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物語

第五章 錢包物語(1972—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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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身是一塊零頭布,我是從一塊二尺七寸寬、七尺長的燈芯絨布料上剪下來的。那塊布料是一位母親給她的兩個女兒做外套用的,當時兩個孩子的年齡分別是九歲和十三歲。適合這個年齡的女孩子的顏色應該是大紅、天藍、杏黃,再不濟也該是墨綠,而我的顏色卻是一種與泥土接近的灰。母親選擇這個顏色的理由非常簡單:它耐髒。當然,她沒想到耐髒的另一種說法是:這塊布本身看起來就已經髒了。母親是個講究實際的人,“好看”這樣虛浮的詞,在她的腦子裏是輕易找不到落腳的地盤的。

我從那塊布料上被剪裁下來之後,就一直躺在某個抽屜的角落裏,過了大概三四年的時光。後來那位母親的大女兒高中畢業,要去離家不近卻也不算太遠的一個生產隊插隊落戶。女兒去的那個地方,生活條件自然無法跟城市相比,母親不放心,就把自己背著丈夫偷偷積攢的二十塊錢交給女兒帶上。直到這時,母親才想起了那塊已經被冷落了多年的零頭布。她把它翻找出來,縫成一個小小的錢包。她的針線本領實在令人不敢恭維,我在剪刀底下出世時的樣子有些蠢,而且縫製的針腳也很粗大。但是我外貌上的缺陷很快就被功能上的齊全所彌補。我帶有一個夾層,夾層裏有兩個暗兜。暗兜和明兜相得益彰地給諸如全國糧票、鋼鏰和紙幣等不同種類的票證提供了各自的藏身之處。而且,我的布舌底下釘了一個大號鐵撳鈕,它極為牢固結實,經得起千秋萬代的揪扯。在香奈兒、愛馬仕、路易·威登等名字尚在外語詞典裏酣睡,大部分百姓人家都還在使用偉人語錄的紅套封或小硬塑料袋,來裝載他們少得可憐的零花錢的年代裏,我就算得上是一個拿得出手的專用錢包了。

就這樣,我從一塊零頭布變成了一隻手掌大小的錢包,藏在我主人(也就是那位母親的大女兒)的貼身褲兜裏,和她形影不離地相處了整整十四年。我看得見她每天的一舉一動,聞得出她肌膚上隨著情緒變化而散發出來的不同氣味,聽得見各樣隱秘的念頭在她身子裏窸窣爬行的聲響。這些念頭有的很快在她的嘴巴裏找到了出路,有的則會長時間地潛伏在她的身子裏,漸漸銷蝕腐爛,成為新一撥念頭棲身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