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她們

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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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顏的女兒兩歲多的時候,李立平他們學校開始出賣分給教職員工的房子的產權。寧顏他們現在住的那套兩居室要十萬元。寧顏在這種事上一向是糊塗的,起先開始並不熱心地想買,畢竟十萬塊對於他們來講不是一個小數目,一旦買了產權,按李立平的話來說,他們基本上就不剩什麽積蓄了。

結婚這幾年來,一直都是李立平掌管著家裏的財政,寧顏每個月拿了工資留下一些做零花,剩下的都交給他,他負責將錢存在銀行裏。李立平將錢分成幾部分,很小心地選著不同的存種,以求獲得最大的收益。

起初他會告訴寧顏,哪一個存種劃算,哪一個存種不能存長期的,打短平快是最好的,後來他發現寧顏不明白也不感興趣,漸漸地也就不跟她提起了。

寧顏從小生活算比較安逸,錢的概念十分淡薄。她除去買買書也沒有其他費錢的愛好,衣服一直是夫妻倆一同上街去買的,李立平對於哪裏有又劃算但是穿起來又有一定檔次的衣服比她熟得多了,她一直就那麽糊糊塗塗地夠過就行的心態。就是母親在她結婚時給的那八萬塊她一直用自己的名字存著定期,她在這件事上對母親的一如既往地聽從,後來證明是極其正確的。

但是李立平在經濟上有著不同於寧顏的精明,他跟寧顏說:“房子的產權意味著什麽你明白嗎?意味著這房子真真正正地屬於你了,你可以租可以賣,總之,你想拿它怎麽樣都可以。”

“我們要拿它怎麽樣呢?賣掉我們住哪裏去呢?”

李立平哂笑道:“賣掉之後當然是再買新房子囉。現在河西起了一大片的新房子,我們要是把這裏的房子賣掉,再從銀行裏貸點兒款,完全可以在那邊買一套更大更好的房子。”

寧顏又說:“會有人要我們這裏的舊房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