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娥在醫院躺了七天。清醒時,她在病**瞪著紅腫的眼睛,聚焦不清。
陽光透過窗簾落在地上漸漸移動,時光流逝。
她的眼睛哭壞了,弱視,一周後才勉強能看清東西。而在往後更長一段時間,她不能說、不能聽、不能看到,也不能用手觸摸小雪留下的任何遺物。
失去女兒那種遍體發寒深入骨髓的痛,日夜煎熬著她,讓她生不如死。
女兒摔死了。
她死了……
死亡場景蝕刻在林月娥的腦海,像一段恐怖錄像默默循環放映,曆經日日夜夜不消失。
但她還不能隨之死去,她得振作起來,從病**掙紮起來,去追查行凶者。
丁雄害死了她女兒,但那小畜生的家人買通了所有關係,顛倒黑白。警方認定小雪酒後失足墜樓身亡。他們包庇罪犯,隱瞞了罪案真相,讓那小畜生逍遙法外。
她要尋找證據,將丁雄繩之以法。
這天早上,一行人走進會議室,帶來一摞摞宗卷、材料和報告,放在會議桌上分類整理。來人有檢察官、律師、法醫專家等。林月娥坐在躺椅上,護士為她點滴輸液。
檢察員介紹一位中年女人:“我們政治處的秦主任。秦主任曾任檢察官十六年,公正廉明,獲過省十佳公訴人榮譽稱號。”
“你好!林護士。”秦主任笑容親切,握著林月娥的手,“我比你大兩歲,也是單身母親。我丈夫是緝毒警,兩年前犧牲了。”
林月娥形如枯槁,木然不語。
秦主任寬慰她:“你放心,我的工作長期麵對各種犯罪,厭惡看到罪惡的人,從內心裏,我和案件當事人家屬一樣,決不容忍案件背後藏有罪惡。我一貫主張嚴懲罪犯,認真分析、審查和監督案件,避免任何一樁冤假錯案。”
“我女兒怎麽死的?”林月娥強打精神,拿起筆記本記錄,“你說,我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