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门口的LED灯,有几个灯泡坏了,一闪一闪的,晃眼,我曾想自己换,穆晓晨不让,说打电话让物业来换,她受不了我干事毛手毛脚总要功夫钱,但我更愿意理解成她是怕我万一有闪失弄伤自己。想到这里,我叹了口气,由此可见,她还是爱我的,只有爱我才会怕我受伤。
穆晓晨死了,可我总想证明她还是爱我的,离婚念头不过是霎那的冲动,甚至是逼我答应她换房搬家的要挟手段。只要这么想,我就能好受点,好像她爱不爱我,比她是不是还活着更重要,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操蛋的昏暗心理。
我进家,但没开灯,怕有警察在楼下盯着。
月光青青的,从窗口扑进来,冷冷地普照着我家,地上的乱七八糟已经没有了,警察当案发现场的证据收走了。我打开手机手电筒,挨个房间看。
我觉得主要线索应该在书房,电脑上有穆晓晨看了一半的电影,她一定是正在看电影,突然有人造访,于是,她把电影定格了,去开门招待客人,没成想这客人要了她的命。
我对自己的逻辑思维还算满意,觉得穆晓晨应该是死于熟人之手。她有开着电脑登录电脑版微信的习惯,说不准现在还没退出呢,说不准凶手就是在微信里和她说马上上楼来的!
我被自己的推理搞得惊心动魄,进了书房,拿手机往电脑桌一照,就惊呆了!
我看见的不是电脑,是陈枢!
他坐在电脑椅上,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好像在说:你自投罗网了吧?
我吓得一个趔趄就依在了门上。要不是因为惊吓过度,我都想撒腿就跑,但我跑不动,只是顺着门框往下溜,坐在地板上,有气无力地说:你怎么在这儿?
陈枢起身按亮灯:等你。
等我?
陈枢笑,拖着椅子坐到我对面,居高临下的,好像在俯瞰终于露出马脚的罪犯。这种感觉让我很不爽。我挣扎着站起来,说:没那么蠢的罪犯,都案发了,还返回做案现场。
那可不一定。陈枢说:有时候他们会回来销毁一些因为疏忽而遗留下的证据。
我目光落在电脑桌上的插排上,上面插着我的手机充电器。我扬扬手机,表示忘记带充电线了,回来拿,请他帮我拔下来。
陈枢看看我的手机,拔下充电线,递给我:希望你没撒谎。
我不想说我是回来找线索的,因为这意味着我不信任警察,他们会很不爽,他们一不爽,我的麻烦就会多,因为死者是我的妻子,还是要和我离婚和我吵了一架的妻子,按说我的嫌疑应该最大。
我拿着充电线往外走。
陈枢喊住我,说:希望在警察告诉你可以回家之前,这是你最后一次回来。
我说:希望我可以早日回家,我恋旧床,换地方睡不着。
他送我到门口。我想了想,还是把我的猜测跟他说了:我觉得应该是熟人作案。
陈枢歪着一边嘴角笑的样子让我特想抽他。他说:何以见的?
我忍着被藐视的愤怒,说:穆晓晨是个胆小的女人,如果不是熟人,大晚上的,她不会给开门的。
陈枢看着我,不动声色,像只老狐狸,已看穿猎人的花招,正耐心地看他自导自演。我忍无可忍:你干嘛这么看我?
他一本正经地摊摊手:我怎么看你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么说是为了撇清自己?
陈枢就阴阴地坏笑:你说呢?门窗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
陈枢的意思是门窗完好,能进我家的,除了有钥匙的我,就是能敲开门的熟人或朋友,我这么说,当然是在企图撇清自己,把嫌弃往别人身上引。这很侮辱我,我苏猛是那种为了洗白自己就往别人身上泼脏水的人吗?
见我瞪着他不说话,陈枢问我还有什么想告诉他的没?
我惜字如金,说:没了。
就他这尿性,都不配我跟他浪费唾沫。他示意我可以走了。我不甘心,问他:你们的结论呢?
陈枢不动声色:结案之前,我们不会有定论。
我心里哼了一声,想想以后还要从他嘴里套话,就懒得得罪他,跟他虚伪地表示了理解:保密是警方的职业操守。
我转身出门,回头跟陈枢说再见的时候,看见了我们家门口的摄像头,心头一喜,自从穆晓晨把它移到大门外,我都快忘记家里还有这么个玩意了,我几乎是欣喜若狂,觉得穆晓晨沉冤不曾过夜,案子就要破了。
陈枢面无表情,不得不告诉我,事情也许真的像我分析的那样,是个熟悉到了朋友程度的人杀死了穆晓晨,但监控并没捕捉到凶手的样子,因为摄像头被一块嚼过的口香糖堵住了,也就是说,如果把堵摄像头和穆晓晨的死关联起来的话,这就是一场早有预谋的谋杀。
我顿时震惊,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穆晓晨虽然漂亮,但她与世无争,几乎是无公害人类,谁会想要谋杀她?
陈枢定定看着我不说话。
我特受不了他用看弱智小儿的眼神看着我,忿忿走了。
回酒店,站在飘窗前看我家窗子,发现陈枢也站在窗前看我。我觉得特屈辱,我一社会良民,好端端的,妻子被人残杀在家里,我却落得有家不能回不说,还成了警方怀疑的潜在杀人犯。我给陈枢打电话,请他马上离开我的家。
我特别强调了是我的家,我说他这叫私闯民宅,搁美国,我完全可以掏枪把他蹦了都不负刑事责任。
他咧着嘴笑,手里拿出一个什么,在窗户上冲我比划。大概是告诉我,他是警察,现在是办案,不是私闯民宅。我突然后悔大学为什么没学法律。
为了表明很生气,我拉上了窗帘,拒绝他对我的偷窥。
然后,我就歪在飘窗上睡着了。要不是陆武的电话,我都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