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宣言

第八章 社会的有机体(家族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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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章所说的最后对立做根据,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各自随着天资和地位,分担实现最和自己适宜的目的,凭着合作来实现全体道德的使命,在那里成立了新的有机体。这不是在一个人格内部的有机体,是由多数人格成立的社会的有机体。

要把道德的终极目的实现到最大限度,必要有社会的有机体。所以建设它完成它,是道德上的义务。所谓遁世就是遁逃对于世界的义务。所以遁世就是不道德。

道德的有机体中什么是绝对的呢?那一定是全人类的有机体,一定是世界国或世界教会。统治它的是有道德上最高的强健和丰富,自由和智见的人。构成它的各员,也要对于道德上的终极目的有十足的意识,自由自在地负担起最适合天性的使命。而一切的权力和名誉和所有,就都依着那人格在道德上所应享受的程度,并看他在这世界上实现善的最大限来分配。但这样理想的世界国或世界教会,不过是一种理想。实际的问题还是不能不问拿这理想做终极,我们现在所能到达的至善是什么。

又绝对的道德的社会的有机体,也不是单由自由的个人成立就够的。个人先须集成比较独立的小有机体,这些有机体再集合起来造成更高一层的有机体,这样上去终于有一个世界国,为它最高的统一。这从种种自然的事情看来,都已经可以明白不得不如此。有空间底远近,有交通底难易,有物质的生活条件和人种的民族的特质和语言底异同,有由历史上来的种种一致和反对,有为一个目的合拢好多人,为不同目的分开好多团体的需要——这种种的事情,都是一面将人结成种种广狭的全体,一面又将这些全体划出区别来的。如果互相补足合成更完全的一体是所谓对立底本性,那么对立也就可以运用作为造成统一的力。

最基本的,在人性上最根深蒂固的——而且又是最明明白白地希望补足的对立,无疑地是男女底对立。由这补足而成立的最初级的,最亲密的个人和个人底结合,就是家族。家族是人类大的有机体中活的细胞模样的东西。

而家族底基础却在于结婚。结婚是什么呢?结婚底道德的本质是什么呢?使得夫妇有里面的结合的是什么呢?

一般地说来,结婚是官能的道德的两性关系。构成结婚的是性的恋爱。

这里就要发生一个问题那就是构成结婚的官能的关系和道德的关系两种关系到底是互相独立的呢?还是同一事实底分拆不开的两面?结婚底一般的事实的基本,不消说是在官能的两性关系。而我们却同时要求它是一种道德的关系。那么这要求是承认了官能的两性关系,独立权利,再像说官能的不能不加上精神的道德的一样——例如说食欲之外不能不还有美的和知的欲求存在的余地一样,说官能的两性关系不能不和道德的关系并存的呢?还是排拒单纯的肉体关系底权利,说它本身不得不道德化呢?对于这个问题,有从社会的功利的观点的解答,也有从对于子孙的影响的观点的解答。但是这里要探求的,是纯粹从道德的人格的观点看来的正当不正当。

决定正当不正当的,是我们成了完人时,性的恋爱上官能方面和精神方面必然会有怎样关系的事实。而人大约都知道两者在这里有着怎样特别密切的结合。就是动物世界也是两性间的肉体的牵引和美的要素分离不开的,至于人就结合得更加显著。青春底美妙呀,身段底苗条呀,谜似的外貌底魅力固然可以引起了两性间底牵引和冲动,而这牵引力也正可以为审美地看来以为不快的东西所损伤所破坏。

