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門口的LED燈,有幾個燈泡壞了,一閃一閃的,晃眼,我曾想自己換,穆曉晨不讓,說打電話讓物業來換,她受不了我幹事毛手毛腳總要功夫錢,但我更願意理解成她是怕我萬一有閃失弄傷自己。想到這裏,我歎了口氣,由此可見,她還是愛我的,隻有愛我才會怕我受傷。
穆曉晨死了,可我總想證明她還是愛我的,離婚念頭不過是霎那的衝動,甚至是逼我答應她換房搬家的要挾手段。隻要這麽想,我就能好受點,好像她愛不愛我,比她是不是還活著更重要,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有這種操蛋的昏暗心理。
我進家,但沒開燈,怕有警察在樓下盯著。
月光青青的,從窗口撲進來,冷冷地普照著我家,地上的亂七八糟已經沒有了,警察當案發現場的證據收走了。我打開手機手電筒,挨個房間看。
我覺得主要線索應該在書房,電腦上有穆曉晨看了一半的電影,她一定是正在看電影,突然有人造訪,於是,她把電影定格了,去開門招待客人,沒成想這客人要了她的命。
我對自己的邏輯思維還算滿意,覺得穆曉晨應該是死於熟人之手。她有開著電腦登錄電腦版微信的習慣,說不準現在還沒退出呢,說不準凶手就是在微信裏和她說馬上上樓來的!
我被自己的推理搞得驚心動魄,進了書房,拿手機往電腦桌一照,就驚呆了!
我看見的不是電腦,是陳樞!
他坐在電腦椅上,不動聲色地看著我,好像在說:你自投羅網了吧?
我嚇得一個趔趄就依在了門上。要不是因為驚嚇過度,我都想撒腿就跑,但我跑不動,隻是順著門框往下溜,坐在地板上,有氣無力地說:你怎麽在這兒?
陳樞起身按亮燈:等你。
等我?
陳樞笑,拖著椅子坐到我對麵,居高臨下的,好像在俯瞰終於露出馬腳的罪犯。這種感覺讓我很不爽。我掙紮著站起來,說:沒那麽蠢的罪犯,都案發了,還返回做案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