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時代四部曲係列(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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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費爾馬定理寫成了論文,親自送到了學報,送到一位大學同學手裏。在此之前我還送給幾位教授看過,他們笑嗬嗬地說:證出了費爾馬?好哇好哇,放下吧——好像我在行賄,要放下的是錢一樣。這些老家夥誰要是看了一頁,太陽肯定要從西麵出來。我同學告訴我說,這論文他一定要看,因為我證得也不容易。然後又告訴我說,他在這裏待不了多長時間了。這是因為他很快就要到一家計算機公司裏去幹事,以便多掙些錢。我一聽,就知道他純粹是在扯淡,他根本不會看這論文。這定理我證了十年,他要想看懂,起碼要全心全意看一兩個星期。三心二意永遠也看不懂。所以我告訴他說,這論文我還要改,就把它拿回來了。我走的時候已經和他搞得相當的不愉快。那位同學說:你搞這些東西有什麽用處?他的意思是說,我證明費爾馬定理,這件事不夠有害。因為有用就是有害。舉例而言,我的那個東西,假如戴了**,那就什麽用也沒有,但是也無害。假如不帶套子,就十分有用,但也十足有害。像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在大太陽底下走了半天回家,幾乎中了暑,而且想到我十年的心血,得到的居然是這種對待,一怒之下點火要把論文燒掉。小孫看見了猛撲過來,把火熄掉。這件事叫我感到一絲快慰——畢竟還有人珍視我的勞動。後來她翻開那份從火裏強搶出來的稿子看了看,又遞給我說:接著燒吧——我還以為你在燒小說哪。這件事使我憤怒異常,我把所有的數學書都扔了,發誓以後把數學全忘掉。但這件事又有不合情理的地方——我在數學係供職,把數學全忘了怎麽混飯吃?

晚上小孫對我說,你以後就寫寫小說吧,別弄數學了。數學又費腦子,又沒意思,而且派不上什麽用場。我告訴她說,她的意見有偏頗之處。她不懂數學,又識中國字。假如反過來,必定要說,別寫小說了,就搞數學好了。要學會繁難的中國字,絕不比學數學用力少。更何況讀小說還需要文學鑒賞力,不僅僅是識字。事實上任何事都得費費腦子才能有意思。隻有最後一句話還有些道理,就是無論純數學還是小說,都沒有什麽用處。一泡屎屙出來還可以肥田,而數學定理和小說在這個方麵簡直連一泡屎都頂不上。當年在衛公的長安城裏就有這樣的規定:有敢證數學定理和寫小說的,一律杖三十。其實杖三十的不光是數學和小說,還包括一切無用的想法。所以每個十字路口都有人在監督,見到有兩眼發直的人走過來就把他攔住問道:你想什麽來著?如果你是死了媽,或者是對眼,天生兩眼發直,就要街坊開出的證明。沒證明一律要打。犯這種錯誤的淨是男人,所以衙門裏打男人的衙役算重體力勞動,每月供應五十斤帶皮的穀子,比打女人的多了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