这样的事实,含着怎样的意义呢?这就是表明美的要素并非纯粹表面的。正像前面所说的一样。它是对于和人底外貌结合着显露出来的生命的同感。而在这里显露的生命,第一是那官能的动物的生命。是在那形体中跳动的力和柔和健和韧,生动活泼的生命。但这当然不只是肉体的生命。肉体的生命底节奏同时就是全人格底生命底节奏。我们一接近了美人底外貌,就不能不由她那肉体的生命,而感到她那全人格底生命底跳动。而第二,则通过了人底眼和口和面貌底构造,直接受到那人特殊的生活内容——特别是精神的道德的内容——的印象。而那自负和谦逊,反抗心和归依心,爱和憎,以及其余人类所有的“精神”,就都经过了我们看来是美的人底外貌传到了我们。这再加上运动、举止、身段、语言,就更可以引起我们丰富的同情。若使形体中没有人底内生直接地显现着,人底外貌原与我们丝毫没有关系的。只因有人底内生显现在形体里,所以人底外貌才给了我们那样深切的感动,会有崇高如神的观感。

从此可以明白美的要素对于两性牵引的意义。所谓两性牵引和美的要素相结合,就是说两性牵引和通过外貌显现出来的动物的及精神的本质底全体相结合。这样给与我们印象的人格内容,固然有不少是和现实的人格不符的。那时我们就要凭着真正的认识来订正那人格底风姿。而我们底性的牵引就为那人格底本质所规定,不再为外貌所欺骗。

于是性恋爱上官能的道德的关系就成了对于全人格的牵引,——成了竭尽内容占有人格的欲求,生理的也是精神的全人和全人融合的努力。我们不能发见官能和精神这样同一的最后的根柢。这是事实,同时也是人生最深奥的秘密,是真正的“Unio?Mystica”,这事实是人类永远有兴味的问题,难怪会得成为艺术取不尽用不竭的题材。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本质的要素,做这事实底特色。就是:两性牵引是一种对于异性的牵引;结合两性的同情是一种对于和在我们自己中的东西比较不同的东西的同情。这我们已经把它叫做补足。这里还有一个新问题。

我们在人类底本质中到处都可以见到那里面态度底节奏底对立。刚和柔,强和弱,动和静,欢喜支配和情愿归依,追求明确和追求缥缈,沉潜广大和沉潜可怜——对于这些对立的活动方式的欲求和可能性,都是万人同时具有的。但人底生理的精神的组织上自有一定的方向,人对于这些对立的活动方式多少不免有所偏重。虽然不是全然欠缺着别的半面,但若随顺我们自然的素质,这半面决不能和为我们底特色的半面一样的为自发的实现。这根弦在我们底里面是被妨碍着弹不得十分响的。

在男性和女性底本质中就有这意义的一面性。而两性在人生中的位置又把这一面性增大了。不过男性中有女性,女性中也有男性。若使两性各自蛰居在自己里面,决计无从达到自由的实现。这必要有“同情”来补足这一面性,使我们在自己里面不能直接经验到的可以在别人那里经验到。重说一句,同情是在别人那里经验到自己的事。

而对照底法则就运行在这里。每有一个机会可以在别人那里经验到,我们底本质所具有,而在全体底组织上并不是自己个人所能实现的性质时,必以特别的渴望,促我们去实现。越是被抑留的冲动是强的,越是被抑留得厉害的,促使实现它的冲动也越强。一般地说来,凡在我们外面等待我们同感的人类性质,都不是自己所能自由实现的,都是当它成了被压抑的冲动,成了不得满足的欲求或憧憬时,在我们中间发生最强的作用的。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移入在艺术品中的,并不是日常现实的我,“是憧憬的我”。某一建筑中显现出来的强烈的力底发展,超越了我们底测度。我们还可以因为玩赏这建筑,在我们自身中经验到这力。而那建筑就以超越了我们自身局限的力实现在我们中。这是美的同情底本质。

而最能丰富我们底本质,使我们超越了系缚的,却是和我们自身底全存在作对照的别的存在底同情。因为精神的对照没有大过两性的,所以同情也就没有真切过显现在性的恋爱上面的。

到这里性的恋爱底本质可以明了了。它是官能的道德的冲动和补足底享乐。所谓结婚是两半片结成了全体的话,并不是修饰,是事实底表现。但要附加一句,这两半片虽然在其最深的根柢上是全体,但必要有系缚其全存在的系缚妨碍了它发动为全体,才能在结婚上互相地里面地结合为全体。所以男和女底爱,是同一东西底牵引,又是对立东西底牵引。这是一种本来同一却被挤到反对底方向,已经铸成了偏于一面的东西之间底牵引。所以大体是最十全的“人”,最鲜明的男性或女性者,才会是最深沉的性的恋爱者。

