孩,她有一雙長腿,書本拿在手裏卷起來,辮子一晃一晃的。我們住在川中小城,清晨雨霧彌漫,午後坐在操場上的秋千上背誦單詞,晚自習後打著手電筒回家,從小學到大學畢業,流金歲月,踢踏而過,我想必然會和她相守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