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巡警和小餘走進地鐵站候車。
地鐵裏隨處可見“一家三口歡樂無憂”的廣告畫麵。
“林月娥後來怎麽樣了?”小餘問,“她選擇去了無憂世界?”
老巡警神色複雜,連連搖頭,“無論遭受多大痛苦,她也不會忘了女兒,她不會忘……”
小餘有些驚訝,“可你說過,她最終去了。”
“如果還有別的法,可……” 老巡警麵露痛苦,“我該攔住她的,我錯了。”
“咋了,馬哥!”小餘問。
“林月娥決定起訴丁家,民事賠償。一個名叫譚俊的律師找上她,聲稱願意為她提供法律援助,說可以明要賠償,暗告凶犯。等到公開審理,就在法庭上出示被告人引誘少女聚眾吸毒的相關證據,引起公眾關注,輿論監督,就有可能把民事轉為刑事案審理。”
“恐怕不妥吧,這要證據充足。”
“是啊,我們缺少丁家涉案的關鍵證據。我擔心訴訟不成,反而打草驚蛇。那幫雜碎狡詐透頂,行事陰狠。搞急了,恐怕還要對林護士下黑手。”
“她怎麽決定的?”
“她不怕,隻要活著還有口氣,她就要申冤。”
“庭審結果不太好吧?”小餘擔憂地問。
“我們上當了,落入丁家設的圈套。”老巡警痛苦之色愈重,“所謂的民事庭審,是一場劫難,有預謀的,充斥陰險毒惡。那天,許多人冒著大雨來法庭旁聽,人人圍觀獵奇,都在看笑話,看林月娥身上揭開的傷疤。卑鄙無恥的審判。”
“圈套?怎麽會這樣。”
“譚俊那狗腿子早就被丁家收買了,他誘使林月娥上訴,提出兩百萬民事賠償,讓人以為林月娥想要錢,她是個挾屍索財的母親。在法庭上,譚俊裝模作樣,辯護無力,出示的證據淩亂不清,陳述丁雄誘褻少女吸毒一事被法官當庭駁回,林月娥反被指控涉嫌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