同时两性关系上官能要素和道德要素“结合”底意义,也从这里可以完全明了。它是官能冲动和企求跟一个异性发生特异的,补足的,人格内容底同情的冲动底一种结合。

而我们愈有高级的道德性,我们在这性的恋爱上就愈不能不要求高级的精神的道德的同情。又那肉体的牵引既和这同情相结合,我们就愈有高级的道德性,愈不能不要求这肉体的牵引直接含着有这高级的精神的道德的内容的人格的结合。如果官能的冲动,并无人格底高级方面的里面的结合,也发挥其威力,则愈发挥得厉害,至少在这一点上,愈可以见得那人追求道德的生活内容的冲动没有力,因而那人格也不高。这就是没有高级的道德的结合而沉溺于官能的冲动所以是“恶”的缘故。因为它就是高级的道德的欲求缺乏或萎缩底征候。

但是这个主张要限定。若使官能的冲动和道德的欲求底结合是一切人都有同样的紧密度的,那上述的主张自然是一般的,可以同样适用于一切人。但这结合底宽严实际不免因人而有程度上的不同。也有官能的冲动和道德的欲求比较的保持着独立的。这类的人沉溺于官能的冲动,还不一定就是显示他道德的冲动底缺乏。在这情境,官能的冲动独立发挥其威力,还不见得就像别的情境那样值得道德的非难。

就应有的意义说来,官能的冲动固然不论情境都要和最高级的道德的关系底存在相结合。道德所要求的常是人力所能及的最高的东西。所有的性能在人类中自然也不能不取它所能取的最高的道德的形体。何况两性间的官能的牵引本来就是有可以和高级的道德的要素相结合,自然进入高级的道德的范围去的性质的东西。所以它若是缺乏着高级的精神的道德的内容,无论如何总就是道德上的缺陷。他底人格至少在这一点上是道德上低级的。

但是人格一点上的缺陷,未必就是全人格底缺陷。若是假定官能的冲动和道德的要求是比较的独立的,那就虽然在官能的冲动底一点上有他人格上的缺陷,在其余的点上还是可以有道德上高级的人格的。

官能的冲动和道德的欲求底比较独立和紧密结合底差别在男性和女性之间尤其显著。在女性,两者自然的一致是比男性来得高。换句话说,在男性是那性的方面和他底人格内容比较的独立并存,在女性是那本质底性的方面更高地更直接真切地和人格底全体相结合。

因为这个事实就生出了两重的结果:第一,女性对于一个异性所致的恋念是以特殊的程度,为她底全人格内容所贯注。那爱是在特殊的程度上有着本质底深奥,所有其余的兴味都隶属于它。女性是可以有男性本性上所不能有的,浑身是爱——全只是爱的。女性是在特殊的意义上全然属于一度所属的男子,而且情愿属于一度所属的男子的人。以这意义来论,男性是从自然上说,或从道德上说,都不会属于女性的。

第二,不要求道德上人格和人格结合的结纽而委身于男性底牵引,在女性是特别可以证明道德素质底恶劣。那不但是展示那本质底一点上的缺陷,还是展示那全存在底缺陷。那就是女性从道德的高处坠落的意思。所以我们不能说把女性底名誉和尊严放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没有理由。而社会对于女性所设的保护和障壁,也是到这里来的。社会对于女性所设的保护和障壁越繁重,则破除了它愈需要羞耻底缺乏。

这些事实也加重了男性对于女性所负的责任。没有道德权利的性关系,即使伤害男性底品性不像女性那样的厉害,也是有着陷异性于不体面的罪。若使所谓女性将其“精神”寄托在性关系上的话是真实的,则以无情地玩弄,兜底伤害了一个人的男性底罪孽更是不能容恕。倘使女性因此失了名誉和女性的矜持和品格而堕落,则使她堕落的实际是男子。就在最善的情境,也可以说是无思虑。若在不是无思虑的情境里面,还是道德上的残酷——破廉耻。他不但因此伤害了那人格底一点,还可以因此深深地从里面伤害了自己,终于和自己使她没落的女性一同没落了自己底全人格。不去思虑这堆在肉体上被征服的女性上面的污辱会得翻到自己身上来,就是男性十分沉重的道德的昏迷。男性固然有更多的自由,——这是无疑的。但有更多的自由,就有更多的责任。男性常以强——也是道德的以强自夸。既然强,就应该在保护他所名为弱者底和平,自敬,和纯洁和品格处见点强才行,应该不去破坏它。破坏高贵的,并不是强,是兽性。如果还是用人格的献身呀,高级的道德的感情呀,终生底结合呀等等假面做达到目的底手段的,那就不但是兽性而已,竟是卑怯的背信,竟是破廉耻的诈欺。试问这里假使有在友情的假面之下使人糜烂的,人要怎样批评他?**底诸术,自然也可以在同样的光下去看。而且恋爱还是深过友情的东西。它是和全人格底最深奥的本质有好多交涉的东西。

最后假定对手的女性是已经完全失了名誉,或者从头就是完全没有名誉的。在这时节,利用这种事情,也不能不说是把自己去和下劣者并肩。也不是高贵的,是下劣的。

而世间却多从这些弱性夺了最贵的,或者轻轻地摆布了已经失了名誉的,而还装着绅士派头的人。在这时候,就是最盲目者也可以用来做试验正当不正当的试金石的,是“要使你底行为底准则可以普遍化”的规则(参照第六章)。当你对待别人底姊妹时,你要想想别的男子把你底姊妹来做情欲底牺牲时你将怎样?在那时候你对于这个男子,里面的——乃至外面的,将取怎样的态度呢?在这点上,要有所谓“男性底名誉”。

又有有教养者,贵族,“骑士”之类,以为坑了平民之女是于自己底名誉丝毫没有污损的。其实女性底名誉到处都是同一的,并不是要有名,有财产等等才有求名誉的权利。而且平民的女子原则上是比上流的女子保护少。一个人既然保护少,若要使她堕落固然更容易,可是同时也就更无耻。

我们特别把道德不道德等的言语来用在两性关系上固然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事实。但若记得所谓道德原是关涉着全人所有性质的东西,则为使人承认两性关系在人生上的重大意义起见,特别把所谓道德不道德的言语来用在这样限定的意义上,也正没有抗议的必要。

这样意义的“道德问题”今日特别要有严肃的批判,恐怕是谁都不会抗辩的罢。但是必需的并不止是批判。社会对于此处还要负起了重大的责任——青年底保护和教育,女性底保护,以及其他自己没有保护能力人底保护。但是实际社会所做的,颇不完全。妇人底沉沦,青年底堕落,成人底腐败,都颇放着不管。而堕落就从这一代遗传到了那一代。任里面这样的堕落下去,国家外面的荣耀还有什么意思呢?固然人也会非难他,排斥他,放逐他,甚至会诉之于刑法。但更重大的,乃是救救他。从里外两面除去了害恶底条件。

如果道德的意义上应有的性恋爱能够成立,它那本质上自然包含着独占底要求。所以真正的结婚不能不是一夫一妇的。不止就社会的结果说要如此。因为夫妇肉体的精神的结合亲密到怎么样,那内容丰富到怎么样,独占底要求总就迫切到怎么样。也是结婚本身底性质上要如此。而那结婚在夫妇生存的期间也不至于会解散。因为基础建筑在人格和人格底本质上的道德上心情上精神上的结合总是经时越久越巩固的。会得超越官能的要素及官能的美的要素而永久继续。

但是本质和本质底里面的矛盾,却也不能不随着夫妇底同居而增高。这样的结婚,原是在当初结婚的时候就错的。所以不可不在外面上也离开。继续这样的夫妇关系,是同其他纯肉欲的关系一样的不道德。而且还要在弥缝外面一点上面,加上一层虚伪的罪恶。里面已经解体的结婚,勉强要它外面维持着,就是故意奖励虚伪。因为它是根据误解结婚本质的外面概念的缘故,内里是不道德的。

使结婚有道德上的权利的,彻头彻尾是在官能的道德的关系底存立,不在法律上的婚姻手续。但这不是说那外面的形式对于结婚完全没有意义。结婚者固然不愿意因为疏忽这外面的手续,或者受到了威吓夫妇里面关系的社会的损失。而单单是尊重现在社会秩序的想头,也可以成为必要履行法律手续的十足的动机。

但是不论怎样外面的形式,决不能创造道德上的价值。只有道德的价值既经成立,想用外面的形式来做一种表现它保护它的东西,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结婚是本身就有道德的价值的事,不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但从自然上说来,从道德上说来,都可以说要到家庭有了子女,将对于他们底肉体上道德上的幸福的共同顾虑来作特殊的新的道德上的结纽时意义才完全。母子间的特殊关系,和因两性生理的及精神的组织底不同在家庭间大致分出男女职分来的事这里可以无须详细说明。大概总是妻多属于家庭,夫多属于社会,不大会变的罢。

但是妻也是广大社会底一员。她也是人类中的一个人。特别是在家庭中不能发见她底生活底目的和内容的独身妇女不能不到世上去探求发见她底生活底目的。

于是就有了妇女问题。最初的问题是妇女职业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一般的解答是——凡人都该随着自己特殊的天性和能力,尽力替这世界造就利和善——的规则。此外无需再有决定妇女职业的特殊的(单单妇女适用的)规则。

那么什么职业是适合于妇女底天性和能力,什么职业是不适合的呢?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一部分要由妇女底体质和心质底明白事实来供给。但那不过是一部分。人在这个时候也不可不取一切有疑时候的同样的态度:不要随便否定妇女对于这件那件的能力,要在确实的经验上去决定它。为此不可不使女性有可以试验她底力量发展她底能力的机会和权利。不去开发让它萎缩下去,女性到底潜藏着多少力量,是什么人也不会知道的。

许多人都以为女性是为喜乐男子而存在的“人生底装饰”,以为是人生花园中开了又谢的“花”。甚至还以为是一种玩具。我们不能不抛弃这种先入为主的成见,而把女性看作也是有自己目的的一个人,——也是要做了人类中的一个活人才能实现其存在目的的人。固然妇女自己也要不把自己看作“花”,而把自己看作“人”。但是人必要先使女性能有这样的自觉。

同时人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可以单以所谓“女性”一个一般概念来进行议论。虽是女性,也有种种的。不适合于一个女性底天性的,未必不适合于别个女性底天性。

又某一女子所选的职业全不适合她底天性时,人也不能就此责备这个女子。就是男子,也有职业全不适合他底性格和他底能力的。只要是有真挚的生活内容的——无论它是什么职业,无论它是什么义务,总比没有职业也没有目的,只作为“花”开落了一生的好。

或者有人恐怕女子职业会和男子职业冲突。这种顾忌是同男子优越说不合调的。而且在这冲突中如果在某些点上男子竟是败,也是应当败的。倘竟因为这样的比力,促进了男子底力和劲,那不是今日的男子所求之不得的吗?

我们更不应该反对女性受高等的精神教育。如果那是职业教育,那职业是否适合女性或者还可以成为问题。如果那是人类教育,那就不可不照各人底能力,不论男女都给他。精神能力优秀的女性,该比那能力低级的男性更有可以受那教育的道德的权利。人类底精神能力所以不得不开发,并不是因为它是属于男的或是属于女的缘故,只是因为它是存在的缘故。它是从自己底里面出来希望受开发的缘故。

最后最难征服的是对于妇女底政治权利几百年几千年来先入为主的成见。我们因为这个观念忒和习惯不合,所以总在它底面前踌躇。但是我们一定该和这个观念习熟。承认妇女底政治权利,并非忽视两性差别,而是认定妇女也是男子一样的人,是人类底一员的时候,两性差别倒是要求这个承认。两性之间既有根深蒂固的差别,妇女自然另有妇女独特的利害,欲求,和要求。国会里面要有代表一切方面利害的人,就不能没有妇女利害底代表。这种利害是妇女自己最有直接理解的利害。妇女应该不必等待男子底恩惠和好意,像男子支持男子底利害一样,自己出来支持这种利害。所以她们首先要有选举权。而要代表妇女底利害,必要自己在这利害中生活。所以她们底代表,当然要由同性中选举出来。

一切的代表固然不能不常常留心全体底休戚。但是各员自然可以依他理解底程度来参加。在那里面,妇女定会因为是妇女的缘故,有些比我们更其见得深,更其断得明的若干事物。在国会里面,有些事情妇女也许会有另样的看法。有些事情也许竟会失之狭窄无理解。但是她们或者对于别的二三事情上会有更广的见解。又于其余的若干事情上会有更纯洁,更人道,更道德的见解。那就没有什么妨害。

人也许力说女性还未习熟政治。是的,比起男子底平均程度来,大约是差得多的。但是既然这样,就该尽力两性底政治教育呀。

这里还有一个抗议——说起男子政治权利是男子服兵役义务的报酬。但是女子在那苦痛和生命底危险之下生男产女,不也是替国家做了极大的事吗?若说女子有不生儿子的,那么男子也是一样,有不服兵役的。何况妇女在战争的时候也不是不做事的——不过不是弄伤,是裹伤罢了。而后者确是比前者还要上等。

再看,不是有过贤明优越的女皇们吗?难道帝皇的职分比选举权来得轻吗?

我们现在想放开位在中间的大小团体,赶快来考察现存的社会的有机体中最广泛的——就在包括全人一切的关心的意义上说也是最广泛的一种有机体,就是国家。

构成结婚是官能的道德的两性关系,构成国家的是个中所行的法律。那么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底道德的本质是在什么点上成立的呢?法律和道德的正当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这个问题有三样解说。第一样解说是关于法律底概念:说要法律成为有效验的法律应该具备怎样的特质。对于这个问题初步的解答,可以说法律常同单纯的肆意或浮动对立。法律常常显现为普遍的规范。

而这普遍的规范又是不论个人喜好它不喜好它都有效验的。至少是实践上要强迫各个个人都承认它的。法律的规范是一种强制的规范。

将这两项结合起来,我们可以这样说——有效验的法律是已经揭作普遍命题或可以揭作普遍命题的意志,对于某一范围的个人要求实践上承认它,在必要的时候又有强制的意图和权力的东西。

在这有效验的法律底概念中,并没有含着这种意志要有道德的内容的意思。不论怎样缺乏着道德的内容,有效验的法律还是有效验的“法律”。所以从一方面说来,法律无论如何都有所以为法律的事实上的效验,我们并不负有定要承认它的道德上的义务。

其次,第二样解说,不是说概念问题,是说事实问题:现在我们中间通行的法律是有道德的内容和道德的意图的吗?这个问题,不能不答道是的。谁都知道,国家正在保护奖励艺术,学术,宗教,正在留意青年道德教育。而所科的刑罚也正伴着道德上的意图。

末了,第三样解说,既不是概念问题,也不是事实问题,是伦理问题:说法律应当有道德的内容吗?国家应当有道德的目的吗?

我们对于这个问题,也不能不答道是的。国家底目的如果不是道德,就一定是不道德。即使像有些人所说,国家不过是个保护机关,国家所保护的也必要在道德的和不道德的中间挑选一样。国家所保护的必然是现在的社会秩序。而现在的社会秩序到底是道德的呢,还是反道德的,必然要居其一。因为这样,国家所着手的领域决不是和道德无关系。而国家既经在这领域上着手,国家就除了想要道德和想要不道德之外没有别的路。这样说来,国家自然不能不以道德为目的。因为善是不论那里都应有的。

不过这里就会出了一个特异的矛盾:善要出自自由的心情,而国家却要加个人以强制。

解决这个矛盾只有一条路,就是国家——在必要的时候用强制来——创设所有可以发展自由人格的里外的条件。外面的条件是生命财产名誉自由等底保护,各种支持增进国民健康,财富,幸福,活动的设施,各种可使国民随个人的能力和自由的决意选择生路的组织。里面的条件是身体和智性和德性底教育。教育不但是个人最高的职业,也是国家最高的使命。国家在这些点上有必要时都可以强制。但须为着保护和教育善底自由活动。

人类底活动方式中最要自由的是艺术,宗教,和学术,及一切道德上社会上政治上的所信。艺术定要从艺术家里面的冲动和体验中迸出,宗教也要从自己里面心情底欲求发生,学术的真理无论如何只有从不怕和人底利害矛盾,完全听凭事实和事实生出的论理的归结而成立。而关于个人和社会和国家正当不正当的透察,也只有凭藉自由的思考和自由的所信底交换可以获得。所以国权,若是用来定特定的艺术流派为国定艺术,指定学术须要达到的结论,判定什么宗教为真正的宗教,规定道德上社会上政治上的所信,——在这些领域上用外面的手段去压抑迫害反抗自己意见的东西,那在内奥的本质上就是毒害这些最高的精神生活内容的东西。

这些领域上固然错误极多。但这错误只有用教化的方法,用理论上实践上证明真理的方法来改正。错误只有里面的可以征服。所以一定要有普遍公布所信,自由交换意见的权利。一切对于所信所加的压迫,都是制造作伪者,破碎真理感,使得道德的本质底根本腐败的东西。

这并不是撤掉一切的局限,倒是要划定明确的局限。像一切诚实的所信都可以自由地发表,像精神上的斗争不用强制的手段来从事,像在一种斗争上不用诽谤,威胁,迫害来代道理,而且在那中间始终保持着人类道德生活和共同生活底条件——国家都是不好不留意。国家所应当做的,不是禁止这些条件底批评,是保护这些条件底实际的存立。而批评底自由,实际是这些条件一个重要的纲目。

法律和国家底终极目的是在个人自由地实行善。这是法律和国家唯一的道德的存在理由。一切的国法都该以道德律为准绳,也该以它为完成底目的。

法律的规范在是普遍的规范一点上,颇与道德律相近似。但不能说一切普遍的规范都是道德的。法律会得单在指定特定阶级底特定权利特定义务上保持外面的普遍性。要使法律成为道德的,必须使这外面的普遍性逐渐地里面化。这里正给法律一个有道德意义的发展底路径。使在人间划分阶级,保护某一阶级特权的法律,不能不成为纯粹以人格底本质,和那人格对于全社会所有的道德意义为基础的法律。换句话说,就是阶级的特权的法律不能不成为道德的人类的法律。

阶级的特权的法律正在历史上求它底支柱。好多人都主张历史造成的法律有特殊的道德的威严。但这样的威严实际是不存在,也不会存在的。现存的一切,——不论善和恶,不论有法律和无法律——那一样不是历史造成的?若使历史造成的就有道德的威严,那么恶和无法律也都该有这样的威严。

但这不是说拿历史来评价法律全然没有意思。前面已经说过,我们实践上所应当追求的,并不是完全无缺,乃是现在的事情上所可达到的最善。所以某一时代有道德基础的法律,在别时代可以是还不是这样,也可以是已经不是这样的。若把现在的事情上对于实现世界上的善最有贡献的名叫道德上合目的的东西,那所有的法律就必要它是道德上合目的的,才是道德上正当的。

这里历史对于法律有积极的意义,并不在乎历史形成的法律都就是道德的法律,乃在历史是各个时代底法律要形成为道德上的正当所不可不遵从的条件。

而历史上所有的时间点又都不过是终点和起点——换句话说,不过是通过点。历史不断的转变流动发展,环境,人物,人底意见和习惯也都要起变化,所以法律也不会是静止的。法律如果停滞,历史给筑成的它底地盘就要从它脚下坍掉。所以只有随时转变不断发展的法律是真正站在永续的基础上的法律。

我们也是这发展中的一个要素。至少我们不能不参加这发展。我们应当努力从事改造外界事情促进人类,使将来可以形成更道德的法律。而这也正是国家底使命。所以就从历史的立脚地说来,也可以说在历史上有根据的法律只有作为通过点而存在的权利。它是为毁了自己产出新的而存在的。

而这发展必然要取的方式,历史也正在启示我们。只是我们不可不努力理解历史。理解历史,不能以为某一时代行过的,别一时代可以照抄。理解历史,应该从中读出关于——道德的法律形成的条件如何自行发展,因此如何程度的道德性可以在那各个时代中实现出来,等等的法则。而在这里也还不好忘记招致最高可能形成道德的法律底条件是我们底义务,履行这义务是法律发展底一个要素。

末了历史也还从中告诉这种发展是连续的。已被造成的倘要长存,必需基础坚固。新的若要顺着方向更进一步也是非得伸张根基,使在相当的程度上成为习惯不可。现在应当进一步了呢?还是还未可以进一步?关于这种问题,自然可以发生意见冲突。这就是所以会有保守倾向和急进倾向对立底自然的理由。

无论如何,没有一种东西可以单单因为现存的缘故要求道德上存在的权利。人老是欢喜把现存秩序底现实或假想的基柱当作神圣,不许触犯它,甚至不许议论它。但是除非道德上纯然盲目者,总是不能不问问它到底是不是现在可能的最道德的秩序底基柱。这里的问题是在——不轻轻判断事物,不照流俗的偏见判断事物,不随顺权力底命令判断事物,却以真挚的道德的考虑公平地检察事实时,它到底是不是社会底基柱?

假使现在的基柱并不是道德上合目的的,则各自尽力来改造它,正是一切人底义务。我们没有可以妨害人依其诚实的所信来解答这个问题并实行他底所信嘱咐他的义务的权利。即使有人依他最良的知识和良心深思熟虑了之后,竟以否定来对答这个问题,我们也不能就称他为邪恶为非国民。如果如此,就是道德观念极端的昏迷,就是爱国心浅薄的伪造。真正可以称为邪恶或非国民的,只有不是站在期望祖国和人类道德的伟大的见地上来批判这个重大问题,却是站在自己利害的见地上,站在道德上无理由的利己的僭越的见地上,站在希望它在现在能存续,将来能实现的见地上,来批判这个重大问题的人。而凡以那思想上的惯习,和不明了的概念,以及警句等等做批判这个问题的标准的,不论是保守派是急进派,都该受狭窄和轻率底非难。

这种改造事业,固然也为前面说过的连续发展底法则所支配。但须注意,也可以有表面看去不连续的一种连续发展。开拓人类新路的伟大个人事业,就是属于这一种。此外也还有这样不连续的连续存在。

比方有一个民族已经被那道德的必然逼得需要道德上更高级的存在形式。而权力却妨碍着它底进行。于是那民族追求新形式的冲动就随着所有道德上的力而格外昂进。终于用暴力来颠覆了那不道德的暴力。这就像河水逐渐增高水位终于突然冲破了人造堤防一样地是连续的进步。

再如有一个民族连那道德的存在最一般的条件也被权力禁止了,除了暴力没有什么可以解除暴力所造成的捆缚时,这时暴力就是善的。

既然无论什么人都承认肉体上有正当防卫权,就不能不承认道德上有正当防卫权。我不是怕用革命这个字眼。但我所谓革命是道德上迫不得已的革命。这样革命底权利自然是存在的。当革命成为义务的时候就是革命成为权利的时候。而它原是可以成为义务——而且还是最神圣的义务的。

无论什么民族,都没有自趋道德的没落的权利。当革命成为义务的时候而还缺乏履行革命义务的道德的气概的民族是祸事的!

我们正生活在激烈的对立和伟大的里面发酵的时代。我们希望这种发展,不但里面,就是外面,也能连续地进行。为此不问它显现在什么党派,都不能不是善常占胜。人类底道德的向上是最高的法则也是绝对的权利。